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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興文署本胡注《通鑑》的真相及其他(上)

作者:由 樸素情感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1-02

天下之良工也什麼意思

【案】

本文是應浙江杭州傳古樓主人陳志俊先生之邀,為其即將影印出版的胡克家仿元刻本《資治通鑑》撰寫的一篇文稿。徵得陳志俊先生同意,先刊發於近日剛剛出版的《中國文化》2020年春季號上。

茲復徵得《中國文化》方面允准,將此稿公佈與此,供關心胡注《通鑑》相關版本問題的朋友參考。

《中國文化》刊出時,附有拙文內容摘要,今亦一併公佈於此。

由於微信字數限制,這裡切成上、中、下三篇推出。

【內容摘要】

元人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對理解《通鑑》原文,助益良多。胡注《通鑑》在元朝僅有一個刻本,關於這個刻本的基本版刻情況,一向不甚清楚;特別是因其卷首刊有元翰林學士王磐的一篇序文,其中談到蒙元興文署刊刻《通鑑》事宜,故從清代中期以來,一直有人認為此本為興文署所刻。民國時王國維對王磐此序做出不同的解釋,但有很多基本問題,還是不甚明瞭。本文研究得出如下幾點看法:(

1

)從元代各地版刻的總體特徵出發,判斷元刻本胡注《通鑑》絕非興文署刻本。(

2

)透過考察興文署的淵源,認定並不存在興文署本胡注《通鑑》與興文署刻書。(

3

)利用初印本元刻胡注《通鑑》附鐫的胡三省註記,全面梳理胡注的寫定過程,並藉此辨析清楚它與所謂興文署本《資治通鑑》毫無關係。(

4

)憑藉此本的版刻特徵並基於元代雕版印刷的一些規律性特徵,推定此本為元台州路儒學刻本。此外,文中還對王磐序文的來源做出瞭解釋,同時還講述了清嘉慶年間胡克家仿刊此元刻本胡注《通鑑》的基本版刻狀況。

傳古樓影印出版胡克家刻本胡三省注《資治通鑑》,樓主陳志俊先生希望我能在卷末附上幾句話,和讀者談談相關的事宜,以便讀者更好地閱讀和利用這部史籍。

全面介紹或是評議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以及胡三省的註釋,我都力不從心。所以在這裡想主要就與胡克家這個刻本相關的版本學問題,介紹一下自己瞭解到的情況,同時也說說自己的認識,和大家交流,供大家參考。

一、元代版刻體系的確立與胡刻底本

的真實形態

清嘉慶十七年(壬申)至二十一年(丙子)間,江蘇布政使胡克家(是書刻成時胡氏已轉任江蘇巡撫,中間還出任過安徽巡撫),醵資鳩工,設局於金陵孫星衍家宗祠,刊刻胡三省注《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附《通鑑釋文辯誤》十二卷

[1]

。按照胡三省自序題署的書名,這個注本的正式名稱,應當稱作《新注資治通鑑》。因雕版事竣,歲在丙子,世人或以嘉慶丙子刻本稱之。書成行世,學人奉為善本。現在通行的中華書局排印本,也是以此胡刻本作為點校的底本,可謂影響深遠。

寒齋藏清胡克家仿元刻本

胡三省注《資治通鑑》

刻書牌記及正文首頁

世人重視此胡刻《通鑑》,主要是緣於乾嘉時期興盛的考據學風尚。考據學講究實事求是,講究無徵不信,這就需要閱讀和利用更接近其原始面貌的經史典籍。

在當時,學者們從事這類研究所面臨的最普遍、最突出的問題,是他們能夠讀到的早期典籍,大多數都是經過明人、特別是明人在嘉靖萬曆以後的重刻再印才得以流行於世的,而這一時期刊印的古籍,所謂“明人刻書則書亡”,就是對其總體狀況最形象的概括。也就是說,依賴明人刊刻得以傳世行世的這些典籍,內容已經有了諸多重大變易,甚至可以說面目全非。在這種情況下,文史考據,是很難深入進行的。

