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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作者:由 人民藝術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1-10-03

以萬鏜代是什麼意思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中國嘉德拍賣2020秋拍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文/ 同古堂 撰稿人/ 林妹妹 圖/ 中國嘉德拍賣

作為藝壇領袖,

董其昌

是中國文人畫理論的

集大成者

亦是具有近乎完美文人旨趣及美學思想的

巨擘

,尤是其所提倡之“南北宗”畫論,影響深遠,為後世所法。

而其

藝術造詣,也是幾無人可比附

,如以“山水畫”而言,唐代富麗,宋代凝重,元代蕭散,清代奇逸,而明代或狂放,或書卷氣,惟其上承“元四家”,又溯源“五代兩宋”,成為

“古雅生拙”、“清潤秀淡”畫風格調的

極致化典範。

又或書法,其師法傳統,從鍾繇、二王至張旭、顏真卿、懷素,從楊凝式到“宋四家”乃至元人趙孟,凡帖學流派先賢,其皆研習,旁師博採,又自出機杼,

乃成明後期書壇之執牛耳者

,從者如流。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1555-1636)

董其昌,字玄宰,號思白、香光居士,松江華亭人,明代書畫家。萬曆十七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官至南京禮部尚書,卒後諡“文敏”。董其昌擅畫山水,以佛家禪宗喻畫,倡“南北宗”論,為“華亭畫派”傑出代表,兼有“顏骨趙姿”之美。其畫及畫論對明末清初畫壇影響甚大。書法出入晉唐,自成一格,能詩文。

於中國書畫史上,

董其昌承前啟後,影響至深

,又集前人大成,融會貫通,餘緒至今不絕,故對其

考據

,尤是

部分未署年款“作品”

,系統梳理,

甚有學術意義

筆者試從其

《吳來儀公墓誌銘》

《淮安府濬路馬湖記》

創作年代,淺論一二。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中國嘉德“大觀”夜場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濬路馬湖記》,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

《吳來儀公墓誌銘》為董其昌應同僚吳用先所請,為其父親吳應道(別號來儀居士)所書墓誌銘

,見載於明崇禎三年(1630)刻,董其昌撰《容臺集》卷八,而上海圖書館藏明末清初刻二十卷本《容臺集》則著錄於卷九。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容臺集》(卷八·墓誌銘)中《封少司馬吳來儀公墓誌銘》書影

此墓誌銘,不同時間,兩次收錄於不同版本《容臺集》中,

因牽涉及“東林六君子”之一的左光斗等敏感資訊,多有修改與刪減。

如刪掉吳應道夫人方氏、其子孫的婚配姻婭等,此與明末“魏閹黨”與“東林黨”黨爭的時代背景有關。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

手卷 水墨紙本

引首:32×120 cm。約3。5平尺

字:32×963 cm。約27。7平尺

跋:36×66 cm。約2。1平尺

說明:是卷曾經清末民初學者馬其昶(1855-1930)及近代書法家、篆刻家、金石收藏家張祖翼(1849-1917)鑑藏。

馬其昶,字通伯,晚號抱潤翁,安徽桐城人。出身書香世家,幼承家學,並問業於吳汝綸。後又師事張裕釗。《桐城耆舊傳》卷四有《吳司馬廷尉傳》,對吳用先的履歷有較為詳細的記載。通伯藏有此卷後,又延請譚宗浚、于蔭霖、吳汝綸、劉澤源等賞鑑並觀跋。

是卷曾經清末民初學者

馬其昶

(1855-1930)及近代書法家、篆刻家、金石收藏家

張祖翼

(1849-1917)

鑑藏

。卷後有

譚宗浚、于蔭霖、吳汝綸、劉澤源等賞鑑並觀跋。

此外,是卷為目前

市場所見規格最高,形制最大且帶烏絲欄的董氏行楷手卷。

卷中筆法精到,佈局疏朗,書寫自然灑脫,

風格極類故宮博物院藏《淮安府濬路馬湖記》。

董其昌所作墓誌銘流傳於今者,可謂寥寥,多為館藏

,其一,為項元汴作《太學墨林項公墓誌銘》東京國立博物館藏,其二,《朱泗墓誌銘》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其三,《秦喻庵墓誌銘》湖北省博物館藏,此

