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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後又反悔上訴,被加刑一年

作者: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07-09

認罪認罰後上訴會加刑嗎

原標題:認罪認罰後又反悔上訴,被加刑一年

認罪認罰後反悔,後果很嚴重!日前,寧波江北檢察院通報一起案件,涉案人馬某最終因自己的行為,被加刑1年。

2017年9月底,江北區某物流公司會計小飛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公司的客戶,有一筆貨款需要打進物流公司,小飛沒有多想就把公司賬號告訴了對方。

“某某公司的貨款打進來了嗎?”沒過多久,小飛的老闆“範某某”就透過QQ問起此事。“還沒有,但是打電話來說過了。”小飛如實回答。

“可我這邊有筆貨款要馬上發,你看看我們公司賬戶上還有多少錢?都先打過去,晚點我把資料發給你做賬……”“範某某”隨即作出指示。

由於老闆正在外地出差,不方便電話溝通,小飛便聽從老闆吩咐,分兩次將共計90餘萬元資金打入“範某某”提供的賬戶中。

第二天,客戶的貨款還沒有進賬。感覺事有蹊蹺,小飛乾脆直接打了老闆電話。“昨天沒有錢要打出去啊……”老闆在電話裡的答覆猶如當頭一棒,小飛這才恍然大悟,遂馬上報警。

接到報案後,公安機關立刻對小飛轉出資金的收款賬戶進行凍結。但犯罪分子早在賬戶凍結前,就把所有錢款轉移到毛某某名下的一個賬戶中,公安機關隨即將“毛某某”的賬戶也進行凍結。

經追查,毛某某是一名網路主播。據她反映,在做網路直播時,一個名叫馬某的廣西客戶不斷給她刷禮物,兩人便互相加了微信好友,平時會有一些小額的資金往來,所以馬某知道其銀行卡賬戶。

2017年9月底,毛某某的銀行卡里突然轉進90餘萬元資金,正當她疑惑時,馬某打來電話表示該筆錢是他的,希望毛某某儘快歸還。但由於網路轉賬每天有限額,毛某某先向馬某轉賬1萬元,此後便再也聯絡不上馬某了。

2018年5月,馬某在廣西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同年6月,江北公安分局將該案移送江北檢察院批准逮捕。

在鐵證面前,馬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並表示認罪認罰。

根據相關規定,江北檢察院對馬某提出從寬量刑建議,但由於馬某屬於累犯,經綜合考量,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馬某表示無異議,並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2020年11月,該案開庭審理,法院採納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依法對馬某作出判決。

不料,馬某收到判決書後突然變卦,以自己未實施詐騙為由向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2020年12月,江北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市檢察院予以支援。檢察機關認為,馬某違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精神,認罪認罰獲從寬處理後又反悔,以自己未實施詐騙為由提出上訴,表明其不再認罪和認罰,故因認罪認罰而獲得從寬量刑的條件已不存在,遂建議市中級法院收回一審因其認罪認罰而給予的量刑減讓。

二審中,馬某拒不認罪,辯稱手機是從他人處買來的,微訊號、查獲的隨身碟等物品都是別人的。針對此辯解,市檢察院和市中級法院建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最終用證據一一戳穿馬某的狡辯。

最終,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依法改判加重其刑期一年。

(責編:康夢琦、王麗瑋)

【來源:寧波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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