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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行孝悌仁義的累世治家典範

作者:由 五俠論劍 發表于 繪畫日期:2022-09-11

金從鑑是浙江紹興市的始祖嗎

踐行孝悌仁義的累世治家典範

——東陽茶場十三居“劉金義門”

浦江 金應天

一、引言

“義門”是尚義的門族,以踐行儒學治家理念“孝悌仁義忠恕”為準繩的世家門閥。在古婺州大地上就孕育出了兩個“義門”,一個是家喻戶曉的浦江“鄭義門”,一個是名不見經傳的東陽“劉金義門”。

據梅溪王十朋所書《徵獻略》記載,東陽十三居劉金氏始遷祖吳越國人迪功郎劉曦,字景明,於貞明三年(917年)自天台孟岸贅居東陽萬歲鄉巍山茶場,避吳越王錢鏐嫌名諱,以金姓佔籍,迨吳越國納土降宋後恢復劉姓。三傳至金從鑑,字正容,號柏杯,尊父金藻教導,合食同居已歷四世,因有良德於北宋景德(1004-1007年)間舉孝廉,薦試秘閣正字,天聖六年(1028年)任江南西路轉運副使,娶觀裡胡評事之女胡氏,誥封吳郡君,生四子十三孫,再傳二十七孫,又再傳七十七孫,及奴僕婢妾計500餘口,共炊合食,七世不析,同居200餘年。宋徽宗於政和二年(1112年)八月十五日下詔,令有司仍立“義門”,書“江南第一家”,大加褒揚。

踐行孝悌仁義的累世治家典範

北宋朝廷對東陽“劉金義門”的旌表,比明朝朱元璋對浦江“鄭義門”的褒獎還早273年,為何如此寂寞無聞呢?

二、茶場考察

走進巍山鎮茶場村古樸簡陋的金氏宗祠,沒有浦江縣鄭氏宗祠的恢宏氣勢,但見芳草悽悽,自然與浦江“鄭義門”不能同日而語。

據《東陽劉金氏村史志》記載,烏傷黃溍在《跋<同居誡言>序》說“(金從鑑)柏杯翁時,家業穰而戶口殷,恩義固而和順生。農桑之入,庫帑之豐,蓋已甲於東陽。”可知,當時的劉金氏家族是東陽富戶望族。金從鑑的十三個孫子分住東六房和西七房,故稱十三居。他的孫子“劉改協侄劉夢在村東舍田捐造永泰寺,並五里置一窖,從東陽築路通至義烏東江橋,因駱將軍厭其專美而興訟,乃止於法興街頭。餘財,至婺州祥符寺造寶塔七層,高十餘丈。”如此樂善好施的豪門巨族,為什麼留下的祠堂竟如此衰敗?

康熙《新修東陽縣誌》和《茶場劉金氏宗譜》記載,元符(1098-1100年)年間,王宅溪、谷溪因連降暴雨,引發洪災,沖毀宅基,淹沒良田,茶場市人口減少過半,而劉金氏宗族有同居之誼欲圖重建家園。宣和三年(1121年)春,永康陳十四響應方臘起義,克東陽,東陽十三居劉金氏子孫遂分遷異鄉外郡,因此昔日鐘鳴鼎食、其樂融融的繁華氣象不再返。如今,茶場金氏宗祠是清代修建的,也就無人問津。

三、孝義耕讀傳家

東陽“劉金義門”的宗祠風光不再,然而抹去歷史的塵埃,廳堂高懸的“七世同居”、“江南第一家”兩塊古匾上的大字仍然金光閃耀。翻看《東陽劉金氏村史志》和各房宗譜,從中不難發現劉金氏家族歷代實踐而形成的充滿人性化的儒學治家思想。

金從鑑的幼子劉祚為了合食義居的家風能夠延續,就寫了篇《同居誡言》,告誡後代子孫做人首孝悌。“由今而後,為吾子孫者,當以祖父之心為心。……廣孝友,行仁義。”“要懷祖父一身之分,兄弟雖多,當視之如一體;房闥雖別,當視之如一舍。”“長長幼幼,無得輕慢。先後有序,居止有常。”元祐九年(1094年),金從鑑的孫子劉改所撰寫的譜序,介紹家風時說:“出仕者忠於君,居家者孝於親,兄弟怡愉,子孫雍睦,五常畢具。”可見,東陽十三居劉金氏族對孝悌仁義的推崇,是無以復加的。

為了讓子孫明禮知義,劉祚還定下規矩“為尊長者嚴提督學,輔翼師教。”“其俊秀者,入塾讀書,作對子,認虛實,童蒙已習孰之。”“有未經求仕者,且令習讀詩書,博學其間,皆立教之本,成才之方,孝悌忠信,由是而生。”“其間子弟敏捷者,令學書算,以備戶徭之用。”“為子弟者,既不能讀書學儒,又不能支援官府,即遣耕於野,不可言我獨耕墾?有如此者,即治不孝。”“家業浩大,百事技藝不可不學。”劉祚的《同居誡言》對身後之思謀深遠,教子孫敦倫重孝的同時,還叫子孫戒懶!

