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違約補償協議怎麼寫
這兩天閃電新聞一直在關注
濟南帝華鴻府小區逾期交房不支付違約金,而是要求跟業主簽訂延期交房違約金補償協議,用免三年物業費的方式補償業主
的事,很多業主把這筆賬算清楚,發現兩者差距不小,於是有業主選擇了起訴,還有的業主選擇了接受,然而現在的問題,不接受這份協議的業主始終無法收房。在之前的報道中,開發商售樓處承諾,工作日上班給予購房者答覆,開發商會給出怎樣的說法呢?
逾期交房不給違約金 “強制”籤補償協議?
事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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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帝華鴻府東區業主王先生告訴記者:“我的房子是126。67平,乘以1。7每平方,乘以3年物業費,大約是7752,但是我兩年的違約金大約是5萬多。”
因為對延期交房違約金補償協議不認可,包括王先生在內,小區百餘位業主起訴了開發商。
王先生說:“法院已經判決我們勝訴了,對於萬分之零點一的違約金標準法院也提出了異議,認為過低,應予以調整。這是法院判決書上寫的計算方式,我是從2018年10月1號到今年7月31號,住宅加車位是47000多,到現在又拖了4個月,總共5萬多了。”
然而,雖然拿到了法院的民事判決書,直到現在,這些業主卻既沒有收到違約金,也沒拿到新房鑰匙。
12月7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濟南帝華鴻府東區。
濟南東城帝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地產客服部工作人員說:“目前已經交房的1000多戶基本都簽了協議。因為起訴的不是一戶兩戶,是集體起訴,法務說這段時間會對這部分做處理,出結果。”
目前,關於支付違約金和收房的問題,工作人員給出的答覆仍然是等待公司通知。
客服部工作人員:想收房就得籤補償協議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除了已經起訴開發商的業主,其他的業主想收房,前提仍然是在延期交房違約金補償協議簽字確認。
而對於延期交房違約金為什麼定的這麼低的問題,工作人員說這都是公司定的合同,他們並不瞭解,目前也只能按照補償協議執行。
隨後,記者也在小區裡走訪了多位已經籤協議交房入住的業主。
濟南帝華鴻府東區業主王先生說:“急等著住啊,在外面租房子也是錢,就這樣默認了,知道一起訴就得一兩年,耗不起這個時間。凡是進來的都是接受的,凡是不收房的都是想著跟他們交涉。”
記者從地產客服部工作人員那裡瞭解到,現在不管是起訴還是沒有起訴的業主,只要不跟物業簽署違約金補償協議,都沒有辦法馬上收房。而小區業主當時簽署協議也是考慮到成本問題,希望開發商能夠站出來,儘早給業主們一個滿意的答覆。
編後:開發商和業主就這麼耗著,明擺著是想逼著業主放棄違約金補償,不過,有法律在,有法院的判決書在,開發商再這樣無限期地拖下去,無異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希望監管部門能夠儘快介入進行協調。這件事記者會持續關注。
(來源:閃電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