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盡過贍養義務能代位繼承嗎
對於撫養我們長大的親生父母,我們不僅有一份責任,更要有一份孝心等到他們老去,作為子女的自然是要贍養的。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人,不想承擔自己的責任,覺得自己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只想著繼承父母的遺產。那麼,代位繼承有贍養義務嗎?下面一起來看看總結怎麼說。
代位繼承人即使沒有對被繼承人盡贍養責任,但是仍然有繼承的權利。
婚姻法中規定:
有經濟條件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已經過世或者是經濟條件上贍養不了老人的,是有責任履行贍養義務的。繼承法中有明確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在被繼承之前去世的,繼承就由有繼承權利的去世了的子女的子代繼承。但是可以繼承的遺產份額也是父母能繼承的那部分。
《繼承法》中第十三條規定:
1。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但是卻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繼承人,在遺產分配時,可以不分配或者是少分配。
2。因此,對於代位繼承沒有說一定要盡贍養義務,只是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是沒有能力贍養的情況下,而孫子女可以承擔贍養義務的,代位繼承人才需要盡贍養義務。
3。代位繼承和贍養關係沒有很大的關係。不過,盡孝心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應該有一份擔當。代位繼承只能用於法律規定的繼承範圍,如果是繼承遺囑的則不適用。因此,並不是所有情況都符合代位繼承的條件。
但是對於代位繼承和贍養的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代位繼承人是否有贍養義務,還需要進行考慮。正常情況下,代位繼承是沒有贍養義務的。但是也有特殊情況,代位繼承是有贍養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