為打破這一困局,人們只好依據善本重新刻印古籍。當時能夠找到的最接近其原始面貌的古籍,是宋元舊本。於是,在版刻史上,就興起了一股仿刻宋元古本書籍的風尚,而要想刻好一部古籍,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是要能夠找到那些僅存於世的宋元古本,而且最好還是其中品質上佳的品種,同時又有條件利用這樣的宋元古本作為重刻的底本。

幸運的是,我們這位刻書主人胡克家,在嘉慶十八年春赴任江蘇布政使之初,就得到這樣一部元刻本胡三省注《資治通鑑》。按照胡克家的說法,這是一部“元初舊刻”,乃“《欽定天祿琳琅書目》所謂元時官刻本也”

[2]

,故胡刻本卷首牌記背面題曰“元初本重雕/鄱陽胡氏藏版”。兩相比照可知,“元初本”的“元初”指的是元朝初年,而不是元代的初刻本。

胡克家指稱的“《欽定天祿琳琅書目》所謂元時官刻本也”這一說法,見於《天祿琳琅書目》卷五所著錄兩部胡注《通鑑》之一,其相關文句述曰:

篇目同前。有元王磐序。……其序稱“朝廷於京師創立興文署,署置令丞並校理四員,厚給祿廩,召集良工,剡刻諸經、子、史版本,流佈天下,以《資治通鑑》為起端之首,可為識時事之緩急而審適用之先務”云云。按《元史》載世祖至元二十七年正月,立興文署,掌經籍版。磐序所言與史吻合,則知此書乃元時官刻本也。

[3]

這部《欽定天祿琳琅書目》纂整合書,時為乾隆四十年。在我目前所看到的資料當中,指認這一刻本為元時官刻,最早就是出自於此。

這一說法,得到清代一些著名版本學專家的認同,或是接受、沿承了這樣的認識

[4]

,但王國維後來做過考辨,並不認同《天祿琳琅書目》的判斷。

不管于敏中等清臣最初的立論,還是後來別人對它的態度,不拘贊否,都是分析相關史事和文字內容之後得出的認識。對此,下面兩節我會專門從同一角度進一步展開論述。在這裡,我想先從版刻史和版本特徵的角度來做一研判。

稍微瞭解一點兒考古學和古文物學的人都知道,古代的器物,不僅有它的時代演變特徵,在同一個時代裡,往往還會有製作者的特點(比如官窯或民窯的瓷器)和地域差別(考古學的文化區域劃分,其中很重要的一個要素就是文物形制的地域差異)。判斷一件古代版刻的刊行者和刊刻地點,有時也可以依循同樣的原理。不過,這樣做的前提,是需要先對這一時期的版刻體系具有充分的認識。這樣才能根據對一般規律的既有認識來判斷一件有待辨識的印刷品。

在胡克家主持刊刻胡注《通鑑》的時候,收藏和欣賞宋元古本的風尚,雖然早已十分興盛,學者們對這些早期刻本的重視和追求,也達到了一個時代的高峰,但不管是從文物賞玩的角度上看,還是就學術研究的角度而言,並沒有形成一個體系性、規律性的認識。人們在判斷古籍版刻的時代和其他屬性時,依據的還都是十分模糊、十分片面的經驗,靠的多半是很不確定的直觀感覺。由於認識含混不清,這種感覺也就只可自己暗中揣摩,即只能意會,無法言傳。

與胡克家同時人洪亮吉,區分藏書家為考訂家、校讎家、收藏家、賞鑑家、掠販家五等

[5]

。這五色人等,大致可以囊括當時人認識古籍版刻、利用古籍版刻的基本情況,而作為考據學風氣瀰漫著的學術圈中的一員,洪氏本人對這五等藏書家優劣評判,顯然是順流而下,每下愈卑的。

現在我們換一個角度,若是脫離開考據研究,僅僅從對古籍版刻的認識這一角度來看,就要把順序倒轉過來,從後往前數了。這樣,在這五等人中,與古籍版刻本身關係最為密切的反倒應該是其最末一等人——掠販家,其次是第四等人賞鑑家。

可按照洪亮吉的描述,所謂掠販家的本事,也只是“眼別真贗,心知古今。閩本蜀本,一不得欺。宋槧元槧,見而即識”

