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曲藝

難道讓我母親被活活打死?72歲殘疾老太家中被毆,反抗後涉嫌犯罪

作者:由 劉律師Lawyer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2-04

進宿管部的目的是什麼

難道讓我母親被活活打死嗎?

江西贛州,兒子小劉哭著找到媒體,說

72歲的殘疾母親被人二打一,因奮起反抗致使對方受傷,現被提起公訴,理由是不屬於正當防衛,構成故意傷害罪。

難道讓我母親被活活打死?72歲殘疾老太家中被毆,反抗後涉嫌犯罪

72歲的陳老太,

一隻眼睛完全失明,屬於視力

4級殘疾,經常受到村裡人的歧視。2022年初,因為放水洗菜問題,陳老太與饒某(女)發生爭執。

一開始,二人拿著農具在田間推搡,後來陳老太打了對方腰一下。眼看矛盾要升級,圍觀群眾連忙把二人勸回家。

10分鐘後,正當陳老太在附近的侄子家休息時,饒某與其丈夫闖了進來,準備給陳老太一點顏色看看。只見饒某丈夫拿著鐵鍬,開始對陳老太指指點點,並稱其為“單眼婆”。

眼看對方打上門來,還用語言攻擊自己,陳老太也不是吃素的,抄起身邊的柴刀,與對方進行對峙。在打鬥過程中,由於自身眼神不好,而且兵器沒有對方的長,陳老太的柴刀被打落在地。

沒有了趁手的兵器,陳老太慌了神,隨手撿起地上的石塊,開始進行遠端攻擊。雖然陳老太眼神不好,但石塊還是不偏不倚地砸到了饒某頭上。

難道讓我母親被活活打死?72歲殘疾老太家中被毆,反抗後涉嫌犯罪

砰的一聲,饒某流血不止,被丈夫送往醫院治療,後經鑑定為輕傷一級。另一方的陳老太也不好受,住院

64天才恢復健康,後經鑑定為輕微傷。

本以為這種打架只是民事責任,但兒子小劉萬萬沒想到,自己的母親卻因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被提起公訴。

【劉律師

Lawyer】

帶著武器夥同丈夫上門報仇,欺負一個同宗同族的殘疾親戚,這種事情怎麼做得出來,而且還是二打一,最後還沒打過。

一、

本案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這個問題在現實中非常有爭議,上到小偷偷東西能不能追趕,下到遇見別人滋事能不能反抗。其中的界限,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弄明白的。

《刑法》第

20條規定,為了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概念,故意傷害是為了打人,而正當防衛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護自身利益,後者不用負任何刑事責任。區分兩者的關鍵,在於防衛人

“有無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

在本案中,饒某攜帶武器,夥同丈夫非法入侵他人住宅,還辱罵陳老太,這種不法侵害具有持續性、威脅性與緊迫性。

試想,在人數不佔優勢的前提下,兩個人拿著武器闖進自己家中,並要對自己實施暴力行為,這種事情想想就可怕。

《適用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31條規定,對於正當防衛是否超過必要的限度,人民法院應當綜合不法侵害的性質、手段、強度、危害程度和防衛的時機、手段、強度、損害後果等因素判斷。

據兒子小劉描述,老母親在打鬥過程中左腳被砸傷,腦部也受到擊打,在精神極度緊張的狀況下,已然小便失禁。而柴刀的掉落,更讓老母親覺得自己會被打死。

結合對方均已持械,同時自身退無可退,為了阻止不法侵害,已經

72歲高齡的陳老太,用身邊唯一的武器石頭攻擊對方,理應屬於正當防衛。

難道讓我母親被活活打死?72歲殘疾老太家中被毆,反抗後涉嫌犯罪

最後,希望此事能結合實際情況,再去綜合考慮下當時情形,對陳老太有個公平判決吧!

對此,你怎麼看?

關注劉律師

Lawyer,瞭解身邊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