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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意外燒燬,三人顛倒時間騙取賠償款?判刑了

作者: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3-01-11

謊稱起火怎麼處罰

貨物意外燒燬,三人顛倒時間騙取賠償款?判刑了

高速路上輪胎起火,一車貨物被燒燬。這損失該由誰來承擔呢?三名男子自以為能夠顛倒黑白,讓保險公司來“背鍋”,結果還是露餡了。近日,思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了這樣一起保險詐騙案件。

貨物毀損 緊急投保顛倒時間

2019年1月17日,經周某介紹,洪某將公司承運的一批建材轉包給姚某運輸。第二天,姚某在同安區裝貨後駕車前往深圳。當晚8點多,車輛行駛在高速路上時,輪胎起火了。因路政人員及時報警,消防人員趕到將火撲滅,但這批沒有投保的貨物已經毀損。姚某當即把此事告知洪某和周某。

三人一合計,決定把損失交給保險“買單”。當晚8點54分,洪某以物流公司的名義在線上購買了保險。為了騙取賠償款,洪某、周某囑咐姚某在保險公司進行事故調查過程中謊稱起火時間為當晚11點30分。

司機後悔 和盤托出事情真相

經過保險理賠程式,保險公司支付了保險賠償金近29萬元。但保險公司認為,起火與駕駛員操作不當有關,所以在支付賠償金之後,保險公司提起代位求償訴訟,將姚某以及車輛所掛靠的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他們賠償保險金損失。

案件審理時,姚某後悔了。他不明白的是,他明明已經配合洪某和周某獲得了保險金,怎麼到頭來自己成了被告?在法庭上,姚某和盤托出了事情經過,承認是火災發生後才買的保險,起火時間是捏造的。

法院裁定本案並非保險事故,其中可能涉嫌保險詐騙犯罪,將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偵查。偵查過程中,消防部門的出警記錄、路政人員的報警時間、清掃記錄等,讓洪某等三人的謊言被戳穿。

後果自負 騙保終受刑事處罰

真相水落石出,洪某所在的公司及時將保險賠償款如數退還。到案後,洪某、周某和姚某人均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思明區檢察院起訴認為,洪某、周某、姚某的行為均構成詐騙罪。

法院審理認定三人罪名成立,並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考慮到被告人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且保險賠償款已經全部退還,可適用緩刑。最終,三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5000元到1萬元不等的罰金。

【檢察官說法】

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屬於違法行為,切莫為了一時的利益鋌而走險。同時,要提醒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應該加強調查與核實,避免損失。

【名詞解釋】

保險代位求償權是保險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對造成保險標的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方,保險人在給付保險賠償金後,享有求償的權利。

(文/廈門晚報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思檢 漫畫/劉哲姝)

【來源:廈門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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