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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有娃的家庭速關注!今年起已實施

作者:由 無錫eTV全媒體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06-30

無錫可視人流多少錢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化妝品市場潛在的亂象,有時讓消費者難以辨別,甚至出現護膚、美容不成反遭毀容的問題。

今年1月1日起,《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同步施行。這兩部新規有哪些亮點,將給化妝品市場帶來哪些影響?無錫市是否有具體行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士對此進行解讀。

【新規亮點】

化妝品不得明示或暗示醫療功效

據介紹,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共7章66條,涵蓋化妝品生產許可、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及相關法律責任等方面。

亮點>>>

按照《辦法》規定,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應當依法建立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履行產品不良反應監測、風險控制、產品召回等義務,對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建立進貨查驗記錄、產品銷售記錄等制度,確保產品可追溯。

化妝品的名稱、成分、功效等標籤標註的事項應當真實、合法,

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

,以及虛假或者引人誤解、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反法律法規的內容。普通化妝品不得宣稱特殊化妝品相關功效。

針對美容美髮機構、賓館等在經營服務中使用或為消費者提供化妝品的經營單位以及商家推出化妝品試用裝、贈品等經營行為,《辦法》也作出明確規定,其中包括,“美容美髮機構應當在其服務場所內顯著位置展示其經營使用的化妝品的銷售包裝”。“以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化妝品的,應當依法履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條例》)以及《辦法》規定的化妝品經營者義務”。

在法律責任方面,《辦法》對《條例》中“情節嚴重情形”作出補充說明——使用禁止用於化妝品生產的原料、應當註冊但未經註冊的新原料生產兒童化妝品,或者在兒童化妝品中非法新增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等5種情形,均屬於《條例》規定的情節嚴重情形。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時,應當依法從重從嚴。

兒童化妝品禁用祛斑美白等原料

國家藥監局釋出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是我國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監管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規定》共22條,覆蓋註冊備案管理、標籤標識、安全評估、生產經營、上市後監管等全鏈條監管要求。

亮點>>>>

對於兒童化妝品的定義,明確為“

適用於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溼、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

”。

兒童化妝品配方設計應當遵循安全優先原則、功效必需原則、配方極簡原則,配方中不得使用尚處於監測期的新原料,不允許使用基因技術、奈米技術等新技術製備的原料,不允許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脫毛、除臭、去屑、防脫髮、染髮、燙髮等為目的的原料。

在標籤標註方面規定,

兒童化妝品應當在銷售包裝展示面標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兒童化妝品標誌

。非兒童化妝品不得標註兒童化妝品標誌。兒童化妝品應當以“注意”或者“警告”作為引導語,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註“應當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兒童化妝品標籤不得標註“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目前,

國家藥監局已公佈兒童化妝品標誌為“小金盾”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除標籤的要求以外,其他關於兒童化妝品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註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標籤標識。

無錫有娃的家庭速關注!今年起已實施

▲“小金盾”標誌

【無錫行動】

“線上淨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啟動

據統計,目前,全市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超3萬家。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涉化妝品違法違規案例中,當事人較常見的兩大問題為,化妝品標籤不規範;銷售過程中為吸引消費者、提高銷量而誇大化妝品功效。

為進一步加強網路銷售化妝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利用網路銷售違法化妝品行為,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

本次專項行動>>>

時間:

將持續至今年10月

行動重點:

清理整治未經註冊或者未備案的化妝品、標籤違法宣稱的化妝品、以及存在質量安全風險的化妝品。

工作目標:

集中整治網路銷售化妝品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動《辦法》各項規定有效落實,規範網路銷售化妝品市場秩序,保障公眾用妝安全。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士提醒,對於在國內購買的化妝品,消費者可使用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APP,透過掃碼或搜尋,查詢化妝產品的備案編號、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等相關資訊,如發現查詢結果與產品實際標註資訊不一致,請謹慎購買。對於涉嫌違法違規的化妝品,消費者可透過該APP或撥打12345投訴舉報。

無錫有娃的家庭速關注!今年起已實施

▲“化妝品監管”APP

(來源:江南晚報 編輯: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