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相封閉母線什麼意思
1
。
概述
電氣裝置的任何部分與大地
(
土壤
)
間作良好的電氣連線稱為接地。接地是確保電氣裝置正常工作和安全防護的重要措施。電氣裝置接地透過接地裝置實施。接地裝置由接地體和接地線組成。與土壤直接接觸的金屬體稱為接地體
;
連線電氣裝置與接地體之間的導線
(
或導體
)
稱為接地線。
2
。
接地的型別
:
(1)
工作接地是為滿足電力系統或電氣裝置的執行要求
,
而將電力系統的某一點進行接地
,
稱為工作接地
,
如電力系統的中性點接地
;
(2)
防雷接地為防止雷電過電壓對人身或裝置產生危害
,
而設定的過電壓保護裝置的接地
,
稱為防雷接地,如避雷針、避雷器的接地
;
(3)
保護接地為防止電氣裝置的絕緣損壞
,
將其金屬外殼對地電壓限制在安全電壓內
,
避免造成人身電擊事故
,
將電氣裝置的外露可接近導體部分接地
,
稱為保護接地。
(4)
防靜電接地為了消除靜電對人身和裝置產生危害而進行的接地
,
如將某些液體或氣體的金屬輸送管道或車輛的接地
;
(5)
遮蔽接地為防止電氣裝置因受電磁干擾
,
而影響其工作或對其它裝置造成電磁干擾的遮蔽裝置的接地。
3
。
防雷區域的構成
火力發電廠的防雷區域一般由主廠房
(
汽機
;
鍋爐
)
、輔助廠房
(
輸煤
,
取水
,
除灰,燃料
)
、升壓站之間的電氣裝置極其構架聯合組成
,
對於不同區域的裝置
,
一般採取不同的防雷保護方式。
(1)
對於站外高壓架空線路及電器裝置
,
在構架上設避雷線進行保護
,
站內電器裝置及構架則採用避雷針進行聯合保護
;
(2)
燃油泵房、油泵房區域內的儲油罐和油管道、制氫站及儲氫罐等易燃易爆的裝置則必須由獨立避雷針組成聯合保護
;
(3)
煙囪和冷卻塔上設有避雷針分別做煙囪和冷卻塔的防直擊雷保護
;
(4)
輸煤系統高大建築物如碎煤機室煤倉間、轉運站、簡倉等屋頂設避雷帶作防直擊雷保護
;
(5)
輔助廠房、生產辦公樓等高大建築物屋頂設避雷帶作防直擊雷保護。
4
。
接地電阻的技術要求
全廠主網由水平接地體和垂直接地極構成的一一個複合接地網。垂直接地極則採用鍍鋅鋼管和低電阻接地模組構成。
4。1
全廠的接地網對接地電阻和接觸電勢、跨步電壓的要求
(1)
根據岩土專業《岩土電阻率測試說明書》中
,
進行場地平整後電阻率測試
,
以此標準來進行接地計算。各種電氣裝置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的應滿足下表
1
要求
(
如下表
):
(2)
根據《交流電氣裝置接地》
(DL/T621-1997)
規程要求
,
進行地網接地電阻阻值計算。當計算值低於規程要求時
,
可透過技術經濟比較增大接地電阻
,
但不得大於
50
,
同時還應該滿足以下要求
:
(a)
為防止轉移電位引起的危害
,
對可能接地網的高電位引向廠、所外或將低電位引向廠、所內的設施
,
應採取隔離措施。
(b)
考慮短路電流非週期分量的影響
,
當接地電位升高時
,
發電廠、變電所內的
3~10kV
閥式避雷器不應動作或動作後應承受被賦予的能量。
(c)
設計接地網時
,
應驗算接觸電位差和跨步電位差。
5
。
降阻措施
(1)
增加接地體的總長度或增加垂直接地體的數量。
(2)
在接地體周圍更換土壤電阻率低的土
,
如黃粘土、黑土
(
土壤電阻率在
50
Ω
m
以下
)
。
(3)
採用化學降阻劑
,
處理接地體。
(4)
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如金屬迴圈水管道、鍋爐和電除塵器的鋼架、電纜支架、電纜橋架、電纜的保護管和電纜的金屬外皮等做接地體。
(5)
