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處歸的詩句
匆匆來路雨中客,莫問歸途是故人
我是雨中客,喜歡在夜雨中漫步的過客。
及冠之年踏入江湖,與那些十五六的少年少女相比,已然不算年輕,但人老不老志,我有比他們更大的野心。
數十年的刀光劍影,我從一個無名小卒變成了江湖最大的殺手組織聽雨軒的創立者。
江湖中的血雨腥風不該和少年時的無憂無慮牽扯到一起。
我改了名,自稱雨中客,只因我酷愛雨中漫步。
有厭我懼我的人喚我“雨中鬼”。
雨中鬼就雨中鬼吧,反正他們打不過我,反正……被我聽到了他們都得死。
世人都稱我好似來自地獄中的惡鬼,冷漠無情,但誰也未曾料到我也會在“情”之一字上栽了跟頭。
這一栽,江湖皆知,而我險些栽出江湖,險些喪了命。
聽雨軒支離破碎,我數十年心血毀於一旦,而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居然是個連武功都不會的女子。
她叫芳華。
“芳與澤其雜糅兮,羌芳華自中出”的芳華
我與她相遇,是在瘦西湖上。
美人蒙難,英雄出手相救,俗套的故事情節,卻時常在江湖上演。
我原本是不打算救她的,見慣了生死,一條人命實在是太過微不足道了。
轉身的那一刻,我的視線正對上了她那一剪水眸,只那一眼,我便動了惻隱之心。
她整理好有些凌亂的衣衫,朝我盈盈下拜:“芳華拜謝恩公。”
聲音猶如一汪春水,溫暖,柔和。
我將她帶回了聽雨軒。
只因為她那一句,“我無處可去”。
我的四位得力干將對此事極力反對。
若是以往,他們的意見我都是會聽得,畢竟我已經很少接任務,聽雨軒的門面現在完全是他們四個撐起的,我應該考慮他們的意見才是。
只是這件事是個例外。
我並不認為芳華這麼個連武功都不會的柔弱姑娘能掀起什麼風浪。
芳華住在我處理聽雨軒內部事務的偏房裡。
在那以後,那間房子裡除了匕首和刀外,便多了許多女兒家才會用的東西,比如銅鏡臺,比如胭脂盒,比如輕紗翠簾,再比如那溢位偏房直至充滿了整個正房的淡香。
聽雨軒金銀無數,所以我在吃穿用度上從不虧待芳華。
但是那淡香實在是好聞,清清淡淡,燻得時間長了好像能洗去我這渾身的血腥味兒,沾染上人間煙火氣。
於是在我的默許下,芳華把那香燃遍了聽雨軒的每個角落。
聽雨軒總算有了點人味兒。
制香薰的料子他們和我看過,沒什麼問題。
芳華說,救命之恩無以為報,她希望留在聽雨軒洗衣做飯,做一個伺候我起居的婢女。
可我終究只是個殺手,殺手哪裡用得上婢女。
我不讓芳華伺候,可芳華總會辦法照顧好我。
我晨起練功,屋內早已經備好了熱水與可口的飯菜;我夜晚歸屋,芳華總會提燈一盞在簷下等我。閒時為我裁布製衣,我在處理聽雨軒事務時,她總會侍候在一旁,或是研墨,或是煮茶。
晚風徐徐,陽光微灑,妙齡佳人坐於窗下,研墨煮茶。
所謂紅袖添香,大抵不過如此。
那股淡香始終相隨。
芳華有著一雙極為好看的水眸。她望你一眼,含羞帶怯,勾人心魂;她瞅你一眼,嬌媚無限,攝魂奪魄。若是高興了,那一雙眸子微微眯起,水潤潤的像是盛了醉人的酒,只叫人溺斃其中。
芳華還有著不同於江湖俠女豪邁英姿的柔美,舉手投足之間都是歲月靜好,那是多年廝殺於江湖的人從未得到卻一直在瘋狂追求的東西。
在察覺影一他們四個看芳華的眼神變了後,我將芳華安排在了我住的正房的偏房裡。
我始終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芳華盡好了她當婢女的責任,我卻沒能夠當好主人。
