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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將佔位轎車丟入河中稱賠得起得理也不能任性妄為

作者: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1-31

什麼是佔位徵

11月19日晚,福建省福州市一車主的車位被他人佔用後,直接叫來叉車將佔位轎車丟入河道。其甚至還在社交媒體上釋出影片表示:“這部車我賠得起”。11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釋出公告稱,林某凱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叉車司機龔某強已到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男子將佔位轎車丟入河中稱賠得起得理也不能任性妄為

從情理上來講,車位被佔後,車位主人心生憤慨並非不能理解,就如網友們所說,一開始他確實也很無奈,屢次電話聯絡佔位者要求移車未果,這才在一時衝動之下,做出此舉。

然而,衝動明顯不能解決問題,溝通受阻後的“熱血扔車”和發影片炫耀,表面上看,逞了英雄氣出了窩囊氣,實際上則是觸犯了法律——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有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這樣一來,不僅沒有讓佔車位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更將自己置於既要賠錢又要受懲的尷尬境地。

把原本的有理,也變成了當下的無理。

但實際上,類似的現象絕非個例。在相關新聞的評論中,筆者也看到,很多網友都有過車位被他人佔用的經歷,很多人也不知道車位被佔後該採取怎樣的行動。確實,在私家車保有量越來越高的現況下,對物業公司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提升,也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也應該就此問題,制定必要的管理規則,讓搶佔車位的行為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保證大眾基本利益;最後,執法部門也需要重新思考相關問題的解決方式,加強執法力度,明確管理地帶、提升執法效率,避免在遇到此類問題時,會因處理不當而導致矛盾與衝突。

無論如何,車位被佔的時候,砸錢扔車的任性行為萬不可取。大家還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理性決策,如果對方多次佔用,甚至可以透過起訴尋求賠償,千萬不要把有理變無理,掏錢找冤枉受,這就得不償失了。

【來源:天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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