舀水的舀字怎麼寫
入住前4天
新房全房被汙水浸泡
長沙女業主邊舀水邊哭
喊了物業好久物業沒來
找開發商索賠開發商卻稱找樓上
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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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房入夥前4天遭汙水浸泡
積水蔓延臥室、客廳
木地板、櫃子浸泡受損
業主索賠,開發商卻稱“找樓上”
陽女士在長沙縣沃家苑小區買了套新房,1月20日原本是新房入夥日子,可就在1月13日,新房內發生的一場“反水”事件,打破了陽女士及家人的美好心情。
這場“反水”將臥室木地板、衣櫃全被泡在了水裡,面對此情此景,陽女士是頭疼不已。
沃家苑小區位於長沙縣盛祥路和天祥東路交叉口。
1月20日,本是陽女士準備新家入夥的日子,可是面對1月13日發生的一幕,她氣不打一處來——進入新房,映入眼簾的是全房被汙水浸泡的景象。
雖然經過疏通和清掃,新家的汙水已基本清除乾淨,但是這套裝修完尚未正式入住的“準新房”,卻在這樣的一場意外之後,整個廁所、臥室木地板、衣櫃全被泡在了汙水裡。
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陽女士把記者帶到了位於一樓綠化帶的下水主管道地埋處。
陽女士說,這剛裝修好的新房遭遇這場意外,除了鬧心外,家裡的損失也不小,於是她提出了賠償要求。
沒想到,開發商的回覆更令她崩潰——“你找樓上”。
-02-
開發商排查下水主管
系異物堵塞、管道錯位所致
律師觀點:開發商、物業皆有責任
業主可依法索賠
未入住的新家被“泡”,經開發商工程人員排查,“反水”原因與異物堵塞、管道錯位有關。面對新房的損失,業主李女士該如何索賠?
目前,所屬長沙縣岐山社群介入協調。
業主李女士質疑下水主管不達標,才導致異物堵塞反流,面對這一說法,開發商工程人員表示,水主管沒問題,有可能是管道在填埋時出現了錯位。
根據開發商工程人員初步判定,反水的主要原因與2樓以上住戶使用不當原因所致。
律師表示,如果是因為開發商在填埋管道時出現了錯位,那麼,開發商也應當對業主的損失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目前,關於李女士家受損的情況,所屬長沙縣岐山社群已經介入協調,在督促開發商查因的同時,也正組織開發商、物業及業主協商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