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音響真實存在嗎
電視劇《天道》是一部非常優秀的電視劇,他不僅從思維的角度讓人們重新認識自己,還能從商業的角度給人以啟示。這部劇也是王志方的經典作品之一,總是讓人百看不厭。
在劇中,王志文飾演的丁元英策劃的“王廟村事件”,把林雨峰折騰得夠嗆,同時用各種掩飾,讓林雨峰“中計”,從而掀起了一場備受矚目的“雞蛋碰石頭”官司。
丁元英用巴黎、柏林、歐洲總代理這樣的大手筆,掩蓋了王廟村非真實的生產製度,同時用個體商戶、格律詩兩層法律上的隔離,隔絕了公司和員工的僱傭關係,讓林雨峰看到的是一個公司的正常生產流程,從而讓林雨峰錯誤的認為丁元英用低於生產成本的方式銷售音響。
因為,如果在正常的生產方式下,音響的成本不會那麼低。所以樂聖公司起訴格律詩,那叫一個理直氣壯。
但當林雨峰瞭解到格律詩的生產體制後,格律詩的音響成本確實低得離譜,而且格律詩打的是“扶貧”的口號,所以無論是從證據層面,還是道德層面,這場官司都必輸。
在這種情況下,
林雨峰為什麼還要堅持起訴格律詩呢?
要知道,如果官司敗訴,樂聖公司是要承擔敗訴的費用,同時還要支付一筆不小的律師服務費用。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都會選擇及時止損,盡最大的可能減少損失。
其實,林雨峰的操作,才是真正的大智慧,這裡面的含義不只是一場官司這麼簡單。
一
林雨峰通過了解丁元英的這些操作,以及丁元英拒絕伯爵公司以650萬的價格收購的意向,也就知道丁元英要求的並不是錢,而是合作。
合作的意向已經明確了,那麼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怎麼合作的問題。
樂聖公司是正規企業,生產、管理、員工福利都是需要在法律的規定範圍內來做,所以生產成本是一個定數,不管怎麼降低,都不能以剝削員工的勞動力做為交換條件。
但是格律詩的生產環節中,王廟村的生產就是破壞了這種勞動關係的平衡,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但是丁元英的格律詩公司跟王廟村,還有著個體工商戶這個層面,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是沒有直接的僱傭關係。
這就是一個矛盾,一個是不被允許,一個是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這場官司必須打。
如果官司贏了,那麼林雨峰找王廟村合作,他就是救世主。如果官司輸了,就說明在法律上允許這種生產方式的存在,那麼林雨峰跟王廟村的這種合作,別人也不會說什麼,就算是林雨峰再苛刻一點,也無所謂。
所以,在樂聖公司和格律詩、王廟村三方合作的必要條件下,這場官司不管是輸贏,結果都是對樂聖公司有利。
二
其實還有一層重要的意義,那就是廣告效應。
本來,一個是行業大鱷,一個是作坊小戶,兩個載體本就不是一個層面,這種官司已經引起了媒體的關注,這種效果比打廣告來的更加實惠,也更加的快速高效。
透過官司,媒體關注王廟村的同時,也會關注格律詩,更會關注樂聖公司。合作是最終結果,那麼市場怎麼去對待就是一個問題。
如何讓市場認可他們的產品,從而讓客戶買單,這是最重要的問題,不然合作了產品銷不出去,那樂聖公司還是要花成本和金錢去打市場。
格律詩音響的核心部件本來就是樂聖公司的,再加上這樣低的成本和超級好的音質效果,好產品肯定是要讓市場知道。
所以,透過這場官司,人們不僅僅會關注官司的結果,更會關注產品。
當人們把這件事情及相關的產品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時,這就起到了相當好的廣告效果,宣傳了公司,也形成了口碑。
三
林雨峰還有自己的一點算計。
因為這場官司,他輸得太容易。就好比一個武林高手,路上遇到打劫的,但是高手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還要被迫笑著配合表演,這種憋屈別提多難受了。
所以,林雨峰要透過這場官司,讓人們認識到丁元英“拿人不當人”的一面,讓社會的道德去討伐丁元英。就算是輸了面子,也得給對方一拳重擊,就算打不出血,也得留下點內傷。
林雨峰的這波操作,可謂是經典的一場商戰。在預測到結果的時候,如何給自己帶來最大的價值,才是一個領導者所考慮的問題,而不是為了節約成本,顧及眼前的小利,給未來挖一個大坑。
同時也可以看到,高手過招,都是招招見血。商場中的戰爭,遠比想象的更復雜,也就看出,那些能成為領導的人,心思超於常人的一面。
當然,有些時候,他們的思維方式不能用普通的思路去理解,因為你不知道人家是想了幾步,心中又有著多少的算計。
所以說,
思維方式的改變,是多麼的重要。如何讓價值最大化,才是我們根本要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