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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補償姐弟反目 經調解重新和好

作者:由 小禾談文化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7-02

姐弟爭財產怎麼解決

【案情簡介】

某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了一起4位姐姐同時上訴弟弟,要求分割父母遺留房屋120萬元補償款的糾紛。

爭補償姐弟反目 經調解重新和好

調解員立即對該案進行了調查。經查,現年45歲的被申請人張小小是申請人的堂弟。是申請人父母的養子。由於父母因意外事故雙亡,2歲多的張小小成了孤兒,跟隨跟爺爺生活,張小小的爺爺考慮到自己年事已高,大兒子膝下無子只有四個女兒,便讓大兒子收養了張小小。張小小的爺爺去世,養父(即大伯)一手將自己的女兒和養子張小小拉扯成人。後來養父的四個女兒相繼出嫁,張小小也自己成家。2020年養父夫婦去世後遺留的一院房屋被政府徵用,張小小領到補償款120萬元。養父的四個女兒得知此事後向張小小要求分割父母遺留房屋徵用補償款,張小小堅決不同意分割,雙方爭執不下,4位姐姐同時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員瞭解到,張小小與養父共同生活期間,養父視張小小為親生兒子,張小小與養父夫婦及4位姐姐親如一家人,相處得比較好。張小小成家後雖然與養父分家另過,但同居一個院落,無論是養父母生病還是平日生產生活、養老送終,張小小都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另外,政府發放的徵房補償款中一部分是徵用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款,一部分是搬遷安置補助費,還有一部分是徵用房屋折價款。

調解員調查清楚此糾紛的來龍去脈後,先後多次找張小小和其四個姐姐講解相關法律,人民調解員又組織張小小及其四個姐姐進行調解,提出張小小從徵房補償款中拿出20萬分配給四個姐姐,每個姐姐分得徵房補償款5萬元的調解方案,雙方當事人均接受了該調解意見,並在調解協議書上進行了簽字確認。

【調解員說法】

這是一起典型的徵房補償款繼承糾紛,調解員把徵房補償款分為屋折價款和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款兩部分,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張小小與四個姐姐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4個姐姐有要求平均分割。但四姐妹出嫁後被徵用房屋一直由張小小實際佔有使用。

那麼養父去世後,該院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款應當屬於張小小所有搬遷安置補助費是用來安置搬遷人員的,四姐妹不屬於安置物件,無權分割搬遷安置補助費。對於其父母生前遺留房屋屬於其父母遺產,四姐妹有權進行分割。

本案中,面對鉅額徵房補償款,調解員依法教育姐弟正確處理鉅額財產與姐弟之間的親情關係,做到即互諒互讓,依法分割遺產,保持了姐弟間的親情關係,又照顧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周邊群眾也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