[6]

。即使真的完全做到了這些,也還是隻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況且實際上這些人還遠達不到這樣的程度(實際上由於沒有科學的標準,直到晚近時期的大版本學家傅增湘仍然做不到這一點

[7]

)。至於所謂賞鑑家,洪亮吉列舉的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大名鼎鼎的黃丕烈。黃丕烈其人,在當今很多歷史文獻研究者以及古籍收藏鑑賞愛好者的心目當中,是有崇高地位的,可在並世學人洪亮吉的眼中,不過略勝於書商一等而已,其身懷之能事,也不過“第求精本,獨嗜宋刻,……刻書之年月最所深悉”而已

[8]

,對版刻的歷史發展,仍然缺乏系統的認識。

我在這裡講這些情況,談這樣的認識,是想說明,不管是乾隆年間編著《天祿琳琅書目》的清廷文臣,還是嘉慶年間刊刻胡注《通鑑》的胡克家等人,在當時,都不具備相應的版本學背景以幫助他們從雕鐫特徵角度來判斷這種元刻本《通鑑》的版刻屬性。

洪亮吉對黃丕烈這一檔子人評價這樣低,當今很多專門研究文獻學的專家是很不服氣的。原因,是他們大多不懂一項深邃通透的學術研究到底該怎麼做,不理解像黃丕烈那樣簡單地陳述和描摹古代刻本的某些版刻狀態只能說是一種古董家之能事。

不過一門學術的形成,除了個人的主觀條件之外,還要有適宜的外部條件。就中國古籍版本學而言,它的產生和發育條件,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古籍收藏的社會化和公開化,它可以保證研究者有充分的條件或直接或間接(主要指書影和影印古籍)地接觸到這些古籍。二是近代西方學術理念的輸入和接受——這其中一項重要的觀念,是系統地歸納和認識古籍版刻的時代特徵、地域特徵和刊刻者的特性與影響。三是研究者個人要具有足夠廣博厚重的文史素養。在中國古籍版本學的初生階段,上述三項條件,不一定都很充分,但對於這門學科的完善來說,則是必不可少的。

情況是從近人王國維開始改變的。我把中國古籍版本學的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王國維是創始人,趙萬里承前啟後,至黃永年始完成這一學科的基本框架結構,也就是全面建立起來一套符合現代學術標準的學科體系

[9]

在我們這裡所要討論的元代刻本方面,不管是王國維,還是他的學生趙萬里,都還沒有能夠總結出彼時版刻的地域特徵(其實對宋代版刻地域特徵的認識,也存在同樣的問題),而《天祿琳琅書目》所說的“元時官刻本”是否屬實,就涉及元代版刻的地域特徵問題。這是因為于敏中等文臣推定這部元刻本屬於“官刻”的依據,是基於卷首所刊翰林學士王磐的序文——這篇序文明確敘述說,其書開版梓行,是由朝廷衙署興文署主持。

這個興文署,創設於當時元朝的中都,也就是現在的北京。依據王磐這篇序文講述的情況,王國維以為興文署若是果真刻有《資治通鑑》,應在這一衙署初立之時。當時王氏推測,這部書的具體刻印時間,應在元世祖至元十年前後

[10]

。大體說來,是在蒙古人於至元八年使用“元”這一國號前後一段時間之內。若是按照《天祿琳琅書目》認定的時間,則在至元二十七年。

在這前後一段時期之內,今北京地區刻印的書籍,傳世古籍中只有一部蒙古憲宗六年趙衍家刻的李賀詩集《歌詩編》。黃永年指出,其刊版字型“是歐體而微近小字蜀本,不知是特例,抑元時大都刻書均是這種字型”

[11]

。由於存世實物實在尠少,要想對此做出直接的指證,得出更確切的結論,目前雖然還無法做到,但古代版刻和所有歷史事物一樣,其存在形態是有總體規律可以找尋的。

《中華再造善本》叢書影印

蒙古憲宗六年趙衍

家刻本《歌詩編》

金代的平陽,是與其地域相近而時代稍前的北方刻書中心,所刻書籍世稱“平水本”。金平水本的版刻字型,或與宋浙本相同,作歐體;或是在歐體的基礎上加入一部分顏體的成分,而字形仍很挺拔。入元以後的平水刻書,雖然“比金平水本更接近顏體,但較挺拔,和元建本之圓勁者又有所不同,易於區別”

