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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閨蜜變成家長,禮尚往來就變成了師德問題?

作者:由 周老師教育談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8-03

六條禁令是什麼

深圳南山第二外國語學校六年級的一位班主任最近有點煩,因為她被投訴了,投訴她的是她的閨蜜。這個“閨蜜”曾經送過這個老師500元的購物券,作為禮尚往來,老師也給她的孩子買了800元的玩具飛機。按理來說,既然是朋友,這便是正常的人際交往,好朋友之間有一點禮尚往來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是,這個“閨蜜”並不單純,因為她的孩子就在當事老師的班上,她把送禮的證據小心地留著,而自己和老師以閨蜜相處,也不過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得到老師特殊的照顧,當自己的要求沒有被滿足的時候,就拋棄了姐妹情,拿出證據進行質疑。針對家長投訴老師收禮的問題,學校已經介入調查,該老師可能面臨調崗的處理。

當閨蜜變成家長,禮尚往來就變成了師德問題?

看了這則新聞之後,實在有點堵得慌,根據其他家長的反映,這個老師處事比較公正,比較負責。閨蜜這次之所以翻臉,也是因為自己想讓孩子當班長,獲得表彰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在和家長交往的過程中,老師也是遵循禮尚往來的原則,收了朋友的禮品,也回了禮品,不過無心對有心,一個保留了證據,一個沒有保留證據而已。

禮尚往來是我們國家的傳統,親戚朋友之間互贈小禮品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教師“六條禁令”中明文規定老師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但是如果是自己家親戚的孩子在自己班上,自己朋友的孩子在自己班上,那老師該怎麼辦?是不是就不要往來了呢?老師是不能接受家長的禮品禮金,但這種既是學生家長又是親戚朋友的情況下,如果之前一直有禮尚往來,是不是學生只要在自己班上就不能有了呢?

當閨蜜變成家長,禮尚往來就變成了師德問題?

如果範圍廣一點,在地方上當公務員,是不是當地的親戚朋友都要斷了禮物往來呢?這樣顯然有點說不過去。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很常見,比如我在家鄉當老師,村裡基本上都是親戚朋友,所以跟學生們都算是沾親帶故。平時逢年過節互相送點禮品,有空的時候互相請吃個飯,很平常的事,並沒有覺得什麼不妥。

官方其實也很難界定,這樣的情況下什麼是禮尚往來,什麼是收受禮品,只能是民不告官不究。這位“閨蜜”既然一口咬定是送禮,那我想最後這位老師也只能自認倒黴了,怪自己遇人不淑。不過我認為這也只是個別的偶發事件,並沒有普遍的指導價值,畢竟親戚朋友因為這樣的小事就去舉報自己的情況還是很少見的。

當閨蜜變成家長,禮尚往來就變成了師德問題?

但是這個事件也提醒老師,和家長還是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尤其不要有什麼經濟往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家長想著和老師搞好關係,很多時候也是有所圖,如果關係親密,處事難免有失公允,影響工作。不滿足家長朋友的要求,可能面臨被舉報的風險,那可是一告一個準,搭上自己的前途,實在犯不上。

當閨蜜變成家長,禮尚往來就變成了師德問題?

同時也要奉勸這位家長,沒有必要這麼挖空心思對付老師,老師的目標和家長其實是一致的,就是做好孩子的教育,即使不是閨蜜,即使和家長不太熟悉,也不會影響到老師對學生的教育。家長現在這樣做,把自己放到老師的對立面,只怕以後別的老師對孩子也不太敢教育了,而且這樣做孩子帶來的影響也是很大的,實在有點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