在避雷接地裝置集中區域的垂直接地極採用低電阻接地模組。
6
。
集中接地裝置
獨立避雷針、構架上避雷針、線和在煙囪冷卻水塔上的避雷針或建築物屋頂上的避雷針的接地線用鍍鋅扁鋼引入集中接地裝置
,
接地引下線與主接地幹線不相連
,
二者的地中距離不得小於
3m
,
接地電阻不大於
10
Ω,
當無法滿足時
,
可與主地網相連
,
但避雷針或避雷線與主接地網的連線點至
35kV
及以下的電氣裝置
(
包括電纜溝電纜隧道內的通常扁鋼
)
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線點沿接地體長度不小於
15m
。
7。
裝置接地
7。1
電氣裝置和設施的下列金屬部分
,
均應接地
(1)
電機、變壓器和高壓電器等的底座和外殼
;
(2)
電器裝置傳動裝置
;
(3)
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
(4)
發電機中性點櫃外殼、發電機出線櫃和封閉母線外殼等
;
(5)
配電、控制、保護、照明、檢修用的屏
(
櫃、箱
)
及操作檯等的金屬框架
;
(6)
鎧裝控制電纜的鎧裝層、遮蔽層
;
(7)
屋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
(8)
電力電纜的接線盒終端盒外殼、電纜金屬鎧裝、穿線鋼管及電纜橋架等
;
(9)
吊車軌道等。
7。2
下列裝置應採用專用接地線接地
(1)
發電機機座或外殼、出線櫃、中性點櫃的金屬底座和外殼
,
發電機的離相封閉母線和共箱封閉母線的外殼
;
(2)110kV
及以上避雷器及鋼筋混凝土構架上的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
;
(3)
直接接地的變壓器中性點
;
(4)
避雷器、避雷針、避雷線等的接地端子
;
(5)
迴圈水泵房、淨水站的閘門鋼構件、混凝土基礎的主鋼筋
;
(6)
煤場鬥輪機鋼軌。
8
。
接地裝置
8。1
以下部分需設室內接地
(1)
安裝有電動機等電氣裝置的房間
;
(2)
屋內高、低配電裝置
;
(3)
低壓廠用變壓器室
;
(4)
控制室、繼電器室
;
(5)
熱工試驗室、電氣維修間等。
8。2
發電廠的接地裝置
發電廠的接地裝置應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作接地體。
8。3
人工接地裝置
人工接地裝置接地體和接地引下線的導體截面按滿足熱穩定要求和
30
,
年的使用壽命
,
屋內外接地幹線及避雷針、避雷帶引下線、集中接地裝置等均採用鍍鋅扁鋼埋地並與垂直接地極鍍鋅鋼管和低電阻模組配合使用
,
屋頂上的避雷帶則可採用鍍鋅圓鋼構成。
8。4
裝置接地的引線裝置接地的引線一般採用熱鍍鋅扁鋼
,
但為方便小型裝置的接地
,
如鐵殼開關,事故按鈕等裝置
,
採用熱鍍鋅扁鋼或圓鋼均可
,
以及電纜保護管、鎧裝電纜的金屬鎧裝外皮。
8。5
人工接地網的佈置及敷設
(1)
垂直接地體的間距不小於其長度的
2
倍
,
水平接地帶的間距不小於
5m
,
接地體與建築物的間距不小於
1。5m
。接地網埋深接地網的外緣應閉合
,
且各角做成圓弧形
,
圓弧半徑不小於均壓帶間距的一半。
(2)
接地網的邊緣經常有人出人的走道處
,
應鋪設礫石
,
青路面或帽簷式均壓帶
,
也可採用高電阻率的路面。
(3)
圍繞屋外配電裝置控制樓、主廠房及其需要裝設接地網的建築物
,
敷設環形接地網,這些接地網之間的相互連線線不小於兩根主幹線
,
對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的發電廠和變電所,各主要分接地網之間宜多根連線。
(4)
