有無中醫專長的人員考公務員嗎
公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強化紅線意識,嚴格把關涉及本醫療機構職工擔任師資人員(指導老師、推薦醫師、指導醫師)以及考核申請人在本醫療機構醫術實踐情況是否屬實,嚴禁出具虛假證明。
嚴肅處理違法違紀行為: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5號)第三十六條明確要求:“推薦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中醫醫師、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指導老師,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在推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由縣級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依法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者使用虛假材料報名,指導老師或推薦醫師提供虛假證明的,一經查實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處理。
目前我省已經有因虛假推薦被立案查處的人員,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廣大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要引以為戒,務必按照要求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給予真實推薦,對於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市衛生健康局將啟動調查問責程式,並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肥城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4日
原標題:《關於嚴肅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工作紀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