《吳來儀公墓誌銘》為目前市面所見唯一著錄於其《容臺集》中,又可流通者,尤是難得。

《吳來儀公墓誌銘》書寫背景

著錄於其《容臺集》中,又

(1558—1626),字型中,一字本如,號餘庵,安徽桐城人。明萬曆至天啟年間,其為

吳用先

,曾身居兵部右侍郎、薊遼總督等要職,然史載甚乏,生平語焉不詳,

朝廷重臣

其與董其昌,皆是晚明大臣,份屬同僚,二人自然相識,

《明史》亦無傳記,令人生疑。

據考,

故彼此交遊究竟始於何時,以及吳用先仕宦履歷、此墓誌銘書寫背景等,甚應考究。

,吳用先由“大總督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

天啟四年(1624)三月至天啟五年(1625)三月

薊遼總督,下轄順天巡撫、保定巡撫、遼東巡撫,由此可見

改任“總督薊遼”。

。崇禎年間,袁崇煥即曾為薊遼督師,而“薊遼督師”僅是“薊遼總督”屬官,亦可窺知吳氏

吳應先作為封疆大吏,手握重兵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地位之顯赫

文中,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手卷,卷首有言“在昔戊子之歲,其昌與今少司馬吳公同肄學北雍也”,

“白牧:董其昌書《吳來儀公墓誌銘》考”

明朝時期行使雙京制,在南京和北京分別都設有國子監,北京國子監又稱為“北監”或“北雍”。

因此,

其中“北雍”一般指北京國子監,而“戊子之歲”為萬曆十六年(1588)。

此後,董其昌於萬曆十七年(1589)及第,而吳用先為明萬曆二十年(1592)進士,二者“舉業”相差一科。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是墓誌銘中,董其昌稱

吳用先與董其昌二人最早相識時間,應不晚於1588年,且吳氏曾入國子監。

吳用先

,可見吳氏步入仕途後,官運亨通,漸至位高權重。

其中,董其昌言及“敭歷中外,仗

“司馬”

,以奏最贈其尊人為

中丞之節

”,即言指

中憲大夫、四川巡撫都御史

“奏最”

吳用先在“平播之役”後

。“奏最”意指考績列為優等,以此向朝廷上報。

又言“復自請告,起家納言”,為吳用先因病辭官,家居8年,

獲封諸職

據後文,

朝廷復召為侍郎,

。“納言”為尚書等近臣所用幘巾,後泛指帝王近臣。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可知乃“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則因朝局變動,多賦閒在家,

董其昌

墓誌銘中,即有言“而餘亦承乏春卿,徼恩貤贈,追隨司馬,以酬昔願於萬一”,其中

天啟五年(1625),其出任南京禮部尚書。

,“承乏”,是暫任某職的謙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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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墓誌銘中又言“從塞上授簡其昌,志贈公墓中之石”,其中

“春卿”即禮部尚書

,知吳用先從塞上乞請董其昌書寫墓誌銘。

“塞上”為薊遼邊關

結合吳用先天啟四年至五年間,“薊遼總督”履歷,故此墓誌銘應是董其昌於天啟五年(1625)左右書寫。

具體何時,

吳用先父親:吳應道生平

關於吳用先父親吳應道,更是所載寥寥。

下文考據《淮安府濬路馬湖記》詳細分析。

中所言,可知

《淮安府濬路馬湖記》

故董其昌《容臺文集》中,

墓誌銘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有載“太上有立德, 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以