建築物內的接地幹線採用熱鍍鋅扁鋼
,
室內沿敷設的接地幹線在地坪上敷設時
,
應在坪抹灰前沿敷設的路徑間隔
1。5~2m
打膨脹螺栓固定一次,然後將接地線焊在膨脹螺栓上
,
抹面後使接地線高出地坪
2mm
。
8。6
燃油和天然氣設施靜電和防感應雷接地
(1)
易燃油、可燃油、天然氣和氫氣等儲罐、裝卸油臺、鐵路軌道、管道鶴管及套筒等應設防靜電和防感應雷接地
,
油槽車應設防靜電臨時接地卡。
(2)
鐵路軌道、管道及金屬橋臺
,
應在其始端、末端
,
分支處以及每隔
50M
處應設防靜電接地。
(3)
廠區內淨距小於
100mm
的平行或交叉管道
,
每隔
20m
用熱鍍鋅扁鋼圓鋼進行跨接
,
不能保
持良好電氣接觸的閥門、法蘭和彎管道連線處也應用圓鋼跨接。
(4)
主廠房儲煤倉、落煤管、煤倉間及各轉運站除塵器風道
,
均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
其金屬部分用熱鍍鋅扁鋼與主接地網連線。
(5)
防靜電接地每處的接地電阻不大於
30M
露天敷設的管道,每隔
20~25m
應設防感應雷接地
,
每處接地電阻不應大於
10
Ω
。防感應雷和防接地可共用一個接地裝置
,
接地電阻應該符合兩種接地中較小值得要求。
(6)
儲罐四周應設閉合環形接地
,
接地電阻不大於
30
Ω,
罐體的接地點不應少於兩處,接地距離不應大於
30m
。
(7)
天然氣和易燃儲油罐的呼吸閥
,
熱工測量裝置應該重複接地,即與儲罐的接地體相連。
8。7
接地裝置的施工要求
(1)
電氣裝置的每個應接地帶裝置應以單獨接地線與接地體或接地幹線連線
,
嚴禁將多個裝置串聯接地。
(2)
發電廠的離箱或共箱母線
(
或電纜共箱母線
)
到底座
,
變電所的屋外母線橋支柱絕緣子用的通長型鋼均應可靠接地
,
共箱母線的外殼每隔
15m
用扁鋼與接地幹線相連。
(3)
發電廠的高、低壓開關櫃各段安裝用地角型鋼均應有二處與屋內接地幹線可靠連線。
(4)
發電廠的行車軌道的端頭二處應與室內接地幹線可靠連線。
(5)
電纜埋管可作為裝置及接地用
,
一端與電纜溝或隧道中的接地幹線連線
,
另
-
端用扁鋼與設
備接地板焊接。
(6)
電纜支架與電纜橋架交接處應以扁鋼將其連通
,
以保證良好的電氣通路。當電纜橋架較長時
,
每隔
30m
應用扁鋼與接地幹線連通。
(7)
避雷器的接地應以最短距離引人集中接地裝置並應避免彎曲。
(8)
利用電纜溝或隧道中的預埋扁鋼作為接地
幹線
,
需注意與土建施工的配合
,
斷點處必須焊接連通
,
以保證良好的電氣通路。
(9)
裝置外殼與接地體的連線可採用焊接或用螺栓連線。
(10)
與公路、鐵道或化學管道交叉的地方
,
以及其他有可能使接地帶受損的地方
,
對接地帶應採用水煤氣管保護。
(11)
在接地線與建築物伸縮縫交叉時
,
應加補償器
,
補償器可在伸縮位置用焊接
——
段軟導線代替。
(12)
屋內的接地千線與室外接地幹線相連
,
在接地線引入建築物的人口處應設有明顯標誌。
(13)
接地線敷設完畢後
,
接地土溝應及時回填夯實
,
回填土中不應夾有石塊或建築垃圾等。埋於地下的接地體不應塗漆。
(14)
接地線的敷設位置應不妨礙裝置的拆卸與檢修。
(15)
為測試接地電阻方便
,
在不與主接地網相連的接地裝置處和屋外配電裝置的擴建端應預留有接地井
,
各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施工完畢後應實測,如不能滿足要求應另加接地極,直至滿足要求。
(16)
為防止接地線腐蝕,所有接地幹線、接地引下線
,
垂直接地極及其緊韌體均應熱鍍鋅
,
焊接處必須塗防鏽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