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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該如何適度“懲戒”孩子?

作者:由 松崗微生活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2-05-19

狼爸家規是什麼?

家庭教育中該如何適度“懲戒”孩子?

孩子不聽話就是“欠揍”嗎?

父母能不能打孩子?

教育懲戒就意味著打孩子嗎?

家庭教育中如何適度懲戒?

家庭教育中該如何適度“懲戒”孩子?

12月13日,中國教育報家庭教育公開課“今天,我們怎樣做父母”,邀請在美國擔任了20年學校心理學家的謝剛博士和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研究員洪明博士,兩位嘉賓結合自己的經歷,從不同視角討論了家庭教育中的適度懲戒問題。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不是打孩子的理由

許多20世紀60年代、70年代出生的孩子都有過捱打的經歷,洪明回憶說自己初中之前經常捱打,“當時生活在農村,我比較貪玩,經常受到母親的暴力,很多年以後我才釋懷”。謝剛9歲的時候,因為罵人差點兒被媽媽打:“這件事情給我印象非常深刻,從此我再也沒有罵過人。”

家庭教育中該如何適度“懲戒”孩子?

針對今天很多父母把教育懲戒等同於打罵孩子,洪明提醒說:“教育懲戒與懲戒不一樣。教育懲戒是父母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使用懲戒的手段,目的是教育而不是用簡單的懲罰讓孩子付出代價。教育懲戒要達到兩個目的:

一是糾正眼前的錯誤和違規行為;

二是明確指出如何做才能更好。

從廣義上講,凡是對孩子的某種權益或者利益的剝奪,比如暫時收回玩具、取消遊玩安排等,都會產生懲戒作用。”

相對於懲戒這個詞,謝剛更認同管教這個概念,她說:“英文的管教‘discipline’前提是‘to guide’,也就是引導,最終目的是讓孩子明白一種道理,學會更好地解決問題。”

謝剛認為,家長動輒實施懲戒與焦慮有關。2016年中國家長線上問卷調查的資料顯示,

64%的家長表示“不知道用什麼方法教育孩子”,55%表示“控制不住脾氣,老想發火”,

這成為家長焦慮的兩大主要原因。

家長懲戒孩子的出發點應該是想讓孩子改進,是“為了孩子好”,實際上孩子能感受到父母的“好”嗎?

洪明認為,父母懲戒孩子,

要有明確的教育目的。

“文化程度低、情緒控制能力低的人,很容易會對孩子使用暴力。暴力會給孩子帶來恐懼和震懾,如果孩子無法應對犯錯後的恐懼,就容易產生消極的態度和行為,甚至因為一次考試考得不好就自殺。”他呼籲父母使用教育懲戒權要符合法律法規,要符合社會共識,不能濫用,要有一定的監督機制,要堅決反對暴力。

謝剛分享了一個案例:有個男人因為自己從小父親對他的唯一管教方式就是拳打腳踢,於是他在學校常對同學動手,闖禍以後回家裡再受體罰。這種惡性迴圈持續到初中時他的身高超過父親,所以開始還手。20年後他和父親仍然形同路人。“研究發現,體罰對孩子道德觀念的內化並沒有任何長期作用,反之容易對親子關係、社會性、同情心和攻擊性行為造成負面影響。小時候經常被嚴厲體罰,成人後容易出現情緒障礙、焦慮症、酒精或藥物依賴及人格障礙。”

謝剛還補充說:“體罰看似立刻有效、短期有用,但副作用很大。

如果家長手裡唯一的管教工具是錘子,那孩子的任何問題在他們眼裡都會被看成是釘子。”

童年缺乏規範

孩子長大後難有成就

現在的家長管教孩子並不容易,不少家長都感嘆說:現在的孩子哪兒敢打啊,一說要打就要報警!跟美國孩子學的!我們都以為美國的家長是不打孩子的!

美國家長真的不體罰孩子嗎?謝剛提到美國50個州中,有19個州允許在學校體罰孩子,在家體罰(corporal punishment)孩子在50個州中都是合法的。美國家長對於孩子的學習成績不會有很高的期待值,但是對於孩子的行為有很高的底線。“比如,對他人不尊敬的時候,家長就會體罰孩子。當然如果體罰留下痕跡,後果就很嚴重。”

家庭教育中該如何適度“懲戒”孩子?

