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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積極引導多方參與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作者:由 搜狐焦點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2-03

積極參與是一定要參與嗎

焦點財經訊

近日,內蒙古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細則》明確,要科學確定發展目標。“十四五”期間,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5。8萬套(間)。

各地要將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時期住房建設的重點工作。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量大、人口淨流入的城市,要以實物保障為主、租賃補貼並重最佳化調整增量住房結構,盤活存量土地和房屋資源,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細則》提出,統籌做好資金保障。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根據中央資金相關補助政策,對符合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任務給予補助。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列入支援名錄盟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主體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給予補助。自治區本級財政結合現有資金予以支援。積極爭取專項債券資金支援,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在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的前提下要應報盡報。

積極引導多方參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引導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產業園區企業、高等院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等多方主體,推動教育、衛生、鐵路等各類行業參與投資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國有企業透過多種方式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供應,支援專業化市場主體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管理。政府、企事業單位的閒置住房可改建、改造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細則》提出,最佳化戶型面積標準。針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特點,積極發展小戶型、功能全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以建築面積不超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可以配比不高於20%且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戶型。對於利用存量房屋改建或2022年1月1日前已開工或建成的新建專案可適當放寬面積標準,戶型大且不適宜改造的可按間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