吳應道,字自明,別號來儀居士,

然因吳應道英年早逝,暫不及完成此“三不朽”,所以董其昌分舉三事,“

以《封少司馬吳來儀公墓銘》為名收錄。

“立德、立功、立言”為古人“三不朽”為功業。

董其昌以

傳形寫照”,以期窺斑知豹,刻畫吳應道志趣高尚的形象。

,天資聰慧,又學習勤奮,

其一,立行。

,隱言其若未去世,必有大成。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吳應道應考期間,身染重疾,回桐城後很快過世。

吳應道少有異賢

,尤是對於九歲稚子吳應先,期望甚高。

精於誦讀,嫻於帖括

一老媼亦齋戒,相隨逐二十年。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臨終之際,絕憐愛子

董其昌借吳用先的轉述,其母方夫人為其描述父親吳應道

妻子方氏,三十而寡,守志皈佛,專修淨土,撫養幼子吳用先、吳用衡。

,結婚當天“奩具甚盛”,然

其二,立德。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儀容修偉,神情高邁”

父親生病時,其“籲天請代,醫禱服勞,裾不解帶,既瘥而後即安”,

吳應道“目不一瞬”,不為財物所動。

吳應道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希望代父受病,知其

吳應道的遺文中有“所憂非憂貧,斯憂其可休。處處凌九霄,行行戒深溝”詩句,為其

孝行至誠

其三,立言。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吳應道,年僅二十九歲,即不幸過世,“立功”暫不可得,故董其昌以“立行”以代之。

古人曾言:“嘗一臠肉,而知一鑊之味,一鼎之調。”如此則

安貧樂道的處世態度以及遠大志向的寫照

吳應道子孫:婚配姻婭

此墓誌銘中,

“白牧:董其昌書《吳來儀公墓誌銘》考”文中,有相關論述:

吳應道與方氏生二子,長即吳用先,次子吳用衡。吳用先娶太學生唐檄之女,唐氏也屢贈淑人。吳用衡鴻是臚寺序班,娶方學易之女。其孫輩共有九人,孫子七人,孫女二人。

吳應道“立興、立德、立言”的形象,躍然於紙。

有三個兒子:“日昶,文華殿中書舍人,娶禮部侍郎何如寵之女;日暠,恩生,娶光祿寺卿盛世承長男孝廉盛可藩之女;日旻,娶戶部主事韓國藩之女。”

董其昌有描述吳應道妻子方氏及子孫婚配姻婭。

吳用衡有四個兒子:“日旦,福建建安縣縣丞,娶方氏;日昇,邑庠生,娶孫氏;日晟,太學生,娶唐氏;日昺,太學生,娶方氏。”一個女兒“適邑庠生金日鏡”。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吳用先

天啟四年(1624),楊漣因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大罪被捕,而楊漣彈劾時,左光斗參與謀議,“楊公有糾忠賢二十四大罪疏,公實預謀,逆璫亦為氣奪。”

一個女兒“適僉都御史左光斗第四子”。

南明弘光時平反,諡為忠毅。

聞知左光斗被捕,吳用先喬裝回京,欲營救其於危亡之中,惜終究未能如願。魏閹又以吳用先“私返京城,圖謀不軌”罪名,請皇帝治罪殺之,上未允。

據此可知,吳用先與左光斗為姻親。

崇禎二年(1629)二月,崇禎帝命大學士韓爌等人審定逆案,清除閹黨,然彼時政局飄搖未定,

天啟五年(1625),因對抗魏忠賢,左光斗而含冤下獄,不久在獄中折磨而死。

此外,浩繁的《容臺集》為明崇禎三年(1630)刻,其蒐集編纂時定然重新校對、修改,此工作往前數年已然進行,故董其昌刪減,亦是情理之中。

故宮博物院藏《淮安府濬路馬湖記》

左光斗遇難後,吳用先憤而辭歸,並於次年(1626)病卒於家。

(為方便表述,後簡稱《濬路馬湖記》)為董其昌晚年行書碑記的代表作之一,現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

