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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小人必備:作為律師我來教你如何要債 如何減少借錢損失

作者:由 金融界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06-12

要債的方法有哪些呢?

由於律師這個職業,會經常碰到要債的案子,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以免以後踩坑。

大前提

所有經濟活動都有風險,對,是所有,因此不論借錢之前還是之後腦子裡都要有“所有借出去的錢都可能要不回來!”的風險意識,有了這個風險意識你才能慎重考慮這錢能不能借,也才能做好後期長期維權的思想準備,以及徹底維權失敗的應對策略。

借錢前後請默唸三遍:

“所有借出去的錢都可能要不回來!”

“所有借出去的錢都可能要不回來!”

“所有借出去的錢都可能要不回來!”

出借時

一、一定要慎重篩選借錢物件!!!

原因:

不是特別熟悉的朋友或親戚不要借錢!!!就算借錢也要慎重考察這個人的信譽和經濟條件,那種對方換了手機號,微信拉黑就找不到人的就是不熟悉!!!不是以自己覺得關係還可以作為熟悉的判斷標準。

說幾個常遇到的情況:

(1)正在辦理的一個借款糾紛,我的當事人A借了5萬元給B,借錢給B的原因的雙方有一個共同的朋友C,C介紹他們認識並借款的。結果B消失了,找C也沒用,C也就是介紹雙方認識而已。

(2)也是正在辦理的一個借款糾紛,我的當事人A與B是好朋友,B的丈夫C(其實兩個人因為老家土地的事辦了離婚證,但是還是像以前一樣一起生活,但是A不知道他們其實已經離婚)因為生意用錢,B就讓A把信用卡借給了C,後來的後來就是C被關進監獄了,且A的信用卡被C刷了30萬左右沒還。那段時間A生病了看病的錢都沒有了,還被銀行天天追著要債,說不還錢就要追究A信用卡詐騙罪。。。。。

(3)不是我辦過的案件,但是好多人諮詢過。同事B說家裡用錢就找A借,金額也不高,一兩千塊錢,A想都沒想就給了同事B,結果過兩天B辭職了,手機號換了,聯絡不上了,才發現B把所有同事都借了一個遍,然後卷著錢離開公司了。

方法:

(1)如果不是“這錢對方不還我就不要了”的關係,能不外借就不外借;

(2)抹不開面子的情況下,就找個保證人,比如朋友的朋友來借錢,就讓朋友做保證人;

(3)事前調查下這個人的經濟狀況和信譽狀況及家庭狀況,車子有沒有?房子有沒有?(還得重點考察在不在本人名下登記,不要光聽說他們家有房有車,真到維權的時候可能就指望不上了)有沒有被法院拉入黑名單?(銀行的徵信你可能查不到,但是法院黑名單可是輕而易舉可以查到的啊)哪個工作單位的?穩不穩定?(你想想為啥政府單位工作的人容易貸款就知道了)他有沒有結婚啊?他愛人知不知道他借錢啊?愛人或者父母的工作穩定不穩定?。。。。。

(4)最後再審視一下,這個錢是不是非借不可。第一,是不是關係真的好到了非借不可的地步;第二,是不是對方真的缺錢到非借不可的地步。(俗話說救急不救窮是有道理的,像那種想換手機的,想出去旅遊的,這種可以完全pass,還有說借三五千用個三五天的,直接告訴他們支付寶借唄會滿足你要求的)

二、一定要留存對方的身份證影印件!!!一定要有借條!!!一定要轉賬,不要給現金!!!

