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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動書寫忠誠

作者: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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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白沙黎族自治縣政法系統透過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濁揚清式的“延安整風”、 鑄魂揚威式的主題教育,強化思想淬鍊、政治歷練、實踐鍛鍊、專業訓練,努力鍛造一支有鐵一般理想信念、鐵一般責任擔當、鐵一般過硬本領、鐵一般紀律作風的政法鐵軍,肩負起新時代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使命。

○建設平安校園

政法委牽頭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

3月10日,白沙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公安局、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等平安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成立專項整治小組對縣城範圍內學校的校園及周邊環境開展了集中整治行動。

整治中,整治小組把治安秩序整治、學校周邊娛樂場所整治、學校周邊經營秩序整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以及校園及校園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等列入整治重點,對學校的食堂、宿舍,校園周邊的校外寄宿點、小食店、小商店進行了全面檢查,對於查出的安全隱患當場指出整改意見,並限期整改。

透過全面開展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突出治安問題的專項排查整治,消除治安、消防、交通、食品等各類涉校安全隱患,淨化校園及周邊文化娛樂、經營秩序環境,有效預防各類案件發生,有效解決學校及周邊各類突出問題,在確保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穩定的同時推進全縣平安建設程序。

3月15日,該縣公安局在全縣範圍內設定4個執勤點,在校園周邊開展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違法整治統一行動。在整治統一行動前,該局成立以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馬瓊才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依託“路長制”勤務機制,聯合派出所、特巡警等部門,分別在縣城牙叉中路文明湖路段、橋南路橋頭路段、七坊鎮光雅路段、邦溪鎮十字路口設定執勤點開展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違法整治統一行動。

該縣各派出所以轄區中小學幼兒園周邊為主,對不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等行為予以現場教育、糾正,對未滿16週歲駕駛電動車的違法行為一律採取暫扣車輛處理,由監護人攜相關材料和證件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罰、訓誡。同時,該局還聯合教育局、學校、家長開展法治教育,對違規學生進行集中教育,並簽訂承諾書,杜絕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和電動腳踏車。

○司法利民

法律助殘免交訴訟費

2年前,王某辛辛苦苦攢下的10萬元錢被朋友借走後沒有如期歸還。王某曾多次找到其朋友討要借款無果。在聯絡不上借款人時,她向白沙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院立案庭庭長陳孝柏瞭解王某是四級殘疾後,當面告知其可憑殘疾人證依法申請訴訟費緩減免手續,同時引導其補齊所需材料,提交減免申請,透過殘疾人訴訟綠色通道向主管領導請示審批,並當場為王某進行立案,還免收其訴訟手續費2300元。

○法治進校園

點亮校園法治“路燈”

4月12日,該縣檢察院檢察官們走進校園,深入淺出地給學生們講解了什麼是憲法、憲法的主要特徵以及作用等相關法律知識,幫助青少年增強尊崇憲法的意識和能力,讓學生了解憲法精神、提高法律意識,並結合生動鮮活的黨史案例,強化學生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引導學生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為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貢獻力量。

4月22日晚,該縣檢察院檢察官利用晚上時間到校園,給該縣一中教職工200餘人講解了民法典頒佈實施的重大意義、時代背景、基本構成及特色亮點。用生動鮮活的案例剖析了見義勇為免責、“高空拋物”擔責等社會熱點問題。受教老師表示將在工作和生活中學好弄懂民法典,並把民法典的精神向學生們傳授,打造學法、守法良好的校園氛圍。

○僱主拖欠工資2年未付

法院立案前調解解民之所急

4月13日,來自重慶市的農民工王正路激動地對白沙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陳孝柏說:“為了要回拖欠的工資,我在白沙住了好幾天旅館,看到裁定書後,我總算放心了!”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王某僱傭王正路到其公司加工石材。2020年3月1日,王某以公司需要資金週轉無法正常發放工資為由給王正路寫下了欠條,標明從2019年3月1日開始計算,總計欠王正路工資27000元。之後,王正路多次討要無果,遂起訴至白沙法院。

陳孝柏瞭解事情經過後,與白沙牙叉鎮司法所取得聯絡,希望能透過訴前調解解決這起勞資糾紛。在陳孝柏和司法所工作人員共同努力下,王正路和王某於4月7日簽訂調解協議書,約定王某於2021年6月15日前分兩期付清王正路工資。4月13日,雙方到白沙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白沙法院向雙方出具了司法確認的裁定書。

○解決民之所困

公開聽證會說理釋法

4月19日,該縣人民檢察院就一起立案監督案件召開公開聽證會,向當事人講理釋法,明確小區物業多收費不構成刑事犯罪。

當事人支某在該縣阜龍轄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在裝修時,小區物業向其收取了相關費用。他認為該小區物業巧立名目,存在變相且亂收費問題,併為此與小區管理人員理論時,遭到小區工作人員威脅。為此,他認為小區物業存在敲詐勒索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該縣公安局經調查認為小區物業不存在敲詐勒索行為,並建議其到法院主張自己的民事權利。法院立案後判決小區物業退回其多收的900元后,其還是認為小區物業存在敲詐勒索行為,並向該縣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該縣檢察院立案審查後,認為小區物業多收費不構成刑事犯罪,但為了讓支某明白法律相關規定,該院邀請了白沙司法局副局長伍海宏、海南博才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芳柳、白沙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蔡紅慶為聽證員,對案件進行評議。