[12]

。這意味著元朝初年今北京地區的刻書,若是受到平水刻書的影響,其字型風格亦應大致相類。

若是越過金朝再向上追溯今北京地區刻書字型的淵源,那麼,我們可以看到,應縣木塔發現的那一批遼刻本佛經和其他典籍,凡是明確鐫記有刊刻地點的,都是刊刻於遼之燕京,也就是所謂南京,即今北京城

[13]

。另外,大藏經中的《契丹藏》也是刊印於此。這顯示今北京是當時北方遼國境內最大的雕版印刷中心,而這些刻本的字型都是字形較為古拙的歐體

[14]

。溯其淵源,這樣的風格,應是既與北宋都城開封的歐體字傳統有關,也是因為遼朝的雕版印刷事業遠不如北宋發達,因而技術還較為低劣。

這樣上下左右通貫起來推測,我們討論的這部胡注《通鑑》,若果然是在元代初年在興文署主持下開版於今北京城中(元中都在至元九年改稱大都),其字型形態或較古拙(黃永年謂蒙古憲宗時期刊刻的《歌詩編》“是歐體而微近小字蜀本”,這種“小字蜀本”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蜀刻十一行小字本之“古拙”氣

[15]

,我理解,是一種承自唐五代刻本的稚拙),或滲入一定成分的顏體成分,但最基本的骨幹性特徵還是歐體。

若是以此認識為基礎來審視這部胡注《通鑑》的字型,還需要強調指出,黃永年不僅對中國古代各個歷史時期和各個特色地域版刻的字型、版式都做出了科學的歸納和明確的表述,而且在元代建陽書坊版刻特徵方面,還透過對一些典型事例的認識,顯示出比王國維和趙萬里師徒二人更加科學的見識。

這就是在趙萬里編著的《中國版刻圖錄》一書中,承襲乃師王國維的見解,作為元代杭州刻本,收入一種《古杭新刊的本關大王單刀會》。他這樣處理,是因為這一刻本的書名上帶有“古杭新刊的本”字樣。這個《關大王單刀會》,本是元曲選本《古今雜劇》三十種中的一種。在這三十種曲目中,另有四種書籍,在實質性的書名前面冠有“大都新編”或“大都新刊”的字樣。黃永年依據自己對建陽書坊刻書字型和版式特徵的認識,再加上對社會文化習俗的認識,清楚指出,這些帶有“大都新編”、“大都新刊”和“古杭新刊的本”字樣的書籍,絕不是刻於北京或杭州,都應該是建陽書坊的產品。

我們完全可以把這樣的認識視作一個顯著的標誌——它標誌著元代版刻體系已經全面確立。這也意味著在王國維以至趙萬里的時代,人們在討論元刻本胡注《通鑑》的刊刻地點和刻書主人時,還不具備相應的條件能夠從元代版刻體系出發來認識這一問題,可我們現在是有條件做到這一點的。

上海圖書館藏元刻初印

本胡三省注《資治通鑑》

正文首頁

審視這部元刻本胡注《通鑑》的書影,我們可以看到,它具有如下版刻特徵:圓勁的顏體字,黑口,雙魚尾,四周雙邊。按照黃永年確立的元代版刻體系,這都是元建本的典型特徵

[16]

,而同前面講述的元代今北京地區的版刻字型,是有重大差異的。

基於這樣的情況,我認為,從版刻特點上,就完全可以把這部元刻本胡注《通鑑》徹底排除於所謂興文署刻本之外。這樣認識這一問題,還有一項重要原因,那就是今北京地區距離福建建陽太遙遠了,在當時的條件下,我們還看不到任何跡象顯示出建陽書坊的刻工有北上這裡打工的可能。

