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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審訊室內毆打民警,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起訴

作者:由 九派新聞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8-03

涉嫌擾害公務罪判幾年

近日,中國檢察網公佈一份起訴書。江西女子徐某與丈夫發生爭執,丈夫報警後,她屢次拒絕配合警方調查,期間還多次威脅、毆打民警,致一名輔警輕微傷。

被告徐某為江西贛州人,小學文化。6月8日,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起訴徐某。

江西女子審訊室內毆打民警,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起訴

民警到場後,女子拒不配合去派出所,自駕前往中途改線路

2020年3月22日9時20分許,因自傢俬家車處還房貸問題意見不和,徐某和丈夫張某在租住房樓下停車坪發生爭吵,張某報警。

大約十分鐘後,南康區公安局南水派出所民警羅某帶領輔警謝某出警現場。張某告訴民警二人之間有家庭財務糾紛問題,徐某打算打砸自己的車子,還提到和徐某之前發生多次矛盾糾紛,都報過案,在不同居住地的派出所都有記錄。

民警讓坐在私家車上的徐某下車,一起去派出所接受調解、調查,徐某不肯,稱自己會開車,讓丈夫把鑰匙給她,她自己開私家車去。張某不願意,說這輛車是他的婚前財產,徐某拿了車鑰匙後就會把車開走,不會去派出所,以前就出現過多次這樣的情況。

民警羅某便再次叫徐某開啟車門,告訴她,不去派出所調解可以,但是如果打張某或打砸他的車輛,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徐某不聽勸告,反而頂撞民警,衝著民警喊叫:“車輛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我想怎麼損壞就怎麼損壞,我敲(打)了又怎麼樣,這是我的車,你叫他去告呀。”同時在民警面前用不鏽鋼水杯多次敲打車輛方向盤。

一直僵持到9時48分許,民警再次叫徐某配合工作,去派出所接受調解時,徐某依然堅持要民警找丈夫拿車鑰匙,自己開車去派出所。民警羅某最終同意徐某自行開車前往派出所,並安排不會駕車的輔警謝某陪同,自己則駕駛警車載張某跟在後面一同去派出所。

徐某駕車2分鐘後,行駛到南康南高速路口附近時,突然改變路線,前往龍回鎮的紙箱廠,並跟謝某說帶他去廠裡面調解。輔警謝某發現後,警告她開車去南水派出所,徐某不聽,並稱:“搞火了我,就直接撞上去。”輔警謝某隨即打電話給羅某,彙報徐某要將車子開去她家紙箱廠。

9時58分許,徐某駕車到她與丈夫張某經營的紙箱廠停車場門口處,謝某趁停車之際下車,並開啟副駕駛位車門,叫徐某下車,卻被拒絕。接著,羅某駕駛警車跟隨到場,叫徐某開門下車亦遭拒。

民警先開啟駕駛位後座車門,再開啟駕駛位車門,用手拉徐某手,欲將她從駕駛位拉下來帶上警車,徐某以言語、肢體反抗,掙脫拍打民警的手,將輔警手中的執法記錄儀打到地上,引來周邊群眾圍觀。

隨後民警徒手將徐某控制,並帶上警車,徐某極力反抗,躺在警車後座位上。周邊熱心群眾上前來勸解徐某配合民警執法,回去把事情講清楚,徐某依然不聽勸,並對民警叫嚷稱:“我告訴你,這不是你們轄區,你們最好不要硬來。”民警把徐某拉起來坐好,徐某仍不受控,踢向控制她的輔警謝某,咬向謝某的手。

去派出所的途中,羅某駕警車,輔警謝某和徐某老公張某一起在車後備箱控制情緒激動、不斷反抗的徐某。

女子將腿搭在審訊椅上翹二郎腿,後毆打民警

10時15分許,四人到達南水派出所,徐某拒絕下車。她拽住副駕駛位靠背,賴躺、坐在車後座踏腳處,言語頂撞民警稱:“我不下來你又能怎麼樣。”羅某遂與謝某用手銬對徐某上銬,將其拉下車帶至辦案區詢問室。

期間,徐某仍不停反抗,並將停放在辦案區門口的二輪摩托車踢倒在地。在詢問室內,民警和輔警將徐某按在審訊椅上,將其雙手拷在椅背上,讓她冷靜下來與丈夫談和,徐某卻威脅民警:“拿你的警號來,我會記住你。”

調解過程中,徐某繼續指責丈夫,並態度傲慢將雙腳抬放到審訊椅的桌面上翹二郎腿。民警對徐某的行為進行警告遭拒,後民警將其帶至另一詢問室,將其雙手、雙腳拷在審訊椅上時,徐某抓住輔警謝某的手。

12時許,徐某被解銬去上廁所後,拒絕進詢問室,並坐在辦案區走廊椅子上。後輔警叫徐某進詢問室坐下來接受詢問,徐某一直拒絕,頂撞輔警,並往輔警黃某身邊靠。

黃某警告徐某離自己遠一點,徐某不聽,黃某遂推開徐某,徐某立即拿起走廊的一張椅子想打他,後被黃某、謝某徒手控制。之後民警和輔警再次對徐某上手銬、腳銬,徐某反抗,用腳踢輔警肖某、陽某。

經鑑定,輔警謝某傷情評定為輕微傷,民警羅某、輔警陽某的傷情未達輕微傷,輔警肖某經檢驗體表未見新鮮損傷。

此案由贛州市南康區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於2021年3月12日向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武漢晨報記者王佳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