我對芳華動了心。
對於早已經看慣江湖廝殺的我來說,芳華舉手投足間顯出的歲月靜好,是致命的誘惑。
“芳華,救命之恩當以身相許。”
芳華愣住,水眸圓圓,滿是吃驚。
我說完便出了門。
我不怕芳華不嫁。
這麼多年以來,只要是我想要的,還未曾有我得不到的東西。
對於芳華,我是勢在必得。
我和芳華成親的訊息,不出一日便傳遍了江湖大大小小各個角落。
芳華喜歡桂花,婚期便定在桂子飄香時節。
只是影一四人看清嘉的眼神越來越不同。
我的忍耐也已經快到了極限。
桂子飄香,屋外下著大雨,聽雨軒滿堂紅妝。
芳華今日依舊點了香,只是味道相較往日要濃郁了許多。
嫋嫋香氣同桂香糾纏,不多時竟有了幾分醉人滋味。
來的賓客不多,都是聽雨軒有名的人,因為芳華說她性怯,只要一家人聚在一起就好。
她那句“一家人”打動了我。
今日影一他們四人顯得異常沉默。
在這人生得意之時,我不想搭理他們。
只是今日過後,聽雨軒留不得他們了。
堂中站定,芳華水潤的眸子環視堂中,然後一一對上了他們四個的眼睛。
一拜天地。
他們低下了頭。
二拜高堂。
他們握住腰間的長刀。
夫妻對拜。
他們向前撲了過來。
我將芳華護在身後,提劍對上四人。
在面對四人的時刻,我看到了他們的眼。
呆滯,無神,攝魂之症。
醉人香氣襲來,我的手一抖,影四卻力氣大增,刀刃垂直壓下,堪堪停在我的眉心處。
我一腳把他踹開,手上長劍反轉抹了他的脖子。
鮮血灑落在地,我的手有點顫抖,這種情況對於一個殺手來說是不應該有的。
影一三人再次提刀而上,我卻有點舉不起手中長劍了。
香氣愈加濃烈。
真香啊。
完全遮掩住了地上的血腥味兒。
芳華燃的香是沒問題,但它實在是太讓人心生安適了。
在江湖中,從來不懼敵人多強大,只怕自己太安適。
安適的時間長了,精神就容易放鬆,就會讓有心人有機可乘。
在香薰燃遍聽雨軒的每個日子裡,芳華每次抬眸對上影一他們的眸子,都會使用攝魂術。
薰香配上攝魂,一點一點蠶食他們的神智,直到今日,濃香混上桂香和攝魂之術,讓影一四人徹底淪陷,失去神志,為她所用。
我轉身去看芳華,她的臉依舊是那麼溫柔,臉上的神情我是再熟悉不過。
是我要娶她的勢在必得。
也是她要殺我的勢在必得。
芳華死了。
我親手殺的。
影一他們三人沒能殺了我,一一被我反殺。
聽雨軒到底是由我所創立的,被手下反殺,傳出去實在是不太好聽。
芳華沒想到我能活著,我甚至都沒有給她解釋的機會,她就已經躺倒在我的身前。
芳華是誰派來的,已經無所謂了,她已經死了。
我跌坐在地上,滿目的堂紅在此刻卻顯得諷刺至極。
三十三年聽雨軒,最苦不過“情”字一耳。
聽雨軒根基已毀,我也無心再將它重新建起。人老了,該服老了,幹嘛非要像那些毛頭小子一樣去逞強沾什麼人世間的情情愛愛,到頭來反而弄得自己狼狽至極。
解散了聽雨軒,背上了我的雨中劍,漂泊四海,輾轉五洲。
到底是不甘心就這麼消失在江湖中,我要尋找一個可以繼承我的武學的人。
我總該留點什麼來證明我存在過。
數年來,我去過煙雨江南,到過塞北大漠,終在一片樹林的路口的茶棚找到了那個人。
他叫墨軒,是茶棚的主人。
他說他想去江湖闖一闖。
他的眼裡有嚮往,有堅定,有野心勃勃,還有我從未有過的善。
我知道他會成功,他會比我做得更好。
旭日東昇,繪就如血天際,我解下了背在身上的雨中劍。
我是雨中客,我遞出了我的雨中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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