二、並不存在的興文署本胡注《通鑑》

與興文署刻書

下面,再讓我們從相關史事和文字內容方面來看一下這部元刻本胡注《通鑑》是否有可能是所謂興文署刻本。如前所述,這也是從清人于敏中到近人王國維以及許多現代學者共同的分析路徑,而我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論證相關問題。

如前所述,于敏中等清臣在《天祿琳琅書目》中判斷“此書乃元時官刻本也”,依據的是王磐序文講述說興文署主持梓行此書,而《元史》記載此興文署設立於世祖至元二十七年正月,于敏中等人因知“磐序所言與史吻合”,從而得出了上述結論。

寒齋藏清胡克家仿元刻本

胡三省注《資治通鑑》

卷首王磐序文

這一論斷,看起來儼乎其儼,可實際上卻是完全站不住腳的。這是因為稍一檢核王磐的序文,即可見他說的刻書時間乃是“京師創立興文署”之初,當時是要以刊刻《資治通鑑》作為該署司掌的刻書事業“起端之首”

[17]

,而覆按《元史》可知,《天祿琳琅書目》所謂至元二十七年設立興文署事,同王磐序文的說法和歷史實際都是有明顯出入的。

《元史·世祖紀》記雲:

(至元二十七年)春正月,……癸酉,復立興文署,掌經籍板及江南學田錢穀。

[18]

請看這“復立”二字,本已清楚說明這時乃是重置而不是初創。這是它與王磐序文不合的第一點。接下來我們再看“掌經籍板及江南學田錢穀”這句話,講的分明是掌管經史典籍之書版而不是主持雕鐫書版。這是在元軍滅宋之後,因“宋社既墟,詔令湖南憲使盧摯,以內翰籍江南諸郡在官四庫精善書板,舟致京師,付興文署”

[19]

,實乃事出有因,有特殊的緣由和獨特的需要,絕不是簡單恢復舊有的設定。更明確地講,這個重設的興文署,只是管理這些擄掠來的宋人舊有書版,而不再自行新刻其他書籍。這是它與王磐序文不合的第二點。

《四部叢刊初編》影印

清《武英殿聚珍版》

本《牧庵集》

關於這個興文署以及它同蒙元刻書事業的關係,歷史文獻的記載比較模糊。這樣的情況,也會妨礙人們準確地認識所謂興文署本《通鑑》。因此,在這裡須稍費筆墨,對相關記載加以梳理和辨析。

首先,在最初設立的時候,興文署乃是一個專門掌管刻書事宜的機構。

溯其本原,元人的興文署,是源自金人在北方刻書中心平陽(今山西臨汾)設立的“書籍所”

[20]

。這個“書籍所”的職能,主要是管理平水書坊的刻書,特別是組織書坊代官府刻書。

蒙古人入居中原的初期,繼承了金人這一設定。史載太宗窩闊臺八年六月,“耶律楚材請立編修所於燕京,經籍所於平陽,編集經史,招儒士梁陟充長官,以王慶、趙著副之。”

[21]

聯絡此前金人所設的書籍所,蒙古人設在平陽的這個經籍所,發揮的只能是同樣的功能,即如清人錢大昕所言:“元太宗八年,用耶律楚材言,立經籍所平陽,當是因金之舊。”

[22]

原因,還是緣於這裡是北方黃河流域最為重要的版刻中心,不然是不會在這麼一個地方特別設立一箇中央政府的直屬機構的。元人程鉅夫記述說,當時有一個名叫陳庾的平陽府學教授,“會中書令耶律鑄奏置經籍所平陽,命公校讎,領所事”

[23]

(案文中“耶律鑄”應為“耶律楚材”之訛),這位陳公“領所事”而司“校讎”,足以確證平陽經籍所的功能就是管理刻書事宜。平陽經籍所設定的下一年、也就是太宗九年,朝廷即在平陽動工刊刻了規模宏大的道藏——《玄都寶藏》。這一大型雕版印刷工程,就是體現這個經籍所功效的突出事例。

由“經籍所”來監管書坊刻書這種情況,隨著蒙古人決意徹底吞併南宋而發生改變。史載元世祖至元三年十月,“徙平陽經籍所於京師”

[24]

