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聯怎麼樣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0日訊 近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了寧波銀保監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甬銀保監罰決字〔2021〕77號、78號)。
資訊公開表顯示,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寧波中心支公司存在財務資料不真實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寧波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對其罰款人民幣11萬元。
郭旭升對所在機構財務資料不真實問題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寧波銀保監局對其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由安聯(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100%全資控股。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一)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檔案、資料的;
(二)拒絕或者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
第一百七十一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違反本法規定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除分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對該單位給予處罰外,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
以下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