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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濱州:新小區入住率達不到48%,該如何集中供暖?

作者:由 看濱州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3-01-04

業主公約簽訂的條件是小區入住率達多少以上

山東濱州:新小區入住率達不到48%,該如何集中供暖?

新建小區入住率(用熱率)達不到

48%

,並不代表小區不能供暖,濱州市供熱條例明確這種情況是

由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與供熱企業協商供熱

,面對這個模糊的規定,這導致了開發商和業主之間產生博弈,博弈的是

供熱補償費

問題。

和往年一樣,到了快要供暖的時候,一些新入住小區因為用熱率低於

48%

而陷入該不該供暖的選擇中,尤其是一些樓棟的用熱率快要接近

48%

的小區。

供暖日期一天天臨近,小區的供暖問題依舊沒能解決!

老人、孩子、孕婦等群體入住新小區,如果不通暖,確實是個煎熬。很多時候,問題沒有進展就卡在:用熱率低於

48%

的小區(或樓棟)應該是由開發商還是業主均攤

供熱補償費

的問題。

新建小區加入集中供熱一直是備受關注的問題,不少剛需使用者常因入住率達不到

48

%

卡殼

受阻,

“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與供熱企業協商”這句很籠統的描述,明確不了什麼。這也導致很多新建小區的業主和開發商不斷周旋,但開發商始終拖延和逃避。在爭執什麼?在逃避什麼?

供熱補償費

!其實問題的最終方案成了:開發商和業主的協商。當然,這個時候一般也是考驗到底哪個開發商有良心的時候。

針對這個新房首期供暖問題,反正濱州年年有反映的,年年也有維權的,在全國案例中,筆者看到石家莊等城市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體避免了這個問題。石家莊的方式是:

按照石發改價格〔

2016

979

號《通知》規定

,鑑於新建住宅首次供熱實行整體供熱,其首次採暖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統一向供熱公司繳納。開發建設單位可計入房價,並在房產買賣合同中予以註明。開發建設單位、供熱公司(物業公司)均不得向居民使用者另行收取。

濱州市供熱條例

第二十六條

城市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具備供熱條件的新建住宅小區,熱使用者達到

48%

以上的,供熱企業應當供熱;熱使用者未達到

48%

的,由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與供熱企業協商供熱。

看濱州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