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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出售資產存鉅額價差遭問詢 連續三年信披考評為C

作者:由 投研電訊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2-09-28

芷儒科技主營是什麼

2021年6月14日,上交所向海航科技(600751。SH)釋出《關於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有關事項的問詢函》,要求公司就出售英邁國際100%股權存在的鉅額價差相關事項做出說明。

海航科技出售資產存鉅額價差遭問詢 連續三年信披考評為C

上交所問詢函稱近日有媒體報道海航科技披露出售英邁國際 100%股權的價值為 58。91 億美元,但是根據交易對方官網資料,其收購英邁國際的價格為 72 億美元,上述資料存在差異。上交所要求海航科技向相關方核實並補充披露媒體報道中提到英邁國際價格為72億美元的原因及認定依據;本次重組報告書中關於英邁國際100%股權價值與媒體報道中交易價格存在差異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結合相關情況,說明價格差異是否涉及向相關方輸送利益,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上交所稱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必須及時、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資訊,保證所披露或者提供資訊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上交所要求海航科技及相關方結合相關媒體報道關於本次交易目的、定價公允性等內容,審慎自查並補充披露本次重組方案是否存在需要補充更正,或者其他應披露未披露資訊。

上交所稱海航科技全體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勤勉盡責,認真落實本函件的要求,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充分提示風險,並確保資訊披露內容真實、真實、準確、完整,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要求海航科技收到本函件即予以披露,並於5個交易日內同時對外披露。

海航科技連續三年信披考評為C

據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院統計,海航科技1996年9月9日在上交所主機板上市,最近3年,海航科技的資訊披露考評均為C。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工作評價辦法(2017年修訂),上市公司在評價期記憶體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其評價結果不高於C,包括(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二)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實現的盈利低於盈利預測或業績承諾的50%,且不屬於上市公司管理層事前無法獲知且事後無法控制的原因;(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標的資產或非公開發行募投專案實現的盈利低於盈利預測或業績承諾的50%,且不屬於上市公司管理層事前無法獲知且事後無法控制的原因;(五)評價期內公司被本所暫停資訊披露直通車資格的;(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7次收到問詢函件 海航科技曾2次被上交所書面警示

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員發現,2016年7月13日至2021年6月14日,海航科技累計收到上交所7份問詢函件,包括4份重組稽核意見函,2份問詢函,1份定期報告稽核意見函。內容涉及標的資產與英邁國際預估值差異的原因、增資芷儒科技的具體金額及資金來源、民生銀行簽訂3。6億元《借款合同》具體情況、2018年度淨利潤大幅下降的具體原因、未履行兩筆合計42。7億美元的長期貸款協議中相關約定等事項。值得注意的是,僅2020年12月就收到2份函件,其中1份重組預案稽核意見函,1份問詢函。

海航科技出售資產存鉅額價差遭問詢 連續三年信披考評為C

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員注意到,2018年11月12日至2021年1月29日,海航科技累計收到上交所7份監管措施函件,包括5份監管工作函,2份書面警示函。其中,5份監管工作函內容涉及關於公司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涉及訴訟、公司債務償還、資產交易、公司債券等事項的明確監管要求。

海航科技出售資產存鉅額價差遭問詢 連續三年信披考評為C

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員注意到,2019年2月25日,上交所給予海航科技股東書面警示的紀律處分。據《關於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因未及時披露擔保事項相關進展,上交所決定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時任董事會秘書武強、董事兼運營總裁(代行董事會秘書)劉亮予以監管關注。

海航科技出售資產存鉅額價差遭問詢 連續三年信披考評為C

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員注意到,2018年11月9日,上交所給予海航科技股東書面警示的紀律處分。據《關於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因海航科技重大債務到期未及時清償,可能導致重大風險,但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上交所決定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時任財務總監田子俊、時任董事兼運營總裁(代董事會秘書)劉亮予以監管關注。

海航科技出售資產存鉅額價差遭問詢 連續三年信披考評為C

信披違規 海航科技及相關責任人曾被證監局監管關注

2019年3月18日,天津證監局對海航科技資訊披露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後,釋出了《關於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9〕6號,因海航科技重大債務到期未及時清償,可能導致重大風險,但公司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決定海航科技、劉亮、田李俊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同時要求海航科技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提升規範運作水平,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杜絕違規事項的再次發生。

海航科技出售資產存鉅額價差遭問詢 連續三年信披考評為C

投研電訊資料顯示,海航科技的主營業務為電子產品分銷業,佔營收比例為100%。截至2021年6月15日,海航科技總市值99。45億元,在軟體服務行業224家上市公司中排名6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