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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作者:由 晚風落梅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1-07-13

刑部和大理寺有什麼區別

隨著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開創了皇帝制度以及開創了三公九卿制度。後世一直到清朝以來都在延續著這樣的制度。

而在唐朝則實行的是三省六部制,行政機構大致繼承隋朝的政治體系,因此以三省六部製為核心,在此基礎上,再衍生出一些具有執行,監察,侍從等其他機構。

其中身為掌管及執行國家的司法機關的大理寺以及御史臺二者卻並不相同,他們究竟是什麼樣的機構,與御史臺又有著怎樣的區別?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相信大家都看過關於狄仁傑的系列電影,當狄仁傑被皇帝任命前往大理寺任職時曾這樣評價大理寺:“雖不明,但覺厲”。

由此體現出了大理寺的神秘感,而一直以來,都有人認為大理寺是一座寺廟,裡面都是各種各樣的和尚,僧侶。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另外更有甚者認為大理寺是在大理的一座寺廟,而大理寺究竟是什麼樣的機構呢?它又有著怎樣的神秘之處呢?

大理寺是唐朝中央行政機中最高的審判機關,大理並非如今的大理地名,

大理其本意為“掌刑日士,又曰理”。

在西漢漢武帝劉徹時期,漢武帝特意在理前加了個大字,因此,便有了大理之詞。後來又在古書《說文》中寫道“寺,廷也”。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這在宋朝時期的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也說過類似的話“

處廟堂之高則憂其民

”。這裡的廟堂也是國家朝廷的意思。

而後來“寺”則被用來指朝廷之中分散在皇宮內外的侍衛,後來侍衛的官署也被用來稱之為寺。因此大理寺的名稱便是這樣的由來。

大理寺,顧名思義便是作為中央行政機構中最高的審判機關,因此,大理寺在整個唐朝的司法機關裡處於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最開始,由於唐朝初步建立之際,根基尚不穩定,中央和地方的聯絡並不十分密切,往往一些中央的決策命令根本無法到達地方。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而地方則往往依據自己的地方習慣法規來進行自己的管理,因此,中央的權力得不到落實,而地方又權力過大,這樣的情況根本不利於中央的統治。

因此,朝廷設立了大理寺,用來專門監管各個地方的司法審判,屬於複審機關,用來防止地方上濫用職權,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以及君主專制的作用。

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大理寺開始審理全國的司法案件,為冤屈案件調查平反。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根據現在的行政結構來看,大理寺相當於當今的全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地位,但從另一層面來看,大理寺只是監察機關中的一部分,其中還有著刑部與御史臺的存在。

這三者的存在,使得大理寺,刑部以及御史臺共同組建了唐朝的司法系統。這三者相互制約又相互合作,既加強了唐朝的中央集權制度,又進一步加強了君主專制。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御史臺,是中國古代的官署名,最早設立於東漢年間,在元朝之時,御史臺最終告別了歷史的舞臺,後世王朝則不再設定。

在唐朝時,御史臺則被作為三大司法機關的形式而存在於唐朝的政治之中。

在唐朝貞觀以前,御史臺的職能作用並沒有後來如此之大,而僅僅是作為一個奏事的普通小機構的形式存在著。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直至到了貞觀年間,御史臺開始設定臺獄,逐步地受理著國家中特殊,繁雜的案件之後,御史臺的作用才逐步地增加。

直到開元十四年,朝廷在御史臺專門設立一位官員在御史臺中論官時在御史臺中充任,從此之後,凡是遇到重大案件,分別由大理寺,御史臺以及刑部共同審理。

這樣的審理方式也被後人稱之為“三司推事”,“三司會審”。這樣的局面出現之後,御史臺的地位也達到了歷史的最高位。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而御史臺則是以御史大夫為主管,是在秦朝時期設立的三公九卿制最終能將皇權一分為三的御史大夫,專管檢查職責。

而由此可看出,在唐朝中期後,由御史大夫擔任主管的御史臺其地位則在中央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不僅如此,因為在唐朝歷史上能夠擔任御史大夫的官員少之又少。

因此,在御史臺大多時候都是沒有御史大夫的存在,大多以皇帝為名譽長官,實際則由御史中丞擔任該職務。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在唐朝光宅元年之際,朝廷將御史臺改名為左肅政臺,不僅有了之前監察百官以及審理案件的職能,改名後的御史臺還有了監察京城官員以及軍隊的監管。

此時的御史臺的職權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在中央司法機構中的地位也逐漸地高於大理寺以及刑部的地位。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而在唐朝後期時,因為安史之亂的緣故,導致唐朝國力的元氣大傷,並且地方權力的逐漸擴大,

中央對地方監管的能力降低,地方的節度使以及刺史權利都得到了空前發展。

地方勢力的不斷擴大,使得唐朝的朝廷為了維繫表面上的統一,以及維護朝廷的威嚴,將御史臺的職能下放,節度使,刺史等都能夠帶有御史官銜,史稱外臺。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經過上述的闡述之後,相信大家對此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大致瞭解,在唐朝的政體結構之中,大理寺在唐朝前期的作用十分巨大。

直接對各個地方的司法審判以及對政府百官進行了有實質性效果的監察,大理寺的設立,對於唐朝前期的政局穩定以及鞏固中央集權統治有著不可磨滅的作用。

不僅如此,大理寺的存在還有助於維護國家地方治安有著實質性的幫助,大理寺的存在以及地位在唐朝前期都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

唐朝的大理寺是怎樣的機構和御史臺有什麼不同

御史臺在唐朝前期並不受重用,但在唐朝中後期地位逐步地上升,甚至成為了唐朝中央司法機構的最有權有勢的一個司法機構。

在御史臺的職能之中,御史臺不僅要與大理寺與刑部共同受理案件,除此之外,御史臺還有著監察百官的職能,甚至同時還要監管大理寺以及刑部。

由此可見,御史臺才是最為重要也是級別最高的監察機構,御史臺的出現大大地提高了唐朝的君主專制的職能。

使得皇權的職能能夠在朝廷中進一步地統一與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