,即將其遷至當時的元中都,也就是現在的北京城。在“經籍所”遷往京城中都四個月後的至元四年二月,朝廷又宣佈“改經籍所為弘文院”

[25]

。不過這個“弘文院”也沒有維持多長時間,不久就又改名為“興文署”

[26]

所謂興文署的初立時間,實際上也就是這次將弘文院改名為興文署的時間。遺憾的是,對這一時間究竟發生在哪一年,文獻中沒有清楚的記載。在元人王士點等人纂集的《秘書監志》一書中,錄有如下一條事項:

至元十年十一月初七日,太保大司農奏過事件內一件:“興文署掌雕印文書,交屬秘書監呵,怎生?”奉聖旨:“那般者。欽此。”

[27]

依此,在至元十年接近年底的時候,朝廷決定將興文署劃歸秘書監管轄。這是“興文署”一稱見諸史籍的最早記載,其初改此名的時間,自應在“至元十年十一月初七日”這一天之前。至於具體前到什麼時候,現在完全無從推考,只能說蒙元初設興文署大致是在至元五年到至元九年這五年時間之內。需要指出的是,對比胡刻《通鑑》卷首王磐所云興文署乃主持“剡刻諸經子史版本”事宜的說法

[28]

,可知這裡所說“文書”,就是“諸經子史”等項書籍。

不過興文署劃歸秘書監屬下不久,到至元十三年年底,又有新的調整。《秘書監志》復記雲:

至元十三年十二月,中書省奏:“奉聖旨,省倂衙門。內興文署併入翰林院,王待制兼管。有印造每年曆日事物撥附秘書監親管。王待制牒保都作頭董濟於本監依舊勾當,祗受吏部剳請俸,依上勾當。”

[29]

這是說又改把興文署併入翰林院,而獨留“印造每年曆日事物”於秘書監內。

至於歸入翰林院之後的興文署在什麼時候又被裁撤,史籍沒有記載,但至少存留到了至元二十年的時候。《元史·尚野傳》記述尚野“至元十八年,以處土徵為國史院編修官。二十年,兼興文署丞”

[30]

這樣綜合起來,大致從世祖至元五年至九年間起直到至元二十年或稍後這一段時間內的興文署,不管是作為一個獨立的機構,還是歸屬於秘書監或翰林院之下,其基本職事,一直是沿承金人書籍所和蒙古太宗經籍所的舊規,司掌刻書事宜。對比前後朝代,這也可以說是蒙元時期在京城中安排的一項很特殊的設定。其間唯一的變化,只是至元十三年年底省倂衙門時將“印造每年曆日事物”從中剝離出去了而已。同至元二十七重設的興文署相比,後者只管既有的書版而不另刻新書,二者的職事是完全不同的。

王國維在《元刊本資治通鑑音注跋》一文中否定這一刻本系興文署本之說,其首先的切入點,即謂“至元十年已有興文署,……則刻印《通鑑》自當在此前後,而胡梅礀(德勇案:胡三省號梅礀)《通鑑注》成於至元二十三年,遠在設興文署之後。又王磐致仕在至元二十一年以前,亦無從為胡注作序”

[31]

。瞭解到元朝興文署的設定經過,更容易理解這確是一項很精當的認識,而結合前文各項論述,愈可知今傳元刻本胡注《通鑑》絕非興文署所刻。

惟王國維謂胡三省注成書於至元二十三年

[32]

,疑有筆誤,或是製版的疏忽。蓋胡三省書自序署作“旃蒙作噩”歲冬至之日,亦即乙酉年冬至這一天,又胡氏序文中也說“汔乙酉冬,乃克徹編”

[33]

,而乙酉乃至元二十二年。王國維在《傳書堂善本書志》中敘述其事,即謂“胡氏《通鑑注》成在至元二十二年”

[34]

。不過上海圖書館藏元刻初印本《通鑑》存有多條胡三省的註記,已述及至元二十九年事。蓋此書最終寫成定稿乃在序文撰就之後,而且後來還遭遇了重大變故,書稿經過修補,元刻本乃據後來修補者上梓。由此可以進一步確認,其書印行於世,乃與興文署略無關涉。

