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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對公賬戶用於網路詐騙,流水竟高達1700多萬? 這“買賣”我看“刑”!

作者: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12-27

對公賬戶會是詐騙嗎

註冊6家公司

出售對公賬戶流水高達1700多萬

關聯電信詐騙案件22件

流入詐騙資金500多萬…

買賣對公賬戶用於網路詐騙,流水竟高達1700多萬? 這“買賣”我看“刑”!

案情 | 簡介

2021年4月至11月,嚴某等四人購買他人身份材料註冊設立6家空殼公司,並獲得營業執照,成功開通2個對公賬戶。四人在明知對公賬戶不得用於租借和出售的情況下,仍將開通的對公賬戶以及相關的U盾、繫結的電話卡等出售給他人用於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現已查明,出售的2個對公賬戶交易流水共計1700餘萬元,關聯電信詐騙案件22起,流入詐騙資金500餘萬元。

法院審理

嚴某等四人明知他人收購對公賬戶用於資訊網路犯罪活動,仍透過購買自然人身份材料註冊設立空殼公司並開設對公賬戶進行販賣,為其犯罪提供幫助,情節嚴重,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在綜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情節後,依法判處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一年九個月不等的刑期。一審宣判後,四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文書已生效執行。

買賣對公賬戶用於網路詐騙,流水竟高達1700多萬? 這“買賣”我看“刑”!

法官說法

對公賬戶

是指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民間組織等為日常經營或開展工作需要以單位名義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近年來,對公賬戶因限額高、難監控、易獲取被害人信任的特點而受到犯罪分子的青睞,被用於電信網路詐騙、網路賭博、非法集資類犯罪所得贓款的轉移、提現,甚至圍繞對公賬戶的獲取、使用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犯罪產業鏈,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溫馨提示

對買賣、非法使用

對公賬戶的行為,

人民法院依法嚴懲不殆!

廣大人民群眾要依法獲取、使用對公賬戶,嚴禁違反規定出租、出借、出售!

END

供稿 | 鄔海鳳

採編 | 白書蔓

稽核 | 汪 鋒

終審 | 汪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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