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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3分錢,罰款3000元!浙江一超市因“四捨五入”被罰了

作者:由 浙法傳媒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1-24

超市多收錢怎麼處罰

買東西掃碼支付後很多人都懶得要賬單,更不要說對賬單了。可不久前,寧波的陸女士卻較真地對起了賬單,結果發現超市“四捨五入”多收了她的錢。近日,寧波鄞州區市場監管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後,對轄區一家超市作出處罰。

多收3分錢,罰款3000元!浙江一超市因“四捨五入”被罰了

今年4月下旬,陸女士在鄞州區某超市購買了標價43。97元的牛蹄筋,掃碼付款離店後,她發現微信支付賬單顯示付費44元。雖然就相差3分錢,但陸女士認為超市的這種做法有失公平,於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經鄞州區市場監管局寧東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現場取證發現,該超市使用電子掃碼與現金付款二種方式收費,在電腦收款系統設定了貨款分值“四捨五入”的收費功能。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超市2019年度至案發(之前已清零),透過“抹零結餘”收款692。64元,但無詳細的“四捨五入”銷售清單。

多收3分錢,罰款3000元!浙江一超市因“四捨五入”被罰了

執法人員分析認為,超市的這種做法,看上去好像公平,實則不然。因為超市收費時“舍”的是1234的貨款分值,“入”的是56789補整款,在海量的貨款結算過程中,不同分值出現的機率均等,這就意味著理論上超市每10筆結算會多收5分錢,這也就是“抹零”卻能結餘692。64元的原因。

執法人員表示,超市為了減少結算時的人工成本,可以在結算時將應收款分值抹零讓利給消費者,但對於分值為56789的顧客多收分值按整數計費,卻是實實在在地損害了這一部分消費者的利益,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

執法人員認為,商家的這種行為違反了價格法明碼標價的規定,屬於《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中“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的違法行為,鑑於超市在事情發生後,立即在經營場所公告了退款事項,並調整收費系統:現金結算時,貨款有分值的一律抹零,電子支付依實價收費。最終,鄞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該超市作出沒收已查明且未能退回的違法所得692元,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