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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傳民:哪怕一個道歉我都不會告他,大衣哥採取的是無賴行為嗎?

作者:由 輝哥娛樂頻道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2-02

過河原唱是誰

大衣哥因為演唱歌曲火火的情懷,被原創作者古傳民起訴了,這個官司持續已經一年多,目前已經進入審理階段,相信很快也會有一個結果。

近期古傳民又借採訪機會,向網友傳達一個資訊,那就是起訴大衣哥朱之文並不是自己所願,他表示大衣哥只要道個歉他都不會走到起訴這一步。

很多網友不禁要問一下,大衣哥真的這麼不通人情嗎?人家給機會都不要,到底是不懂法律還是有什麼隱情呢?

對於這首歌的著作權,古傳民也拿出了相關的證明,也有相關機構的證書,證明這首歌是自己創作的,為什麼大衣哥不願意協商處理呢?

古傳民:哪怕一個道歉我都不會告他,大衣哥採取的是無賴行為嗎?

在採訪中古傳民也表示,當時創作的用途是公益性質的,並不是為了賺錢,兩個人肯定也沒有商討相關的收益。

可是古傳民發現朱之文經常用於商業演出來掙錢,恐怕古傳民發現時心裡已經不平衡了,自己的創作的歌曲,讓別人來掙錢,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誰心裡會好受呢?

相信古傳民也曾經和大衣哥聯絡過,但是這首歌的原唱是大衣哥,他肯定也認為是自己唱火的,完全屬於自己的歌曲,為什麼要辛苦商演的錢分給古傳民呢?

直到最後大衣哥直接拉黑古傳民的聯絡方式,造成兩個人溝通中斷,這樣的處理方式其實並不理智,拖下去總要解決的,所以才有了起訴大衣哥侵權一案。

其實大衣哥和古傳民以前兩個人關係很好,大衣哥剛剛出名有潛力,古傳民也有點才華,可以說是最佳拍檔,一個會寫一個會唱。

古傳民:哪怕一個道歉我都不會告他,大衣哥採取的是無賴行為嗎?

也許就是那時候埋下的隱患,開始沒有相關利益的分配方案,結果最後因為這個賺大錢了,再提出利益的分配,強勢的一方肯定不樂意,這也是人之常情,可是有點過河拆橋的意思。

不過古傳民並不是沒得到一點好處,因為和大衣哥走得近,也因此在娛樂圈拓展了人脈。

大衣哥也曾經透露過一件事,因為看在古傳民的面子上,為別人的婚禮免費唱過歌,也因此少收入一場商演的費用,價值在十萬元左右。

但是那時候還是兩個人的友情蜜月期,這隻能作為兩個人的友情演出,不能拿金錢來衡量。

古傳民:哪怕一個道歉我都不會告他,大衣哥採取的是無賴行為嗎?

如今朱之文唱著古傳民的歌曲商演賺錢,古傳民提出分配利益完全合理合法,可是卻被大衣哥拒絕了,他並沒有公開說明原因。

如果大衣哥商演歌曲真的是古傳民的原創作品,那麼大衣哥不分配相關利益給古傳民就不對,這是不懂法律的結果。

當古傳民得知被侵權提出解決問題時,大衣哥根本不理不睬,關閉了溝通解決問題的渠道,這種行為簡直是無賴行為,古傳民利用法律解決確實是無奈之舉。

不管最終的結果如何,大衣哥選擇避而不見的解決方式大錯特錯,也許是大衣哥已經對兩個人的友誼死心,所以不願意溝通採取破罐子破摔的策略,其中的隱情只有他們自己清楚,相信法律也會給出一個公正判決。

對於大衣哥不溝通處理侵權問題的方式,你們感覺對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