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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裡行間丨固在踐履

作者: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2-06

身體組織是什麼意思

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不僅要學深悟透,入腦入心,更重要的是學以致用,將認識與實踐相統一。古人有云:“為學之實,固在踐履。苟徒知而不行,誠與不學無異。”意思是說:學習的目的在於實踐。如果只是掌握了知識、懂得了道理而不去實踐,那和不學是沒有區別的。

踐,形聲字。從足,戔(jiān)聲。本義為踩,踏。《說文解字》注:踐,履也。“踐履”本為足踏地之意,源自《詩經·大雅·行葦》:“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後轉化為步行、經歷等義,再引申為行動、實行、實踐。

實踐是認識的歸宿,學到的知識只有運用於實踐,為實踐服務,才能真正體現學習的意義和價值。王陽明《傳習錄》有云:“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行”即實踐,知識付諸實踐才算完成。又云:“真知即所以為行,不行不足謂之知。”王陽明認為,真知是用來指導實踐的,不付諸實踐就不足以稱為真知。

物有甘苦,嘗之者識;道有夷險,履之者知。“嘗之”“履之”就是親身實踐,只有親身實踐,才能檢驗認識正確與否。宋代科學家沈括讀到《大林寺桃花》詩“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一句時,認為不大符合實際。在初夏四月,他上山實地考察,卻見到山下眾花凋謝,山頂上桃花紅豔,這才領悟到海拔高度對季節的影響:由於山上氣溫低,花季的到來要晚於山下。正所謂“實踐出真知”,弄不準的事情,只有躬身實踐、親身經歷,方可探得真知、明曉真理。

“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為學如此,為政亦然。要做出正確決策,給一方帶來善治,不能靠聽說或主觀臆測,實地“踐履”、深入調研才能掌握實情。蘇軾剛到密州上任時,當地遇到蝗災,可下面官吏漠然置之,“皆言蝗不為災”,有的甚至說蝗蟲飛來,能“為民除草”。蘇軾並不輕信,他實地走訪勘察,發現蝗災危害甚深,農民捕殺蝗蟲報官的已有三萬斛之多,於是寫出《上韓丞相論災傷手實書》,向朝廷力陳災荒,並建議減免秋稅。他還身體力行,與民同苦,帶領百姓尋找滅蝗方法,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學以致用、重視實踐,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焦裕祿到蘭考之前,人們對風沙等“三害”束手無策,他到任後,組織調查隊,白天到現場查風口、探流沙,走訪災情,晚上回來“過電影”,終於摸索出一套改變蘭考面貌的方法;谷文昌在東山任職時,面對這個風沙肆虐的荒島,拜群眾和技術人員為師,與他們同吃同住同勞動,在實踐中找到了遍植綠蔭的“錦囊”;廖俊波堅持“能到現場就不在會場”,經常深入一線為百姓解難題、為地方謀發展……

“非知之艱,行之惟艱。”學習知識不能只停留在書本上,也不能只裝在腦袋裡,而應該落實到行動上,學以致用、知行合一。只有把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指導實踐,去解決問題,將“為學”與“踐履”相結合,耐住性子、撲下身子、甩開膀子,在學中幹、在幹中學,“知行相資以為用”,方能明大道、長本領,在工作中做出實績、取得實效。(徐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