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學

簽了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

作者:由 郭怡良律師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7-02

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

簽了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

生活中,選擇開始一段婚姻亦或者選擇結束一段婚姻,都需要當事人本人極其慎重地去決定。選擇開始婚姻的人多是心懷憧憬,選擇結束婚姻的人多是狼狽抽身。很多人在作出離婚決定時,都有著各式各樣的想法,有衝動的,也有深思熟慮的,有為孩子考慮的,有被欺騙了的。那麼,簽了離婚協議之後,還可以反悔嗎?

簽了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

典型案例

孫權(化名)和小喬(化名)結婚3年,現在雙方因為工作原因聚少離多,準備離婚。2022年1月,雙方正式在離婚協議上簽字,2022年2月,孫權反悔,拒絕跟小喬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小喬不願意,以孫權已經同意離婚並且簽訂書面離婚協議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法院判決

因為孫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堅決不同意離婚,稱其和小喬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存在和好基礎,同時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並未發現確定雙方感情破裂的法定事由,所以法院判決不予離婚。

簽了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

律師釋法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屬於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具體為離婚協議不僅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更需要在民政局取得離婚證時才正式生效。同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所以,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之後再正式取得離婚證之前,離婚協議並沒有生效,雙方可以重新就協議內容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