[1]

見胡克家仿刻元本胡注《通鑑》卷末附胡氏跋語,頁1b-2a。

[2]

見胡克家仿刻元本胡注《通鑑》卷末附胡氏跋語,頁1b。

[3]

清于敏中等《欽定天祿琳琅書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卷五“資治通鑑”條,頁144。

[4]

如清陸心源《儀顧堂題跋》(北京,中華書局,2006,《宋元明清書目題跋叢刊》影印光緒庚寅刊本)卷三《元版資治通鑑跋》,頁36。

[5]

清洪亮吉《北江詩話》(北京,中華書局,2001,《洪亮吉集》本)卷三,頁2271。

[6]

清洪亮吉《北江詩話》卷三,頁2271。

[7]

拙著《黃永年先生對中國古籍版本學的貢獻》,見拙著《翻書說故事》(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9),頁15-16。

[8]

清洪亮吉《北江詩話》卷三,頁2271。

[9]

別詳拙稿《黃永年先生對中國古籍版本學的貢獻》,見拙著《翻書說故事》,頁6-25。

[10]

王國維《觀堂集林》(北京,中華書局,1959)卷二一《元刊本資治通鑑音注跋》,頁1047。

[11]

黃永年《古籍版本學》(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9),頁104。

[12]

黃永年《古籍版本學》,頁85,頁104。

[13]

山西省文物局、中國歷史博物館主編《應縣木塔遼代秘藏》(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頁19-551。

[14]

黃永年《古籍版本學》,頁83。

[15]

黃永年《古籍版本學》,頁104。又黃永年《古文獻學四講》(廈門,鷺江出版社,2003)之《版本學》,頁178。

[16]

黃永年《古籍版本學》,頁103。

[17]

見胡克家仿刻元本胡注《通鑑》卷首王磐《興文署新刊資治通鑑序》,頁2b。

[18]

《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卷一六《世祖紀》十三,頁334。

[19]

元姚燧《牧庵集》(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清《武英殿聚珍版書》本)卷三《讀史管見序》,頁1a。

[20]

《金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卷二六《地理志》下,頁634。清錢大昕《潛研堂文集》(清嘉慶原刻本)卷二七《跋平水新刊韻略》,頁21a。別詳拙稿《山西與中國古代的出版印刷》,待刊。

[21]

《元史》卷二《太宗紀》,頁34。

[22]

清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二七《跋平水新刊韻略》,頁21a。

[23]

元程鉅夫《雪樓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二一《故平陽路提舉學校官陳先生墓碑》,頁16a。

[24]

《元史》卷六《世祖紀》三,頁112。

[25]

《元史》卷六《世祖紀》三,頁114。

[26]

參據柯劭忞《新元史》(民國九年天津退耕堂刻本)卷五七《百官志》,頁15a。

[27]

元王士點、商企翁《秘書監志》(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卷七,頁131。

[28]

見胡克家仿刻元本胡注《通鑑》卷首王磐《興文署新刊資治通鑑序》,頁2b。

[29]

元王士點、商企翁《秘書監志》卷七,頁132。

[30]

《元史》卷一六四《尚野傳》,頁3860。

[31]

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二一《元刊本資治通鑑音注跋》,頁1047。

[32]

案王國維《兩浙古刊本考》(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3,《王國維遺書》本)卷下(頁524-525)述此書成書時間,亦作“至元二十三年”。

[33]

見胡克家仿刻元本胡注《通鑑》卷首胡氏《新注資治通鑑序》,頁4b-5b。

[34]

王國維《傳書堂藏善本書志》(臺北,大通書局,1976,《王國維先生全集續編》影印王氏增訂稿本),頁2888。案王國維論元刻本胡注《通鑑》的版本問題,共有三處,一是此《傳書堂藏善本書志》(除此本之外尚另有2010年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影印王氏初稿本),二是《元刊本資治通鑑音注跋》一文,三是《兩浙古刊本考》。其先後關係雖尚待詳考,但斟酌其文詞,似應以《傳書堂善本書志》在先,其次為《兩浙古刊本考》,最後才是《元刊本資治通鑑音注跋》這一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