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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高方為師,身正方為範

作者: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3-01-23

身為世範為人師表是誰的名言

本文轉自:中工網

近日,“荊門一中學教師被指街頭猥褻女子”的話題衝上熱搜,引發輿論關注。

網傳影片顯示,一名粉色衣服女子疑似醉酒趴在桌上,一名身穿條紋上衣的男子屢次將這名女子抱起,後有多次猥褻的動作,其間一名身穿藍色衣服的男子也上前來幫忙。曝光後,不少網友表示認識影片中的兩名男子,並指出兩人均為鍾祥市某中學教師,且都被評為“十佳老師”。

根據影片不難判斷,事發地應該是一個路邊的燒烤攤或者大排檔,邊上不時有人員和車輛經過。眾目睽睽之下,當街明目張膽地實施猥褻,如此出格行徑,加之教師的特殊身份,訊息甫一傳出,迅速引爆輿情,網友們紛紛發出“衣冠禽獸”“不配為人師表”“這樣的人能教好學生嗎?”之類的強烈譴責。

經查實後,相關部門研究決定,免去涉事的鄭某某市三中黨委委員、年級主任職務,並對鄭某某、李某某進行停崗,責令配合調查。同時,市紀委監委已介入調查,並將對涉事人不當行為嚴查快處。

面對輿情,當地政府部門不包庇、不推諉的態度,固然值得點贊,但這起事件的處理,不能止於相關責任人的免職停崗。

大庭廣眾之下,對一位醉酒女子行不軌行為,已涉嫌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依法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雖然涉事女子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表示沒有被強迫和猥褻,但鑑於其受侵犯時處於醉酒狀態,事後的陳述、諒解隻影響量刑,不影響犯罪行為的定性。換言之,涉事教師的猥褻行徑,不能止於紀律處理,還應該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涉事教師的行為違背社會公德和有損教師形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當然應該依法嚴懲。跳出個案,教師在走下講臺之後的言行,更應該引發深思。

“學為人師,行為世範”。教師雖然只是眾多職業中的一種,但因為職業的特殊性,公眾對教師的道德要求特別高。面對學生,當然要為人師表,走到社會之後,也應該成為標杆。或許有人會覺得,絕大多數老師都是普通人,這樣的要求是否過於苛求乃至有道德綁架之嫌。

其實不然。一個教師,其在社會生活中表現當然不會和教育教學直接掛鉤,但鑑於教書育人的神聖職責,如果在社會生活中的德行都有待商榷,公眾有理由懷疑其站在講臺上也會言傳身教,把學生帶歪。所以,一些有悖社會公德的行徑,一旦加上教師這個身份,常常會從“小事”演變為“大事”。

正是在這樣高標準嚴格要求下,絕大多數教師走出校門後,都會牢記自己的身份,自覺做到模範遵守公序良俗。令人遺憾的是,也有極少數教師,一離開講臺就忘了自己的老師身份,尤其是喝了點酒之後,更是忘乎所以,肆無忌憚。當街猥褻醉酒女子的鄭某某,便屬於此列。教師也是人,也應該有自己的私生活,面對社會人員,當然不必端著架子好為人師,但絕不能放浪形骸到連公序良俗都不顧的境地。這樣的人被評為“十佳老師”,無疑是莫大的嘲諷。

鄭某某被查處固然咎由自取,這也給其他教師提了個醒:走下講臺,也要時刻注意自身形象,可以放鬆,不能放縱,切莫給教師群體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