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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年內累計分紅近4000次,派發“紅包”超1700億元

作者:由 大河財立方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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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以來,市場震盪仍在繼續,基金賺錢效應雖然並未明顯改觀,但基金的分紅力度卻有所增加,僅9月20日至22日三個交易日,就有40餘隻基金產品(不同份額分開計算,下同)派發紅利。

Wind資料顯示,截至目前,9月份累計已有334只基金分紅,派發金額超過98億元,較之8月的83。24億元有所回升。而今年以來,全市場共有2311只基金產品實施分紅,累計分紅次數達3951次,分紅總額近1711億元。

在業內人士看來,基金分紅與否,跟基金執行時間、盈利表現等多種因素有關。其次,分紅可以讓收益“落袋為安”,此舉意在與投資者分享盈利成果,能夠提升持有人的投資體驗。同時也能透過分紅適當降低基金規模,有利於產品的管理。

9月以來分紅近百億

9月21日,長盛盛琪一年期A、富國聚利純債三個月、永贏久利等42只基金髮放了紅利。除了信誠幸福消費、富國優質發展A/C是主動權益類基金外,其餘基金均為債券類基金,其中,中長期純債基金佔比超過7成。

Wind資料顯示,有334只基金產品在9月實施了分紅,合計金額達98。44億元。其中22只基金產品的分紅總額超過1億元。其中,信澳先進智造的分紅總額最多,達5。27億元;該產品也是單位分紅最高的基金產品,每份額基金分紅為0。6203元。

拉長時間來看,今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基金合計分紅金額分別為940億元、469億元,分別佔年內基金分紅總額的54。94%、27。41%。而三季度已經步入尾聲,分紅金額僅為274億元,不足今年一季度的三分之一。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發現,基金分紅金額呈現下滑趨勢,可能與權益類基金(包括普通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靈活配置型基金和平衡混合型基金,下同)的表現有關。

在一季度940億元的基金分紅總額中,權益類基金分紅達484。5億元,佔比超過5成。而二季度以來,權益類基金的分紅逐步“縮水”,二季度為124。06億元,而三季度以來僅有40。97億元。

截至9月21日,權益類基金的年內累計分紅總額650。94億元,較之去年同期902。17億元減少了251。23億元,同比下滑近28%。這也直接導致了今年的分紅力度不及去年同期表現。

Wind資料顯示,今年以來全市場共有2311只基金分紅,同比增長13。17%;累計分紅次數達3951次,同比增長16。69%;年內累計分紅總額近1711億元,較之去年同期1793億元減少了82億元。

其中,寶盈核心優勢A今年以來已經進行了12次分紅,是分紅次數最多的基金。該基金自2009年3月成立以來累計分紅104次,是少數分紅上百次的基金產品。此外,嘉實超短債A、工銀瑞安3個月定開債、南方多元定開等36只基金產品的分紅次數均超過5次。

此外,還有多隻基金也大手筆派發“紅包”,18只基金產品今年以來分紅超10億元。例如,由基金經理劉曉管理的國富深化價值,僅分紅一次的金額高達37。54億元,位居第一;緊隨其後的是劉格菘管理的廣發小盤成長A和侯昊管理的招商中證白酒A,分別分紅30。96億元、28。9億元。

公募基金年內累計分紅近4000次,派發“紅包”超1700億元

震盪市下分紅能及時獲利

“一般而言,業績好是基金分紅的基礎。”一位基金行業研究人士對記者說,“一季度權益類基金分紅較多,是去年獲得了較好的業績表現。但今年以來市場表現比較低迷,尤其是權益類基金產品的收益表現不算太好,滿足分紅條件的產品自然也相對少了。”

據記者瞭解,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形式派發給投資人,需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一是,基金當年收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分配;二是,基金進行收益分配後,單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三是,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能進行分配。

目前,基金的分紅方式主要分兩種,分別是現金紅利以及紅利再投資。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將除息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換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未指定分紅方式,則預設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那麼,對投資者而言,基金分紅越多越好嗎?

某大型基金公司人士對記者稱,“基金分紅本質是基金單位淨值的一部分,換言之,就是左手換到右手,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確實意義不大。但是‘能分紅’能說明這隻產品的業績不會太差。此外,利用分紅也可以降低管理規模、減緩投資者集中贖回的壓力等。”

當問及為何選擇會進行多次分紅時,另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說,基金產品是不會無緣無故分紅的,一般是因為產品合同有規定,對產品淨值或分配次數都有一定的限制。

記者查閱多份基金公告發現,確實有一些進行多次分紅或大筆分紅的基金,在合同中對“分紅”做出了明確規定。

例如,今年分紅次數最多的寶盈核心優勢A,根據基金合同規定,當基金實現可分配收益達到0。04元或者當基金淨值達到1。10元或以上,且滿足法定分紅條件時,實施收益分配;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少分配1次,基金收益分配全年至多12次。

在年內分紅超過18億元的南方績優成長A的基金合同也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該基金每類基金份額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各基金份額類別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類基金份額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

“分紅可以提升投資者的投資體驗。在震盪市下,實施分紅的基金由於提前鎖定收益讓投資者能及時獲利,保住收益,避免因市場持續下跌帶來的虧損。”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投資者對後市持謹慎保守態度,可以選擇現金分紅的方式;若對後市態度較為積極的話,建議以紅利再投資的方式博取更多的收益。

同時,多位人士也強調,基金分紅只是基金淨值增長兌現的一種方式,分紅與否並不代表產品業績的好壞,在進行產品選擇時,不能只以基金的分紅金額的多少作為選擇因素。

責編:王時丹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