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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米馬路鋪設298條減速帶,減速帶豈能私設

作者:由 光明網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3-01-05

私自設定減速帶違法嗎

近日,有湖南長沙市民反饋:長沙濱江路的一個彎道處,短短300米的路程,竟然鋪上了298條減速帶。被市民吐槽道:“開過去的時候我身上肉都在顫抖。”經交警調查,該減速帶是附近的施工單位防止與出入施工地的工程車發生交通事故,私自施劃、未經審批。目前,交警部門已責令建設單位限期內將該減速帶拆除。

300米馬路鋪設298條減速帶,減速帶豈能私設

超長減速帶的痛,只有司機們會懂。今年10月,廣東汕尾海豐縣的一條路面上出現了長300米的“奇葩”減速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此事整改後不久,長沙又出現了類似情況,300米馬路鋪設298條減速帶,給很多司機的駕駛添了堵。短短兩個月,就有兩件類似事件見諸輿論,很可能說明這類事情不只是個例的存在。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影響道路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恢復原狀,可以依法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退一萬步講,即使相關減速帶的設定不違規,但從其“安全性”的角度來考量,也是有待商榷的。如此密集的減速帶設定後,不少車輛為了避免進入減速帶之中,會直接駛入對向車道或者中途拐入對向車道。還有不少騎非機動車輛的市民,在由東往西方向行駛時,因為無法忍受減速帶帶來的顛簸,直接行駛在馬路的正中間。

這些都會進一步放大減速帶設定後的安全風險,為了安全而設,結果卻反而加劇了安全風險,也進一步驗證了相關減速帶設定的不合理性。打著安全的旗號,犧牲“安全”,才是對公共安全的最大刺痛。

當然,並不是說一定不能設定減速帶,但應該更加科學合理,使其在最大程度保證安全性的同時,不影響車主體驗,不放大新的風險。比如,可以鋪設減速帶,但是沒有必要連續性鋪設,間隔距離可以更大一些,道路兩邊可以多放一些警示標誌,道路中間可以設定隔離護欄等。或者,也可以向交通部門申請,讓交警來這裡指揮,進而規避相關安全風險。

不過,雖然相關減速帶的設定是施工單位私下所為,但交通部門應該對此早有察覺,並及時整改,而不應該等到車主怨聲載道時,才進行處理。相關交通部門的現代化公共治理能力,可能還有待進一步強化。

300米馬路鋪設298條減速帶,能夠出現,說到底還是相關施工單位和交通部門,沒有做到“實事求是”,沒有從實際情況出發作出科學合理的選擇,凸顯了相關單位和部門社會公共意識的薄弱,這是最需要反思和糾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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