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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縣首次適用“3+4”合議庭模式公開審理案件

作者:由 大河網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2-09-16

合議案件是什麼意思

大河網訊 12月10日上午,溫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佔用農用地刑事案件。溫縣檢察院以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訴訟,三名審判員與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合併審理。這是自新《人民陪審員法》出臺後,溫縣法院首次適用“3+4”的合議庭模式公開審理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溫縣首次適用“3+4”合議庭模式公開審理案件

溫縣首次適用“3+4”合議庭模式公開審理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9月,溫縣某村村民委員會將村西北處13畝垃圾掩埋場承包給李某,約定李某每年向村委會繳納承包費。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底,被告人李某為牟取利益在承包的地裡挖土取土,將土賣於周邊村民建房以及工程建設使用。被告人張某明知有關部門批示嚴禁售賣黃土,仍從中協調幫助李某挖土取土,收取李某好處費。經測繪,該處被取土面積約8。41畝,土地型別包含耕地8。09 畝,全部為基本農田;設施農用地0。32 畝。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張某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佔有農用地罪,並出示、宣讀了涉案相關證據。

溫縣首次適用“3+4”合議庭模式公開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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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李某、張某、某村村民委員會在復墾方案中規定的期限內,對被破壞的耕地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則判令其連帶賠償土地復墾費用;2、判令上述三名被告承擔評估費用。並當庭出示、宣讀了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相關證據。

溫縣首次適用“3+4”合議庭模式公開審理案件

溫縣首次適用“3+4”合議庭模式公開審理案件

庭審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法庭經過調查、辯論,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分別進行了訊問、詢問,並認真聽取了公訴機關、被告人、辯護人、代理人的意見,重點聽取了控辯雙方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相關爭議焦點的意見。

庭審現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張世偉 李帥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