此墓誌銘中又涉及“左光斗”,因此董其昌撰《容臺集》時,刪減了關於吳應道子孫婚配姻婭的情況。

《淮安府濬路馬湖記》

《中國法書全集14(明3)》中對

此卷歷來被研究董其昌的學者和書家奉為董氏行楷的標準。

而上文有言及,

文物出版社

對比《濬路馬湖記》與《吳來義公墓誌銘》,不難發現

《濬路馬湖記》的創作年代定為崇禎四年(1631年)後。

《吳來義公墓誌銘》創作於天啟五年(1625年)左右。

兩卷書寫狀態極是相近,堪稱如出一轍,又同為烏絲欄格

:“此卷為董其昌撰文並書,記述朱敬韜等人,興治漕之道,謀漕運之利,力主開浚淮安府路馬湖的曲折經過。朱敬韜,名國盛,華亭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歷任工部主事、員外郎、山東右佈政等。董其昌曾為其父撰並書《朱泗墓誌銘》,於敬韜事蹟亦有所涉及。此卷未署年款,

故對是兩卷的創作年代作詳細的考證,極有必要。

”,

據《中國法書全集14(明3)》中對《濬路馬湖記》的評述

《濬路馬湖記》卷中,

據文中內容及董氏所具官職判斷,應書於崇禎四年(1631)董氏七十七歲之後不久。

:“賜進士出身,資政大夫,南京禮部尚書,前禮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實錄副總裁,經筵講官。”

又,

可知其以董其昌的官職判定創作年代。

,可知:

1、天啟三年(1623)七月,董其昌得進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協理詹事府事;

2、天啟四年(1624)秋,董其昌擢任禮部左侍郎;

3、天啟五年(1625)正月,董其昌拜南京禮部尚書並赴任;

4、天啟六年(1626),董其昌上《引年起休書》吿歸;

5、崇禎四年(1631)冬,董其昌復任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

董其昌的官職自書如下

,可知書寫

查閱董其昌年譜

時,

對比董其昌“南京禮部尚書”官職

而“

《濬路馬湖記》

禮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中的

定為天啟五年(1625)正月之後。

,可知此為董其昌就任南京禮部尚書前的官職,

因此,

“前”

董其昌年譜中,並沒有關於其任“詹事府少詹事”的記錄。

不過,

即此中“詹事府少詹事”與其崇禎四年(1631)冬“掌詹事府事”,並非同一官職。

中卻有線索,三段誥命有確切制誥時間,均為天啟四年(1624)九月二十九日。

而其中,

以“詹事府少詹事”混淆“掌詹事府事”,定《濬路馬湖記》為1631年左右創作,顯然是不正確的。

,有董其昌的部分履歷,其中:“十任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詹事府少詹事

,掌南京翰林院事;十二任今職”,“今職”即《誥命卷》中所言“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協理詹事府事”。

其中,董其昌“十任”為天啟二年(1622)擢任,因此,其

掌詹事府事

為“詹事府少詹事”應介於“十任”與“十二任”之間,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董其昌《楷書三世誥命卷》

最後一段誥命中

,故可知

十一任詹事府少詹事

《濬路馬湖記》創作時間進一步考據

《濬路馬湖記》卷中,

“十一任”

即天啟二年(1622)至天啟三年(1623)七月之間。

,字敬韜,號雲來,明代松江府華亭縣長人鄉新場村(今上海浦東新區新場鎮)人,萬曆庚戌科(1610)進士,歷任工部主事轉員外郎郎中、河南糧道、山東布政使、後升太常寺卿。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朱國盛考中進士,未能被選為庶常,

又以所書官職而言,此卷不可能作於其“掌詹事府事”之後

《濬路馬湖記》卷應作於天啟五年(1625)正月至崇禎四年(1631)冬之間。

曾有

所記述朱敬韜(即朱國盛)等人興治漕之道等事宜。

相贈,知二人交契匪淺。壬子年(1612)十二月二十四日,董其昌又作

朱國盛

朱國盛初蒞政壇不久,即奉敕治理河漕。因其才能卓越,功績斐然,

而是被派到工部任職,負責水務管理方面的工作。

。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朱國盛因治理河槽有功,祖父朱鏜、其父朱泗,皆封贈山東左部政(二品)。