在聽證會上,該院副檢察長符桂山核實了申訴人支某的身份,告知了其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隨後檢察官牛輝介紹了案件情況,提出了支某控告事項屬民事糾紛,不是刑事犯罪,白沙公安局不立案決定並無不當的處理意見,並從犯罪構成、支某訴求正確的解決方式等三個方面,闡述了處理依據和理由,引導支某依法表達訴求。申訴人支某陳述了申訴理由,並回答了三位聽證員及列席檢察官的相關提問。三位聽證員從自己的專業優勢出發,就案件情況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後經評議,三位聽證員一致認為,支某的控告事項不構成刑事犯罪,其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意檢察機關對支某申請立案監督案的處理意見。

○送法進社群

讓居民在知法中守法

送法進社群是該縣司法局在隊伍教育整頓中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的一項具體工作。4月19日上午,該縣司法局進入該縣碧綠小區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送法進社群活動。在活動中,1+1法律援助律師蔡紅慶和該局幹警在社群開設律師諮詢臺,為居民講解法律知識,發放法律知識宣傳冊等,為小區居民提供法律服務。

○應援盡援暖民心

法援律師為35人追回100餘萬元補償金

2020年4月1日,該縣教育局與該局聘用的35名校警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協議書約定,雙方在2020年3月31日正式解除勞動合同,教育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按照校警前12個月工資標準3219。57元,自2010年9月起至2020年3月止,給校警補償10月的經濟補償32195。7元。合同簽訂後,校警在15日內辦理交接及相關離職手續,教育局在校警辦完相關交接手續後180日內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給校警勞動合同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簽訂後,在約定的180日到期時,35名原校警卻沒有看到自己的賬戶上有那筆勞動合同補償金到賬。為了要回勞動合同補償金,他們也曾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最後該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委派“1+1”法律援助律師蔡紅慶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

2月4日,白沙法院依法受理了王育某等35人勞動合同糾紛案後,該案由該院2位法官林白浩和周麗娟承辦並主審。2位法官聽取了該35宗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訴求,瞭解案情後,決定透過調解解決這宗勞動合同糾紛。法官經與該縣教育局負責人溝通,為其釋明法律法規,取得該局的理解與支援。4月12日上午,2名法官在做好充分的調解工作後,在庭上僅用一個小時就完成了35宗案件調解協議的確認和簽署。

○解民之所盼

民警進村入戶辦戶口

4月18日,該縣公安局行政審批中心接到細水派出所戶籍民警反饋稱:“細水鄉福門村委會農科站某村民戶口簿上登記的地址存在錯誤,希望相關職能部門能予以解決。”收到該反饋後,行政審批中心高度重視,立即聯合轄區派出所開展全面核實工作。經核實,細水鄉福門村委會共17戶、52名村民戶口簿登記地址存在差錯,戶口簿地址中的“福門村委會農科所”存在錯誤,正確的地址應為“福門村委會農科站”。掌握這一情況後,行政審批中心立即前往細水鄉福門村委會將相關問題戶口簿進行統一回收,並在統一更正後予以重新發放。

4月19日上午,行政審批中心主任符嘉誠聯合細水派出所在福門村委會為村民統一發放新戶口簿,解決了52名群眾多年來的期盼。

○伸出援手

交警和群眾合力救援掉入排水溝車輛

4月13日9時許,該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在白沙縣城往茶園路段有一輛白色小轎車右輪不慎落入排水溝,需要警方救助”。接到指令後,該縣交通警察大隊事故中隊值班民警符旭龍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

民警趕赴現場時,發現一輛白色小轎車右前輪掉入道路右側水溝,車輛駕駛員為張女士。經民警瞭解,張女士來自陝西省西安市,是來海南旅遊,聽聞白沙有個茶園,便想來遊玩,但在彎道轉彎時,因操作不當車輛右前輪不慎掉入道路排水溝,導致車輛無法前進。張女士當時手足無措,加上對本地不熟悉,便撥打了報警電話。

民警符旭龍先是安撫了張女士的情緒,並詳細查看了現場車輛情況,發現車輛只是右前輪掉入排水溝無法移動,車輛其他部位均完好。但由於現場警力不足,無法將車輛從溝裡抬出。於是民警透過喊話的方式,積極發動路過的群眾幫忙一起將車輛抬出。群眾在民警的發動下也都很熱情投入到救助工作中,很快車子便被抬出了排水溝,成功化解了張女士的困境。為此,張女士特別感激地給民警發出了一封感謝信。(宋淑靈)

本文來源:法制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