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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晚上睡不著抓25只青蛙將面臨刑罰

作者:由 光明網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3-01-25

晚上什麼時候抓青蛙

幾聲嘰啾、一片蛙鳴、花開的細語、還有一陣蛐蛐聲……屬於夏天的音符在晝夜交替中奏響。和諧的光景中,偷摸著在河邊、稻田裡抓青蛙的人也多了起來,大豐一男子就因睡不著晚上出來抓了25只青蛙將面臨刑罰。

男子晚上睡不著抓25只青蛙將面臨刑罰

5月14日晚上八點,萬盈派出所民警陸鳴、馮高榮像往常一樣到轄區巡邏,經過苗豐村四組時,遠處隱隱看見有燈光晃動。“我們懷疑是有人在偷偷抓青蛙。”憑藉著敏銳的直覺和判斷力,他們當即下車往燈光處跟了過去。原來,燈光來源是一名男子的頭戴式探照燈,“他左手提著漁網袋,右手抓著長柄網兜,袋子裡果然裝著很多青蛙。”

男子晚上睡不著抓25只青蛙將面臨刑罰

男子晚上睡不著抓25只青蛙將面臨刑罰

經民警現場詢問,嫌疑人夏某本地人,五十歲,是村裡的養雞戶。隨後民警將夏某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在派出所里民警當場清點共計25只青跬,在證據面前夏某這才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男子晚上睡不著抓25只青蛙將面臨刑罰

夏某介紹,當天晚上,夏某喝了點酒,頭昏腦漲之下,屋外的蛙鳴“協奏曲”成了他眼中的“噪音”,“抓回來當下酒菜也不錯”的想法一瞬間點亮。夏某向警方交代,雖然知道青蛙是有益的動物,但沒想到抓青蛙也觸犯了法律。目前,本案件還在進一步鑑定和處理中,警方已依法將青蛙全部放生。

男子晚上睡不著抓25只青蛙將面臨刑罰

警方提醒:常見的麻雀、喜鵲、八哥、刺蝟、青蛙等都屬於“三有”動物,也就是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市民捕捉這類動物可構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可以立案。按照《刑法》第341條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如果捕捉的數量達到一定數額,量刑還可能更重,希望市民朋友就此增強法制觀念並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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