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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將“只對事不對人”掛在嘴邊了,它只是一個謬論

作者:由 孟廣橋說人力資源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3-01-18

對事不對人是種怎樣的態度

別再將“只對事不對人”掛在嘴邊了,它只是一個謬論

管理溝通中,領導者非常喜歡用“我只對事不對人”的說辭,與當事者交換工作中出現的失誤或問題,以此降低矛盾或心理的對抗。可以肯定這樣做的初衷和願望是好的,但結果往往卻是難如所願,甚至是產生更加背離的結果。原因很簡單,“對事不對人”的論點根本就站不住腳、更經不起推敲,再‘傻×’的人也知道你想說的是什麼,即使你真的沒有那麼想,但大多數人也會那麼認為。

別再將“只對事不對人”掛在嘴邊了,它只是一個謬論

第一,事是人行為與思維的結果

事物除了未經外力作用保持原始的、客觀的形態外,組織中的任何事情,其形態的改變,除了自然與內在因素外,都是透過人的思維與行為作用而產生的結果表現。如果沒有人思維與行為的參與,事物形態的改變就不是管理問題,更沒有追究的意義。

如,堆放在貨場的產品被風損壞了,一種原因是風大到超出了尋常、多年未遇,此就不是人的因素,屬於不可抗力;另一種原因,風是常見的風,那就是人對產品做的防護沒有到位,屬於人的原因。

對於第一種結果,我們沒有辦法去追究蒼天,也許只能仰天長嘆“天為什麼這麼不公平”。而對於第二種結果,我們可以問問當事的人,為什麼沒有做好防護。如果我們只對事,那你叫來當事人幹什麼呢?算了,不說了,道理傻子也知道。歸根結底還是對人,而非對事,因為沒有人就沒有了事的結果。

別再將“只對事不對人”掛在嘴邊了,它只是一個謬論

第二,對結果的不滿意源於對當事者的不滿意

管理中曾經有一種結果性思維很盛行,所以有的領導者常常標榜自己“我只看結果”,這也許是工作中出現問題時領導找當事者‘討要’說法的理論基礎。如果是‘只看結果’,那麼在事情(工作)出現未達預期結果時,只需要罰他二百現大洋或杖責二十大板就完事兒了,但領導者為什麼還要找來當事者面對面溝通(批評)一番呢?豈不是‘脫了褲子放屁’?

如,上級派張某將生產原料從甲地送到乙地,張某沒有按要求的時間送達,造成了生產線拉閘。領導找來張某,首先講,我對事不對人,爾後,講了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講了對全域性的影響,講了應該怎麼做才能不誤時間,講了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來對待工作,講了……如此大張旗鼓目的是什麼?

我想無外乎三點:讓當事者清楚所產生後果的危害性(言外之意是你當時就沒有引起思想上的重視);建議當事者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完成任務才能避免誤時(言外之意是你的思維與行為造成了這樣的結果,我不認可);希望當事者引以為戒。另外,也許還會告訴當事者應受到的懲罰。

不管領導者對當事者想表達什麼,其結果也是想糾正當事者的態度與行為模式,他只是以另外一種形式表達了對當事者的不滿。

別再將“只對事不對人”掛在嘴邊了,它只是一個謬論

第三,對事是警示當事者保持與組織或領導的一致

偶然的一次做事失誤,誰都不可避免。所以,當領導想‘對事’時,一定是這個事要麼是產生了重大的經濟損失,要麼是在與組織的戰略或領導的意圖上出現了難以容忍的背離。

此情景下還會是“只對事不對人”嗎?鬼才相信。特別是後一種事的結果,領導者一定要糾正當事者的思想偏差,以保證組織全體成員齊心協力、形成團結一致的合力,高效能地實現組織戰略或目標。為此,對於做事嚴重背離組織戰略或領導意圖的人,不僅是‘對’你一下那麼簡單,甚至還會將你‘驅逐出境’。

可以不可以“只對事不對人”呢?當然可以,但條件是以此事警示其它人的時候,或當作案例剖析的時候。

所以,當你做的事出了問題,領導對你說“只對事不對人”時,你還是應該想想自己這個‘人’有什麼問題吧。對於領導者,就別再用“只對事不對人”當幌子,做批評了別人還不想得罪的美夢了,那只是掩耳盜鈴。實事求是更容易讓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