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4
退出合夥企業的部分合夥人重新成立新的合夥企業的,需要辦理新的營業執照
檢視更多2023-01-31
龐法官:民事調查令可以調查的應當是與案件待證事實有關的證據,包括銀行賬戶、登記資料、檔案材料、財務憑證、權利憑證、出入境記錄等書證、鑑定意見和勘驗筆錄等,但不包括證人證言
檢視更多2023-01-08
03陷入僵局兩位代理人在接受指派後,第一時間瞭解受害者家屬的訴求後獲悉,經過公安、檢察院就民事賠償部分的多次調解,肇事者仍然態度惡劣,稱寧願坐牢也不願民事賠償
檢視更多2023-01-01
民事主體法律地位平等原則《民法典》第四條規定,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檢視更多2022-12-20
《民法通則》第十三條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檢視更多2022-12-20
虛假宣傳、誇大企業能力等等的行為幾乎每天都發生在我們的生產交易之中, 而一旦發生了瑕疵,履行或者履行不能的情況,利益受損的一方經常性的願意選擇報警,希望透過警方以詐騙罪立案來解決合同問題,而實踐中有大量的報案是不滿足詐騙罪的,只屬於普通的民
檢視更多2022-10-22
(第一百五十三條)●專家說法薛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違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案例所涉“分手補償協議”因違反公序良俗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檢視更多2022-09-22
縣委組織部組織召開全面推行隴南民事直說“1234”工作法排程會和業務培訓會,對21個鄉鎮分管領導、業務人員和350個村黨組織書記進行業務培訓
檢視更多2022-09-16
庭審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法庭經過調查、辯論,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分別進行了訊問、詢問,並認真聽取了公訴機關、被告人、辯護人、代理人的意見,重點聽取了控辯雙方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相關爭議焦點的意見
檢視更多2022-09-09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當事人以作為房屋登記行為基礎的買賣、共有、贈與、抵押、婚姻、繼承等民事法律關係無效或者應當撤銷為由,對房屋登記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先行解決民事爭議,民事爭
檢視更多2022-09-07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離婚案件的民事判決書在沒有發生效力前,意味著婚姻關係仍未解除,案件當事人不得另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檢視更多2022-08-13
最後本律師特別提示,如在借款之初雖然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但是行為人將取得的財務全部或者大部分用於揮霍、從事非法活動或攜款潛逃的,那麼就涉嫌構成具有“非法佔有”目的詐騙刑事犯罪了
檢視更多2022-08-07
被告人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彭某某等10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至五年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6000元至20000元、繳納補種管護費用1610元至16000元不等
檢視更多2022-07-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沒有明確界定公序良俗的概念,其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檢視更多2022-06-18
編纂民法典,進一步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為各類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有利於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的積極性、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有利於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
檢視更多2022-05-31
只有人民法院充分做到了“不告不理”原則,才是對民事主體權利的最大保護
檢視更多2022-05-27
”七、將第二百六十一條修改為:“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採取捎口信、電話、簡訊、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傳喚雙方當事人、通知證人和送達訴訟文書
檢視更多2022-05-16
圖片來自網路律師分析此案時認為,這是一起銀行搶劫案受害人家屬民事索賠案,造成小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在案件已經偵破,犯罪嫌疑人已被緝拿歸案,其行為犯罪主體的自然人身份得以確認的情況下,受害人家屬要求事件當事人對小延的死亡
檢視更多2022-05-12
糾紛一次性解決不能違背民法典與當事人主義的根本要求,訴訟標的的識別應當具有明確性及可預期性,考慮到我國現階段國情,糾紛一次性解決仍應以傳統訴訟標的理論為基礎,賦予法官合併審理的自由裁量權,擴寬普通共同訴訟的應用範圍,並引入同時履行判決、訴訟
檢視更多2022-05-11
所謂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的“分”,是指雖然智慧財產權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統一歸口智慧財產權庭審理,但是案件性質仍然劃分為智慧財產權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種不同性質的案件仍然適用各自的訴訟法,並按照不同的裁判標準進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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