就在他上任大司空之際,父親朱泗病逝。

董其昌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董其昌亦曾

《送朱敬韜水部》詩

《仿大痴畫贈朱國盛》

朱國盛也喜藝事,擅畫,其與董其昌多有唱和題跋,如

升大司空,掌管全國水利

,諸如此類,不一而足。據此,足可知

董其昌為其父朱泗作《朱泗墓誌銘》

天啟年間,淮安府路馬湖(今江蘇駱馬湖)水系險情尤甚,航運受阻。

為朱國盛的母親寫過《壽朱敬韜太夫人》

期間,其不畏艱險,親臨一線,多次疏浚完善,效益顯著

的詩作。

董氏曾跋言“敬韜作米虎兒墨戲,不減高尚書,閱此欲焚吾硯。”

又朱國盛治河有功,

朱國盛與董其昌關係密切,堪稱摯友。

,經提督漕運河道太監李明道推薦,專管漕務山東左布政使

天啟元年八月,南河郎中朱國盛方受事奉行嚴督河官,畢力堵塞。

周應秋復言:“廠臣擎天巨手,報國赤心,挽漕輸運,河伯效靈,裕國通糧,倉庾漸實,道臣朱國盛宜加太常寺卿,兼山東按察使,照舊管事從之。”朝廷嘉獎

。至天啟五年(1625)四月,工程才完成。

,留任皇帝身邊,掌管祭祀禮樂。

故,

因而《濬路馬湖記》的撰寫時間應在天啟五年(1625)四月之後。

,若為加銜之後,朱國盛再請董其昌為其撰書舊功績就不能順理成章,略顯矯情了。

書寫時間可進一步推斷為

天啟七年(1627)三月

朱國盛奉旨加銜,管事吏部尚書。

朱國盛並“以漕河功升太常寺卿”,調進京都

再者《路馬湖》卷中最後有徐標的官銜:“欽差提督河南工部水清吏司郎中”,按此銜,

董其昌為摯友朱國盛書《濬路馬湖記》,應在其路馬湖的疏浚成功之後,奉調京都之前

朱國盛以工部郎中管理南河期間,編著了長達1500多頁的《南河志》十四卷也已完成。該書前有作者朱國盛自作序例一首,又有李思誠、徐標二序。

再考

天啟五年(1625)四月之後

:“

作《阻風平望圖軸》。”

可知,

天啟七年(1627)三月之間。

,書畫船經山東、過路馬湖、到崔鎮(宿遷南35公里處),風阻(颱風)八日。崔鎮林官渡口明清兩代是京杭大運河南北交匯必經之處,歷代設有“崔鎮驛”,是萬商匯聚之地,又是關防要塞。

此時,

此卷撰寫之時朱國盛應還在工部任上。

董其昌年譜

,以其灑脫的筆法,優美的文辭,高度讚揚朱國盛之舉乃“所謂一勞久逸,暫費永寧者也”

