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為家贊恩劇照
“我要控告我的父母,因為他們生下了我”,電影一開始,10多歲的小男孩贊恩就以堅定的語氣在法庭上說出了上面的話。
隨後的2個小時,觀眾一直在尋找這個控訴的起因,雖然找到了答案,卻還有更沉重的問題接踵而至。
美國脫口秀明星奧普拉說:“觀影兩小時,是讓人目不轉睛、物超所值的兩小時”。這或許是許多人看完《何以為家》這部電影后的心聲。
原片名《迦百農》為何被改?
影片的片名通常是最能代表影片核心思想的,探究一下本片的片名,對於瞭解影片要表達的主題或許不無幫助。
這部電影的譯名大家看到的是《何以為家》,看完影片覺得這個片名雖然不錯,有文藝氣息,卻還有意猶未盡的感受。
此片,臺灣的片名《我想有個家》,這個顯得比較直白直接。
香港譯名是《星仔打官司》,個人覺得這樣的譯名將一部嚴肅的引人深思的影片引向了娛樂化的方向,明顯很牽強生硬。
其實,本片的原名是《迦百農》。
瞭解西方宗教與歷史的人應該知道,迦百農其實源自聖經中的地名,指的是加利利海的一個地方,這裡曾發生過許多重要的事情。
而在英文、法文中,迦百農一詞還有“反覆之地”、“亂和不規則”等寓意,聯絡到本片發生地兵荒馬亂的場景和民眾艱難的生存狀況,觀眾應當更容易認可“迦百農”一詞作為影片的片名。
只是因為文化與歷史的障礙,導致了這些內容的表達與傳播,因此,用“何以為家”更容易引起人們的共鳴,或許,這就是譯製片在翻譯過程不得不做出的折中與妥協。
一個深夜的經歷為何觸動導演?
電影中講的故事,絕大多數都是虛構的。
評判電影故事好壞的標準或許有很多,但我認為最重要的一個標準是打動人心。
《何以為家》的故事很精彩,雖然被打動的我們知道,它是編劇與導演、演員共同完成的創作,但我們仍然會沉浸其中,甚至會流下淚水。
這個虛構的故事,讓人毫不懷疑它的真實性,因為它來源於真實的生活。
這個故事來源於導演娜丁·拉巴基的一次經歷。
一個深夜,她在街頭看到一個母親抱著一個小孩乞討,孩子面無表情只想睡覺。
在難民眾多的黎巴嫩,許多孩子過著悲慘的生活。
這位導演見過一個婦女生了16個孩子,6個夭折,剩下的10個孩子都被送到孤兒院,因為這位母親根本無法承擔一個母親應盡的責任。
聯想到現實生活中許多這樣的家庭,娜丁·拉巴基無法平靜,她決定用電影這種特殊的武器,向這個不和諧的世界開戰。
她希望用一個故事,來集中展示這樣的人群與他們的生活,希望用電影的光來照亮那些被忽視的角落。
她用了3年的時間,到少兒監獄、難民營進行觀察、採訪、調查,一個鮮活的人物與故事進入了她的大腦,震撼了她的心靈。
於是,贊恩這樣的人物與他的故事開始在醞釀發酵,一個虛構的故事,因為有了真實生活的觸覺,完全能夠獨立行走在創作者的腦海裡了。
為了讓這個故事更加豐滿真實,劇組花了半年時間拍攝,又用了2年時間來編輯剪接,如此精雕細刻的作品,能夠入選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等大獎也自在情理之中了。
不識字的12歲的小演員,為何有影帝般的表演天賦?
這部電影,反映了特殊家庭中兒童的悲慘命運。
這部電影,也改變了主演這部電影的主角的命運。
看過影片的人,都會驚歎主角贊恩·阿爾·拉菲亞的表演。
憂鬱的眼神,從中可以看到對生活的不解與怨恨,可以讀出對於未來的期待與迷惘。
眼睛,是一個人心靈的窗戶,如果你的內心不曾體驗到這樣的情緒,你怎麼能表現出這樣的情感?
但是,他做到了,一個12歲的小男孩,他的眼神裡,可以讀出滄桑,讀出堅強、悲憫與仁慈。
這部影片的成功,相當程度應當歸功於這個小男孩精彩的演繹。
這個小男孩為何能有被人們驚歎的表演才能?
贊恩·阿爾·拉菲亞本身就是一個難民,他的童年就是在流亡中度過的。
12年的時光中,他有8年流離失所,以至於被選中作為影片的男主角時,讓許多人驚訝的是,贊恩甚至連字都不認識。
要有相同或相似的經歷,才能出演影片的角色,這是導演娜丁·拉巴基對於這部影片最基本的要求。
娜丁·拉巴基認為,只有演員有過相似的經歷,他們才能在鏡頭前呈現現實生活中人物應有的狀態,只有演員真實呈現了生活中經歷的痛苦,他們才能打動銀幕前的觀眾。
當然,有了這樣好的導演,還得有演員的理解力與表演,才能讓銀幕上的故事真實精彩。
毫無疑問,贊恩·阿爾·拉菲亞做到了。
他的表演讓人沉浸於影片所構建的場景中,這是因為影片中的情節有許多跟他的經歷極其相似。
正因為如此,一個從未上過學的12歲男孩,一個從沒有接受過表演訓練的業餘演員,最終能夠完成如此精彩的表演,將贊恩遭受的困難,在厄運面前的勇敢與堅強淋漓盡致地展現在人們面前,影片中小男孩的表現讓成人感動,甚至羞愧。
這個故事,正如影片開頭由贊恩口中提出的質疑與控訴一樣,讓無數成年人反思這樣的問題:為人父母是一個神聖的責任,生兒育女是不是也會成為一種人們習以為常的濫用的權力?
1968年,聯合國人權會議透過《德黑蘭決議》,將人的生育權定義為一種基於人權的至高無上的權力。但這是不是對被生育者人權的忽視與損害的開始呢?
令人感到諷刺的是,1997年,美國一位名為哈里斯的女性公開發起了一項“癮君子絕育計劃”,提議獎勵那些主動接受絕育的癮君子。
現實生活中,連當司機都要考駕照。可當父母卻似乎簡單得多。
生育固然是一種權力,可被生育者的權益為何保護呢?這恐怕才是電影提出的最需要回答的問題。
你看了這部電影后,會如何看待生育權這件事?你覺得作為成人,是不是必須具備一定的撫養能力才能生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