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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施行分封制延續八百年,為何郡縣制下的王朝卻超不過三百年?

作者:由 煮酒聽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3-11

分封制什麼時候瓦解

商朝末年,紂王昏庸無道,致使百姓流離失所,餓殍滿地。周武王姬發高舉義旗,率各路諸侯,於牧野擊敗商軍,滅亡了商朝,並建立了周朝,史稱西周。

西周建立以後,如何控制這麼一大片土地,成為了周武王需要迫切解決的事情。西周時期,生產力水平較低,交通不便,不利於中央的統治,這才產生了分封制。分封制的產生,代表了周王室對現實的妥協,同時也代表了當時所面臨的情況的最優解。

事實也的確如此,分封制的建立,使得周王室鞏固了王權,開拓了疆域,同時也使得周王朝延續了八百年之久。反觀周朝以後施行郡縣制的封建王朝,都逃不過三百年內滅亡的命運。

那麼大家肯定會有疑問:歷史必然是在進步的,為何郡縣制下的王朝超不過三百年,而分封制下的周朝,卻能延續八百年之久呢?

分封制的表現形式

西周初期,伴隨著商朝的滅亡和西周的建立,如何鞏固周王室的地位和安撫各路諸侯就成了一個問題。分封制,就是把現有的一部分土地,分封給諸侯,使其代為治理。諸侯在自己的封地上,享有土地管理權、行政權和軍權。本質上,分封制是十分鬆散且不具備什麼約束力的。

因此,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周王室還制定了井田制、宗法制和禮樂制來一起維繫分封制的正確施行。

一、井田制

周天子將耕地分配給諸侯,讓諸侯代為耕種,並上繳一定的賦稅。為什麼說是代為耕種呢?因為天下所有的土地,歸屬權都為周天子。諸侯一旦反抗,周天子就有權收回土地。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井田制就是周天子用來控制諸侯經濟命脈的手段。

周朝施行分封制延續八百年,為何郡縣制下的王朝卻超不過三百年?

井田制

二、宗法制

宗法制,又叫嫡長子繼承製,它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確立了一套森嚴的等級制度。周朝的貴族等級分為四個,即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和士。天子位按照嫡長子繼承製世代相傳,為大宗,其庶子、次子則為小宗,分封為諸侯,以此類推。其中嫡長子是土地、財產和權利的主要繼承者。

透過這樣一套制度,既解決了貴族內部的矛盾,也鞏固了分封制所形成的貴族體系,可謂一舉兩得。

周朝施行分封制延續八百年,為何郡縣制下的王朝卻超不過三百年?

三、禮樂制

禮樂制,即周禮,是一套用來規範貴族行為準則的制度。它透過衣、食、住、行幾個方面來規範貴族,是一套文化制度。天子有天子禮,諸侯有諸侯禮,這些都是嚴格規定的,不得互相僭越,這就是所謂的涇渭分明。

東周時期,周王室權威下降的一個主要標準就是禮樂崩壞。孔子就曾對季孫氏說道:

“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論語·八佾篇》”

因為按照周禮,只有周天子能夠享用八佾之舞,卿大夫只能用四佾。

雖然禮樂制在東周處於奔潰的境地,但是在西周時期,卻是維護分封制不可或缺的工具。

周朝施行分封制延續八百年,為何郡縣制下的王朝卻超不過三百年?

孔子像

西周時期,礙於生產力和科技水平,周天子無力掌管如此大的土地,這才有了分封制。

周王室透過井田制掌控諸侯的經濟命脈,用宗法制維持分封制下產生的貴族體系,再用禮樂制來規範各階層的行為規範,這在當時可以說是十分成熟的一套體系,這也是周王朝得以維持八百年的重要原因。

郡縣制的表現形式

郡縣制在春秋時期便已有了雛形,並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被正式確立。郡縣制,顧名思義,分為郡和縣。

郡是中央政府下最高一級的地方行政機構,一個郡的最高首領稱為郡守。郡守向上受中央統帥,向下對縣監督。

縣是郡的下一級行政機構,一個縣的最高長官稱為縣令。縣令向上對受郡守考核,向下治理民眾。

無論是縣令還是郡守,其任命權都在皇帝手上。由此也可以看出,郡縣制加強了中央集權,避免了出現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割據的局面。

周朝施行分封制延續八百年,為何郡縣制下的王朝卻超不過三百年?

分封制比郡縣制更優越?

分封制,使得周朝延續了八百年之久,而郡縣制下的封建王朝,卻沒有超過三百年的。這就給了大家一個錯覺,那就是郡縣制沒有分封制優越。不過很顯然,這種認知是錯誤的。

分封制的存在,本質上是由於當時生產力水平和科技水平不夠導致的。西周時期,還處於奴隸制社會,奴隸透過依附於奴隸主而賴以生存。就算是周王室,也不可能擁有所有的奴隸,因此分封制是十分符合當時情況的。

與此同時,西周時期的交通也並不發達。秦國先祖因為養馬有功,獲封秦地《史記·秦本紀》。趙國先祖因駕車迅速有功,獲封趙地《史記·趙世家》。僅僅是因為駕車快和養馬好(馬在古代可是趕路的好能手)便能獲得賞賜,足以說明西周時期交通的不便了。這也就間接說明了當時施行分封制的必要性。

周朝施行分封制延續八百年,為何郡縣制下的王朝卻超不過三百年?

正是因為春秋戰國時期,鐵器和牛耕技術的逐漸普及,導致生產力水平和科技水平的逐漸提高,才使得井田制開始瓦解,奴隸制開始向封建制轉變,間接的影響了分封制的統治。而郡縣制的雛形也是在這個時候產生的。例如《左傳·莊公十八年》中便記載了楚武王滅權國以後設縣的事情,這也是縣的最早記錄。

在隨後不斷的發展中,郡和縣的制度逐漸取代了分封制。直到秦始皇統一六國,秦始皇採取李斯的建議,廢除分封制,施行郡縣制,分封制才暫時離開了舞臺。

從中我們也能得出結論,分封制向郡縣制的轉變,是隨著生產力水平和科技水平的不斷髮展而進行的。也就是說,是因為文明的進步,才導致分封制向郡縣制轉變,所以郡縣制是時代的選擇,必然是比郡縣制更優越的。

周朝施行分封制延續八百年,為何郡縣制下的王朝卻超不過三百年?

而分封制所謂的八百年,只是說的更加好聽一點罷了。實際上在周幽王身死驪山以後,周王室就已經宣告滅亡,因為當時周王室的實力已經比不上諸侯了。而所謂的周平王東遷建立的東周,只不過是在諸侯扶持下的一個傀儡罷了,周天子的存在,只剩下了象徵意義。

與此同時,封建王朝滅亡的原因也並不是因為郡縣制有什麼問題。恰恰相反,有些朝代正是亡於沒有很好的實行中央集權。比如唐朝滅亡,就是因為藩鎮割據,導致中央無力抗衡,這和分封制導致的後果是如此的相似。

結語

周朝施行分封制得以延續八百年,而封建王朝施行郡縣制卻超不過三百年。這絕非是制度的問題,分封制向郡縣制的轉變,恰好對應著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的轉變。當是從這一點上,就表明了郡縣制的優越性。

同時,分封制相比於郡縣制,從形式上來講就更為的鬆散。也就是說,就算周王室的力量衰弱到平民的地步,只要諸侯不動它,就可以代表周朝還存在,但是這種形式的存在與滅亡又有何區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