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第一次要告父母嗎
在法庭上,瘦小的贊恩站在原告席,垂著眼眸。法官問他,“你今天為什麼站在這裡呢?”
贊恩:“我想起訴我的父母,因為他們生下了我。”
隨著贊恩的講述,鏡頭移到了黎巴嫩首都的一個貧民窟中,贊恩與父母兄弟姐妹七口人一起擠在一個破舊的閣樓裡。
父母是敘利亞的難民,沒有工作,只能做一些投機鑽營的事情為生。因此,年僅12歲的贊恩,表現出超出同齡人的成熟。他四處掙錢、照顧小孩、處理家事。但即便如此,還時不時受到父母的辱罵和毆打。
最讓人心疼的是,小小年紀的贊恩,一眼就看出了房東兒子對妹妹薩哈的“心懷不軌”。他發現妹妹薩哈來了月經初潮,就像個母親一樣帶妹妹到公共廁所,一邊幫她洗內褲,一邊讓她保密,因為在這裡女孩來了初潮,就可以嫁人了,現在阿薩德一直覬覦她,狠心的父母肯定會將妹妹嫁給他,以換取房租。贊恩還給妹妹偷來衛生棉,讓她偷偷使用。然後開始謀劃幫助妹妹逃跑,遠離馬上就要到來的“火坑”。但是,這一切還是晚了,贊恩的父母還是發現了並強行把妹妹送去了阿薩德家,以此換來房子的暫時居住權。
傷心欲絕的贊恩離家出走。他到處找工作,沒有人要他。直到遇到拉希爾——一個黑人清潔女工收留了他。拉希爾是來自衣索比亞的難民,有一個私生子尤納斯,贊恩負責在她上班時幫忙照顧兒子。在這裡,贊恩第一次感受到了來自家庭的溫暖。
“我悲觀地認為人來到這世上,就是來受苦的”。
同時也認為,父母生下孩子是一種自私的行為。
後來我之所以不那麼悲觀,是因為在承受生命愁苦的時候,我還能看到生活的希望,偶爾也從親朋好友那裡汲取溫暖,所以我告訴自己要樂觀,雖然生活不易,卻依然有美好的瞬間。
但是贊恩和我不同,在他的生活裡,看不到希望,得不到溫暖,物質條件決定了他的生活只會一天比一天更差。
他厭惡自己像屎一樣的人生。
在十二歲的年紀,贊恩無法像正常小孩一樣去上學。
無法上學他忍了,除此之外還要去當童工,千里迢迢給別人送煤氣。
當童工他也忍了,但是打完工回家發現自己的妹妹要被賣了,十一歲的小女孩卻要成為老男人阿薩德的妻子,他再也忍不了。
他想要帶妹妹逃走,最終失敗。
他只能自己逃走,逃離這個悲慘家庭。
同時也意味著,他要拋棄這個家。
影片中最令人同情的,不是贊恩,而是他十一歲的妹妹薩哈。
這個小女孩從出生到死亡沒有住過乾淨的房子,沒有吃過一頓佳餚,穿過最漂亮的衣服是在被當作商品賣給老男人的那一天。
她飽受貧窮、父母的狠心、老男人的侮辱,最後因懷孕失血過多而死。
薩哈用短短十一年的生命,詮釋了什麼叫命運的殘忍。
她是一個真正被命運拋棄的人。
阿薩德是個罪人,愚昧無知又色慾燻心。
可為“薩哈之死”遞刀的人,是薩哈的親身父母。
因為是敘利亞難民,寄阿薩德之籬下。
因為擔心違背阿薩德的意願,就會沒房子住,所以同意阿薩德與薩哈結婚。
他們無知又懦弱。
“別人都說,不生孩子日子就沒指望。還有人說孩子能給我們支援,讓我們挺起腰。”
一個父親生孩子的出發點,僅僅是為了讓自己的生活變好,讓他們不再貧窮。
卻沒想過,孩子要像他一樣,忍受貧窮的痛苦。
但我卻無法猛烈抨擊薩哈的母親,因為她和薩哈一樣,也是在十一、二歲的年紀就嫁為人婦。
我沒有經歷過她的不堪,所以我沒有資格站在舒適圈裡去批判階級鴻溝下的無可奈何。
如果薩哈沒有死,也許十年後就會成為她的母親。
說到底,這一家子的悲慘命運,全仰賴他們處於社會底層。
沒有身份證,沒有穩定的工作,像蟲子一樣活著。
在影片中有這樣一個插曲,贊恩想要離開黎巴嫩,到瑞典去。
贊恩先是拋棄了家,現在是要拋棄國了(贊恩一直以為自己是黎巴嫩人,後來才知道自己是敘利亞難民)。
一開始以為是家的問題,後來才發現是國的問題。
是國的混亂,讓國人像蟲子一樣活著,沒有物質的基礎保障,更別談知識文化上的事兒了。
片名“迦百農”,導演Nadine Labaki在面對澎湃新聞的採訪時,是這麼解釋的:
“這片名的意義就是表達一種失序。其實在文學領域,很早就有人用這個詞來表達“混亂”的意義,所以拍電影時我也想到了這個題目。”
當國家都失序,又何以為家。
無國則無家。
影片的最後,贊恩對法官說,希望我的父母別再生孩子了。
窮人究竟有沒有生孩子的權力?
電影結局:拉希爾找到了失散多日的兒子。
贊恩流浪時認識的難民小朋友梅森要和父母一起去瑞典了。
最令人欣慰的是影片中贊恩的扮演者(影片真實經歷改編)拍完電影后,在導演的幫助下也已經舉家移民挪威,現在儼然一個陽光開朗的小帥哥了……
希望總會有的,只要我們懷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