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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被訛”小夥起訴被扶者案和解

作者:由 中國江蘇網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2-09-25

原告訛詐被告怎麼辦

近日,浙江小夥滕先生扶起摔倒的曹先生後反被指撞人引發廣泛關注,滕先生事後稱打算起訴被扶者。9月14日,金華婺城區法院受理了滕先生的起訴,滕先生要求法院判令曹先生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刊登致歉宣告,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14日晚,曹先生一方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見證下,他們已經向滕先生道歉,並與其和解。

小夥起訴被扶者要求登報致歉

9月2日,浙江金華小夥滕先生因扶騎電動車摔倒的曹先生,被對方指認為肇事者。6日,交警找到事發時的監控,確認這是一起單方交通事故,與滕先生無關。調查期間,滕先生曾因此被曹先生家屬指責,並要求墊付醫藥費。事後,滕先生表示,將起訴曹先生,讓大家知道誠信的價值。

9月14日下午,曹先生的兒子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已收到金華婺城區法院的通知,已經受理了滕先生訴曹先生的見義勇為損害糾紛。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金華日報》非廣告版面刊登致歉宣告,面積不小於6釐米×9釐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

曹先生表示,他認同滕先生的訴求,“之前跟滕先生溝通,覺得這件事現在影響很大,我們希望能夠和解,也會按滕先生的要求登報道歉並賠償損失,但他當時拒絕了,還想走訴訟的程式。”

精神損害賠償象徵性要1元

滕先生稱,他準備起訴時受到很多人的幫助,法院也很重視,希望最後能有一個結果。滕先生對北青報記者稱,他扶人的行為只能算是助人,算不上見義勇為,他與律師在準備起訴材料時發現,對於自己的這種情況,目前尚未有對應的法律條款,所以最後只能先以見義勇為損害糾紛的名義起訴對方。“要證明損害也需要舉證,但現在交警隊的調查已經還我清白了,我其實也沒法舉證,所以精神損害賠償象徵性定為1元。但起訴訴求我們還會再商量,可能會有調整。”

最新進展:雙方昨晚和解

滕先生表示,他認為勝不勝訴並不是很重要。他起訴也並非針對曹先生,而是希望透過訴訟,震懾那些訛詐好人的人。曹先生一方則表示,目前他們正在跟滕先生溝通,希望能和解。

14日晚,小曹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見證下,他已經向滕先生道歉,並與其和解,雙方決定不繼續進行訴訟程式,原本要求的損失賠償也不用了。“雙方已經簽字確認和解了。原本要求登報道歉需要五六千元,現在這筆錢會以我的名義捐給金華市的紅十字會”。(文/記者 李濤 實習生 戴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