天啟五年(1625)四月三日,崔鎮風阻八日,四月二十二日到蘇州平江平望鎮遇大風,

此外,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董其昌為朱國盛父親朱泗作

董其昌於天啟五年(1625)年四月由長安(北京)回鄉

朱國盛治理浚路馬湖工程竣工,正逢同鄉長輩兼摯友的董其昌回鄉,又因風阻當地,其宴請董其昌,再挽留歡聚是理所當然的。

而董其昌為表彰朱國盛治水之功,為之撰寫《濬路馬湖記》

:“

亦是情理之中。

《朱泗墓誌銘》楷書

蒙恩俞為大司空右總憲開府中丞。雖皆牢讓不拜,而山東左伯誥命已給,當如二品,樹神道碑於先塋。此銘但筮仕時作耳。董其昌題”,鈐“宗伯學士”、“董氏玄宰”二印。

,後四行跋文明顯不是1615年所書書風。

,為1623年至1636年最常用的印,不可能在1615年出現。

跋文原文

綜合以上材料,我們可以很有信心地推斷,

敬韜奉敕治河漕

《濬路馬湖記》與《吳來儀公墓誌銘》

僅就書風而言,《吳來儀公墓誌銘》與《路馬湖》完全相通,且兩卷中董其昌的官職是相同的,又天啟五年(1625)正月,董氏拜南京禮部尚書。故《吳來儀公墓誌銘》定為其官拜南京禮部尚書之後的作品,即天啟五年(1625)正月之後。

,以立功薦敘。

,《大明薊遼總督一覽表》有載:“31、吳用先,南直隸桐城,天啟四年(1624)三月己卯(1624年5月12日),

此“宗伯學士”、“董氏玄宰”二印,為董其昌1623年秋,任進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後啟用

”“東林黨碑”七碑中有三碑準確記載對吳用先的處置:

因此,此題文應為此時(天啟五年四月)補題,且論及“朱敬韜治河槽已立功,恩俞為大司空,誥命再封當如二品”是對先人之告慰。

而此年,

《路馬湖》卷應作於天啟五年(1625)四月三日至二十二日之間,而且應在“風阻八日”期間,說是四月三日至四月十一日之間也不為過。

,又

查對吳用先生平

另外,天啟五年(1625)董其昌拜南京禮部尚書,稱“大宗伯”,吳用先“塞上授簡”(即吳用先在薊遼總督任上寫信),請董宗伯為早年過世之家翁書墓誌銘,

天啟五年三月戊戌(1625年)令閒住。

至此,

“三月,令閒住”。

,兩卷均佈局疏朗勻稱,所謂“漸老漸熟,反歸平淡”,寓生秀於撲茂蒼拙,自然灑落。

吳用先三月回京閒住,董其昌四月自京南下回鄉

,誠是殊為可珍也。

《吳來儀公墓誌銘》書法

與《濬路馬湖記》一樣,

天啟六年(1626)十月,吳用先卒。

行筆端莊自然,氣息無絲毫故作姿態,平淡天真,轉折處亦往往一帶而過,看似毫不經意,

此書寫時間定為天啟五年(1625)三月末至四月初之間最合理。距書《路馬湖》卷不足一月時間。

又有烏絲欄格,字裡行間,不見密佈緊靠為主的格局,

此兩卷的創作年代便基本清晰合理,應屬於同時期的作品,是董其昌晚年之作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董其昌 《吳來儀公墓誌銘》,區域性

而不同於《濬路馬湖記》,墓誌銘多有正稿及草稿之分,此《吳來儀公墓誌銘》稿中未見塗改,

一樣的形制,一樣的行楷,一樣的書風,渾如一卷

卷首,劉澤源題引首: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劉澤源題引首

《吳來儀公墓誌銘》

董其昌《吳來儀公墓誌銘》及《濬路馬湖記》創作年代考

▲譚宗敬、于蔭霖、吳汝綸等題跋

結語

實是書道造詣至深。

書藝成就,兼得“顏骨趙姿”之美,學古卻不拘泥於古,隱隱然有

字與字遙隔天河又翹首相望,行與行則筆斷意連,妙趣天成。

之勢,《畫禪室隨筆》以及所提出的

應為正稿,自是書寫依次漸序,格式嚴謹,脈絡分明,而風采不減,此為《濬路馬湖記》所不及,更遠非尋常應酬之作可比附。

,更是

亦有譚宗敬、于蔭霖、吳汝綸等人題跋,馬其昶及張祖翼鑑藏。

而此

董其昌

,而

“明代書聖”

更是“漸老漸熟,反歸平淡”,

“南北宗”論

,其之稀珍,難得之至也。

參考資料:

白牧:董其昌書《吳來儀公墓誌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