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處幾年
12月1日,杭州拱墅區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嫌疑人劉某提起公訴。
劉某究竟出了什麼事?
這事還得從1個月前說起。
“喂,我酒駕了,我心裡難受,我要開車回家。”
10月31日凌晨3點多,杭州拱墅交警接到一個自我舉報的報警電話後迅速趕往現場。
現場一輛已經啟動的小轎車停在路邊。
“是你報的警嗎?”
“是的。”剛還在用手機進行直播的女子滿臉淚痕轉過頭來。
“你喝過酒了嗎?”
“我喝了。”
“你車子動(行駛)過沒有?”
“動過了,你們把我帶走吧!”女子並沒有停下直播,引得眾多網友線上關注。
“你先下車,慢慢說。”
但當交警讓女子下車接受檢查時,女子有些慌了。她趁交警用對講機彙報現場情況的間隙,突然啟動車輛,不顧現場交警的勸阻猛踩油門開了出去!
交警連忙駕車追趕,在下個路口將該女子攔截。
“請配合下車!”
幾分鐘後,冷靜下來的女子開啟車門下了車。
交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72。0mg/100ml,隨即將其帶去醫院提取血樣。經鑑定,女子靜脈血液乙醇含量為176。2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女子姓劉,是某平臺主播,晚上應朋友之約出去喝酒,凌晨醉酒後獨自打車回家,途中想到與家人、男友的矛盾,心情很低落,有了透過自己醉駕“嚇唬”一下男友博取同情和關心的想法,於是便打車回到了自己車裡,並報警說已經酒駕。在等交警期間,劉某拍攝了4段影片並全程直播說“嘗試”了一下酒後駕車,已經報了警,目的也是想讓男友“多在乎自己”。
但當交警趕到後,劉某卻又擔心報假警的行為被處罰,於是選擇了駕車離開……
案發後,劉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坦白了酒後駕車的事實,自願認罪認罰。12月1日,拱墅區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嫌疑人劉某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
110報警電話是非常寶貴的公共安全資源。報假警是很惡劣的行為,不僅擾亂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時佔用有限的警力資源,可能使真正需要救助者錯失時機,違法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會對其進行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同時,劉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孫燕 通訊員 拱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