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狗有什麼責任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近日,江蘇揚州一狗主人遛狗時未按規定牽繩引發事故,導致寵物狗被撞死,結果被告知自行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5月13日東方網)
最近另外的兩則新聞,讓人看了心裡堵得慌。
一則是4月底的成都,一狗主因未牽繩,寵物狗闖紅燈過馬路時被撞死,狗主竟對車主放言:“我丟一百萬要你的命!”何其囂張,完全無視自身責任。
另一則是4月下旬,在重慶奉節縣城,一名二年級小學生在上學途中,不幸被三條惡犬咬死。何其殘忍,真是血淋淋的教訓。
養狗不牽繩、不拴繩引發嚴重後果的新聞頻頻出現,時時刺痛公眾神經。而一些狗主囂張又無理的態度,更讓人氣憤。氣憤之餘又無奈,感覺就是沒有辦法來治他們。
“狗未拴繩被撞死,主人擔全責”這則新聞,有如一陣春風,讓人看到依法治狗患的影子,給人警示與啟迪。
“承擔全部責任”的意思是,自家的狗被撞死了自己擔責,如果對方車輛有損壞,狗主還要依法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傷心流淚還要自掏腰包,這就是遛狗不牽繩的直接後果。該新聞就提醒,文明養狗不是一句空話、套話,而是會面臨著法律責任。
狗患的問題,最終都是人的問題,不遵守規則養狗,自己最終也會被反噬。正如那位重慶狗主,不僅被刑事拘留,還拿出55萬元求家屬涼解。再說成都那位囂張的狗主,愛犬撞死了,自己不心痛嗎?換言之,不正是自己的違法行為,把愛犬送上了不歸路嗎?不文明養狗,是愛還是害,一目瞭然。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開始實施,明確規定攜帶犬隻出戶應佩戴犬牌並採取繫繩等措施。所以,狗未拴繩被撞死,是養狗人違法在先引起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理所當然。在這裡,也對警方堅持原則點個贊。
這也提醒,警方在處理類似問題時,不能再和稀泥了事,而是要嚴格執法,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辦案,辦出正氣和正義。
因為,你的每一個公正的處理,就會讓更多的養狗人給狗繫上繩子、牽上繩子;你的每一個公正的處理,都會讓那些囂張的狗主,出事後首先反省自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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