紹興二年(1132年),周道立說:“劉氏,其先世業耕農等齊民耳。”而《茶場十二詩詠》中勾餘呂清寫的“芸案經書耽夜讀,雲郊耒耜足春耕。”都是盛讚東陽劉金氏“紹子孫唯耕唯讀”的家風。

四、家規戒律

如果說劉祚的一篇《同居誡言》使得東陽十三居劉金氏得以“七世同居”聲聞於朝,那麼後世累積的治家經驗凝結為84條家規,更是成就了後代子孫簪纓繼世,卻無一貪瀆。

《東陽劉金氏村史志》所載84條家規,分為:祠堂第一,宗法第二,聖諭第三,律要第四,宗禮第五,宗約第六,家規第七。依次按首孝悌,次敦倫,再親仁,繼警戒,後禮法,又族法,終家規。

在這84條家規中,孝悌放在了首要位置,第3條說“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按生理。”第19條:“父母之喪,惟在盡哀如禮殯葬,豈可款待弔客,忘哀徇人?……相知親友來吊者,宜從省約,族中不論貧富,五服之親如禮奠哭;疏族俱要吊哭,不茶而退,至送葬日,待以羹飯。如有族房不弔,一房罰谷以石;孝子款客,忘哀者,以居喪作樂律論。”第57條:“宗族有忤逆不孝不順,好作非為,恣肆奸盜,賭博、詐偽、豪猾、刁惡等輩,心險罪大,玷辱家聲,必大書於榜以示懲戒,或鳴之於公以治其罪。”第72條:“五刑之屬三千,罪莫大於不孝。凡族中有不孝順及服中生子、停喪嫁娶、偷盜墳墓、私奸義妾……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皆不孝之列也。有一於是斷不容縱。”84條中有4條關於孝悌的行為規範,諸如治喪不哀、服喪生子、停喪嫁娶、不養父母、玷辱家聲等列為不孝,家規族法之嚴,足見對孝子賢孫栽培的重視程度。

除了孝悌的規範,還對耕讀戒懶制定了規條。第22條:“族中年幼,多不讀書學禮,以致愚頑蠢野,行禮參差,深為祖宗之所惡。……如自甘愚蠢不赴學者,斥出不許入祠。”第25條:“士農工商各有常業……如遊手好閒者,本房長誡諭不悛,自祠重責四十,許其自新;再不悛削名出族。”第75條:“人寧可欠飯食,不可不每歲不請先生。”表明對讀書學禮做人的重視,同時不養懶人,才是興家之道。

在84條家規中還規定了凡東陽劉金氏子孫皆有盡救濟同族及其他孤寡貧弱的義務。第27條:“族中有孤寡殘疾者,宜加以撫卹,勿使流離失所。如有強壯不務生理為盜賊者,按實初犯,責打一百,許其自新,再犯拘祠,責令其自盡。其甘為奴僕乞丐者,削譜。”第54條:“族有飢寒貧賤者,富裕之家當議賙濟不取其償。鄉里有告貸不能償者,或慨然以予之,或焚其劵,此皆生人積德陰功事,豐於財者大開方便門也。”倡導慈善,又不縱容懶惰,極具現實意義。

這84條家規,對孝悌仁義、勤耕好學、祭祀禮儀、婚喪習俗、財帛取義等做了行為規範,有時代的侷限性,也有現實的指導性。

五、尾聲

東陽“劉金義門”人才輩出,代不乏人,是踐行孝悌仁義的累世治家典範。如宋中奉大夫金從鑑、宋兵部尚書金忠、岐王郡馬劉敏慶、明武略將軍劉子賢、明教育思想家劉宗周、明東陽名宦金淛等50位古代高官,不包括從事商賈醫學的先賢,以及近現代的教育家金海觀、銀行家金潤泉、農學家金善寶、數學家金嶽霖、少將金玉相、金矛等100餘位名賢,均無一貪瀆。這就是84條家規形成的家風,成就了一個家族的過去,也影響著一個家族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