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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裡暗裡都不能幹的4件事!

作者:由 紅雲社會文學百家談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1-06-10

明裡去了暗裡來這句話的含義是什麼

作者:萬紅雲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

明裡暗裡都不能幹的4件事!

紅雲導語:

人間私語,天若聞雷。有些事不僅明裡不能做,就連暗裡也不能做。否則,頭上三尺有神靈,人不看天在看。

明裡暗裡都不能幹的4件事!

有些事情,大白天不能做,難道晚上沒有人的時候,就能做了嗎?你以為的神不知鬼不覺,不過是你自己認為的。只要做了不該做的事情,心裡就不會舒坦。

就像一個人白天逛了一家金店,被裡面各式各樣精美的黃金飾品吸引住了,但是又沒有錢買,白天不敢偷,於是想著晚上過來。但是,以為晚上就沒人發現嗎,怎麼可能呢。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只要幹了不該乾的事情,就會被查出來,得到法律的嚴懲。

所以,下面這4件事情,明裡暗裡都不能幹!

明裡暗裡都不能幹的4件事!

損人利己的事

損人利己的事情,就是把別人的利益挖到自己身上來。也就是肥了自己瘦了別人。如果換位思考,把自己的利益貼補別人呢?是不是心裡很疼,捨不得。那麼就不能如此對待別人。

暗裡做了這樣的事情,就算別人一輩子不知情是你乾的事情,但是你內心卻背了一輩子的良心債,無法還清。

所以,損人利己的事情,明裡暗裡都不能做。

明裡暗裡都不能幹的4件事!

占人財物的事

侵佔他人財物,就是一種霸權主義。以為別人的財物都可以佔為己有,把自己的權力無限度地放大,其實,再大的權力也不能霸佔他人的財物。誰的財物都屬於個人財產,任何人皆不能生覬覦心!

居於高位要有憐憫之心,而不是生起侵佔之列強之心。而是應幫助弱小,扶貧助困施予正能量,才是正當行為。

所以,占人財物的事情,明裡暗裡都不能做。

明裡暗裡都不能幹的4件事!

假公濟私的事

假借公事的名義,取得私人的利益。一位朋友與人合夥開了家公司,合夥人常常拿公司的業務給他的朋友做人情,分文不取。時間長了,朋友發現了合夥人的行徑,批評了他,並且責令他合理收費,記入賬中。

特別是合夥的生意,不能拿兩人合夥的專案換取個人私利,坑騙另一位合夥人。時間長了,做的手腳多了,一旦對方發現,肯定會影響合作關係,甚至會終止合作關係。

所以,假公濟私的事情,明裡暗裡都不能做。

明裡暗裡都不能幹的4件事!

中飽私囊的事

利用工作之便將腰包裝得滿滿的,既坑騙了上級的利益,也坑騙了下屬的利益,這種中飽私囊的事情明裡暗裡都做不得。

有一位朋友任企劃部總監時,一位下屬悄悄對他耳語,教他從中牟取暴利的方法。朋友一聽非常生氣,認為有這樣的下屬,真是部門的災禍,於是找了個理由,把他調到食堂搞後勤去了。

朋友說:“公司已按我能力付給足夠薪資,我怎麼能夠悄悄幹出中飽私囊的事情呢?”

所以,中飽私囊的事情明裡暗裡都做不得。

明裡暗裡都不能幹的4件事!

紅雲總結:

有些事情,之所以明著想幹而沒有幹,是因為畏懼正能量!雖然沒有幹,但是內心邪念已升起。一念入佛,一念地獄。如果因為明著沒有幹成,換成暗地裡幹,那些不該做的事情,做得越多,良心欠債越重!所以,上面這幾件事,明裡暗裡都不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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