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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城落戶人員要保護好老家的房屋,不然將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權

作者:由 江湖隱者003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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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享有的權利,外村集體村民和城鎮戶籍人員都是沒有資格獲得的。但是對分配使用的宅基地,村民只有使用權,所有權依舊在集體組織那,因此村民對於自家的宅基地並沒有完全自主處置的權利,比如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透過相應審批,宅基地不能賣給城裡人,村民離開集體將帶不走土地的使用權,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單獨繼承等等,這都是因為村民對自家宅基地沒有所有權。

進城落戶人員要保護好老家的房屋,不然將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權

目前城市發展迅速,也吸引了不少農村人進城落戶,那麼這進城落戶人員在老家建的房屋或者在繼承農村老家父母的房屋,在使用上有什麼政策和注意事項呢?

對於越來越多的進城落戶的農村人,國家這兩年也明確喊出要保護進城落戶人員的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但是這個保護也是“憑房”保護,沒有房或房塌了是保護不了的。

因為上面咱們說了,城鎮戶籍人員是沒有單獨使用農村宅基地的資格的,進城落了戶,自然不再是農村集體成員了,也就喪失了宅基地的使用資格。但是如果地上有“房”,那就不一樣了。

房屋是所有者的私有財產,這個是完全擁有所有權的,因此農村父母也可將房屋繼承給進城落戶的子女使用。不管是進城落戶人員自己在農村的房屋還是繼承了農村父母的房屋,都是可以“憑房”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的。

進城落戶人員要保護好老家的房屋,不然將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權

“房”和“宅”本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但所有權卻不統一,進城落戶人員沒有了宅基地使用資格,但卻對老房子有絕對所有權,為了統一“房”和“宅”的這矛盾,我國有著“地隨房走”、“房地一體”原則,也就是規定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可以“憑房”使用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權。

由於是基於有“房”才獲得“宅”的使用資格,因此在使用“宅”時,是不能離開“房”這個前提的。一旦沒有了“房”這個前提,“宅”的使用權也將不復存在。

因此對於進城落戶人員來說,不管是你自己在農村的房屋還是繼承了父母的宅基地房,都可以憑房繼續使用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權的。由於宅基地所有權歸農民集體,不能被單獨繼承,因此一旦房屋倒塌,他們也將從宅基地上撤離出去,而宅基地使用資格也將被村集體收回,然後再分配給村裡符合申請條件的成員使用。這也就意味著,進城落戶農村的房屋一旦失去,他們也將失去繼續在農村生活的權利,他們不得不離開生他養他的故鄉,回到城裡去生活,也就是說“葉落”並不能“歸根”了。

進城落戶人員要保護好老家的房屋,不然將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權

那進城落戶人員,為了不失去農村宅基地使用資格,該如何辦呢?

進城落戶人員要保護好老家的房屋,不然將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權

主要還是要保護好自己在農村的房子或者繼承來的房子。真心給大家以下幾點建議:

1。無論什麼情況下,既不能賣掉自己的房子也不能貿然扒掉自己的房子。因為一旦賣給村裡的人,宅基地使用權將轉給購房者,此刻以你城鎮戶籍的身份,是絕不可能再向村裡申請新的宅基地的。而扒掉自己的房子,你將再也沒有資格去在原址上重建。

2。儘量修繕、維護好你在農村的房子,如果老房子確實已經破爛的不行了,只有一個法子,那還是盡最大能力去維修、加固。注意修繕時不能破壞房屋原有的框架結構,一旦破壞將等同於重建,這將是不允許的。

3。如果是繼承父母的房子,也要同樣地去盡心保護,房屋不倒,你對宅基地使用的權利就在。

4。如果你進城落戶了,而自己的父母還在農村生活,那就儘量孝順一些,趁著父母還在,還可以以他們名義去重建一個更加堅固、舒適的房子,既改能改善父母居住的環境,同時也可以為你將來留下一個堅固的壽命更長的房子供你去繼承、使用。

對於進城落戶後,自己將失去宅基地使用資格,你有什麼要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