原因:這些都是血淚教訓,真的是真金白銀換來的教訓。你要知道,借錢不還的不都是還不上的,大部分還是有錢不想還的。不要天真!那種記賬幾十年,發誓要把親朋好友的幫助全部還上的還是極少數!甚至一輩子你也碰不到一個,但是借錢後躲著不還的可是一抓一大把。

教訓(1):留存身份證影印件。剛說了,那種換了電話就聯絡不上的人,你上哪找他?你就是去法院告他都告不了,因為法院要求你提供準確的被告資訊。到頭來啞巴吃黃連,別說你有特別牛的關係,就算有,全國同名同姓的那麼多,公安想找人都費勁。。。。。

教訓(2):借條。借條的重要性好多人都知道,不再贅述了。但也得考慮好,是否約定借款期限和利息。

教訓(3):轉賬。這個特別重要,因為你說借錢時候給的現金,對方給我打借條了。但是法官一看,借了八萬現金???啥年代了還現金???竟然還一下子給八萬現金???對方說沒收到啊,借條也不能代表人家收到了啊,不好意思,支援不了你。

是的,這都啥年代了,l留個身份證照片不難,寫個借條不難,移動支付都這麼普及了,就不要給現金了。

三、夫妻共同債務

說起來內容會很多,有機會單獨寫一下,但是建議在借錢時候,要求配偶雙方都簽字。

要債時

這個過程很艱難,很艱難,一定要有心裡準備。

首先,弄清楚對方為啥不還,是破產還不上了還是想賴賬。對於真的還不上的借款人,分情況看態度。對於想賴賬的借款人,強硬點吧,能使的手段都使上(別違法啊)

一、訴訟時效不能過

不管你現在有沒有打算到法院打官司,都要注意這個問題,萬一哪天你又想讓法院幫你要錢了呢?畢竟法院可以拉黑名單,可以限制債務人消費,可以查房子、車子、銀行卡、微信、支付寶……手段還是比個人要多的。

訴訟時效是3年,如果中間有證據證明你要過錢,3年的訴訟時效重新起算。

二、分析要不要起訴

1、對方暫時的困難,想還錢還不上。

如果對方對於你每次的催債都很不好意思的道歉,還很積極的籌措資金,借條到期了還主動給你換借條,從來也不失聯,那隻要注意好時效問題就行,等他有錢了再還你吧。畢竟你再鬧,再告,對方沒錢還都是事實了。

2、對方外債太多,還不上就破罐子破摔了。

如果對方欠錢過多,壓根就不接你電話的這種,就需要你衡量一下了,畢竟指望對方主動還錢是不可能了,而且對方死豬不怕開水燙,你嘗試各種方法也不可能奏效了。

舉例:

情形一:對方還有一定的資產,但是外債實在太多,還不了這麼多人的欠款;建議起訴,至少能分一杯羹。

情形二:對方雖然資不抵債,但是對方還很年輕,掙錢的能力也是有的,以後很大可能會翻盤;建議起訴,啥時候翻盤,啥時候再執行他。

情形三:對方啥資產都沒有了,欠債實在太多了,人也不知道去哪了,除了天上掉餡餅,估計很難弄到錢了;自行考慮吧,很可能起訴也白起訴。

……

3、這人有錢,肯定能還得上,但就是耍賴不還錢

情形一:對於有穩定工作和收入的就比較好辦了,比如機關單位的人怕你去鬧,影響名聲,這種人不起訴也有辦法應對;像大公司的業務人員、開公司的生意人,這種完全可以起訴,他們怕法院把他拉入黑名單,怕不還錢告別了銀行貸款和高鐵。

情形二:肯定有錢還,但是他把財產都轉移了,這種情況趕快下手,比如為了逃避債務和愛人辦個離婚證,把房子和錢都給了愛人。這種人很可惡,找律師趕緊申請撤銷。。。。。

情形三:確實查不到他名下的財產,收入不固定,也不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寶、銀行卡,對高鐵、貸款、出國等都沒有啥需求的資深老賴,很麻煩,只能天天催執行法官,讓執行法官加大查處力度。(想不通,這種人你咋會借錢給他,畢竟一般人考慮到自己買車買房也都不想讓自己的徵信受影響)

以上吧,想起來再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