“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圓”,社會生活處處充滿規則,開車走路有紅綠燈,違規釣魚要罰款,偷稅漏稅要補交,捕獵野生動物要坐牢……

孩子成長過程中沒有規範,走到社會難免碰壁。

洪明認為,教育懲戒權是父母教育孩子的重要權力,教育懲戒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手段。不能將教育懲戒與兒童保護對立起來,合理懲戒其實是對兒童的最佳保護。但他同時強調說:

“體罰要以不損傷孩子的身體為前提,在眾多行為懲戒的權力選擇中,家長切記,打是最後的底牌。

謝剛說,有一項跟蹤調查發現,成人後最沒有成就且最不幸福的孩子,來自日常生活中缺乏合理規範的家庭。“很多家長認為,放養的孩子發展得更好。其實,放養意味著‘有底線、沒上限’,誠實、有責任感、遵守社會規範等,把孩子培養成對社會有用的人,就是底線。家長要掌握底線,至於孩子將來選擇什麼樣的專業、頭髮想染什麼顏色,孩子可以自己把握。”

中國人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美國有句諺語叫“不用棒子,毀了孩子”,古老的希伯來箴言有“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的說法,是否說明用棍棒實施教育懲戒還是很有必要的?

洪明認為,

父母教育懲戒權符合中國歷史傳統和許多國家的家庭教育實踐,有社會學和法理學的依據。

謝剛舉“狼爸”蕭百佑“三天一頓打,孩子上北大”為例,指出狼爸並非亂打孩子,“他執行體罰的過程有兩點可取之處。一是家規事先定好,規矩非常一致,孩子做錯了什麼,要打哪兒、打幾下,孩子知道體罰不是父親氣頭上的衝動。二是他能以身作則,要求孩子對父母絕對尊敬,他對自己的母親也十分恭順。立的行為規範自己先做到,身教大於言傳”。

教育懲戒似乎是個兩難問題,沒有規矩不行,一不小心又容易滑到家庭暴力,該如何界定呢?比如有的家長只要孩子一犯錯誤就“踹一腳”,這裡面有家長自己的情緒管理問題,是不是也有教育觀念的問題?

謝剛認為,家長一定要明白教育懲戒的目的是什麼,是強制孩子為過去的錯誤付出代價,還是引導孩子為了未來而學習?以讓孩子付出代價為目的,難免產生憤怒情緒和暴力行為。優秀的家教方式和優秀的教學方式非常類似,都應該“溫暖而嚴格”。她倡導家長學習積極管教方法,把下一代培養成為負責任、尊敬他人、解決問題能力強、對社會有貢獻的成員。

懲戒須“必要而有幫助”

最好是“不用之用”

世界上有125個國家不允許在學校體罰學生,35個國家明文禁止在任何地方體罰孩子。既要適度懲戒,又不能體罰,應該怎麼把握分寸呢?

洪明認為,

父母教育懲戒要以兒童發展為根本目的

,方法要適度合規。“家長要窮盡教育手段,知道哪些手段可以制止孩子的違規或越軌行為。防範未然,規矩在先。”

家庭教育中該如何適度“懲戒”孩子?

謝剛認為,管教中需要注意孩子的個性。有些孩子還沒等父母變臉色,聲調稍微提高就已經嚇壞了;有的大吼他幾句,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孩子的氣質不同,有的邏輯性強但不會察言觀色,有的外向友好但自控力弱,有的善良溫和但偏怯懦,有的勇敢卻莽撞……要分清哪些是特點哪些是缺點,不要懲罰孩子的個性特點。

主持人提到一個家庭教育專家講自己青春期的故事,促使他發生改變的,不是父親的棍棒而是母親的眼淚。這是否說明,如果真的做到“必要而有幫助”,有效的懲戒其實就是“不用之用”?

謝剛認為

親子關係決定了管教的效果

“平時要多鼓勵表揚孩子做得好的地方,常被父母尊重的孩子才會接受父母的管教,才不會積累恐懼。”一位父親曾告訴她,自己和兒子關係一直很好,一生只在九年級時因為“不可原諒的原因”打過他一次。“在打之前他告訴兒子今天不得不打他的原因,而且是邊打邊哭。兒子如今依舊尊敬熱愛父親。這種體罰的效果和盛怒之下出氣,就有天壤之別了。”

有的家長說跟孩子好言好語沒有用,口氣嚴厲立刻聽話;媽媽嚴格就聽話,換爸爸或者奶奶就耍賴,怎麼辦呢?

謝剛認為事先講好規則非常重要。比如美國孩子16歲可以開車,有些家長就事先定規矩:晚上11點前必須回家,第一次違規一週不能用車,第二次違規兩週不能用車,第三次違規就把車賣了。“關鍵是事先講好,嚴格執行。”

洪明也非常認同先跟孩子講好規則:

“立規矩一定要做到早、細、明、嚴。

細是細節,要考慮周到,提前告知違反規矩有什麼後果;

明是明確、公開;嚴是嚴格,孩子有超越底線的行為,相應的懲戒措施就要跟上,不能隨意更改。”

最後,謝剛建議父母管教孩子時語氣要堅定、態度要平和,要針對孩子的年齡特點,目的不是發洩情緒,而是為了孩子能從錯誤行為中提高將來處理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