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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位費不能作為“慣例”,更要合情合理

作者:由 廣西新聞網 發表于 繪畫日期:2023-01-07

餐位費合理嗎

點餐前沒有明示,結賬時卻發現賬單上多了每人5元的餐位費,這合理嗎?近日,武漢市民李女士投訴稱,自己在牛者燒肉專門店(錦江店)用餐後,卻被額外收取了15元餐位費。(10月8日 極目新聞)

#餐位費成“慣例” 消費者不能慣著#陳科峰:

“明碼標價”在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均有明確約定,商家欲借點餐軟體打擦邊球,不可取。我們欣喜地看到,有消費者將“餐位費”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時,問題很快得到妥善解決。然而令人驚訝的是,收取所謂餐位費,幾成行業慣例,這給我們廣大消費者提了醒。說到底,消費者才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主體,商家唯利是圖並不奇怪,但壞毛病不能慣,消費者面對不合理的收費專案時,千萬不能一味“嫌麻煩”或“不拘小節”,而要像新聞中的李女士一樣,本著“法治”思維,勇敢地站出來,只有當“較真”的人多了,商家才不會無底線胡作非為。

#不能讓於法無據的餐位費成為慣例#王彥秋:

飯店在顧客事前並不知曉的情況下收取餐位費,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但就是這樣一項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收費,卻在一些飯店逐漸成為慣例,這不能不讓人感到難於理解。想方設法創造贏利可以理解,但凡事都要講理守法,萬萬不能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而忘記了誠信經營和長遠發展。監管部門更要時刻關注顧客的反映,對商家的經營和收費體察入微,對違法行為露頭就打。廣大的消費者要勇於維護自身權益,敢於對所謂的慣例和潛規則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