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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小區開發商多收電視初裝費898元,業主尋求退款卻沒有門路

作者:由 桂林生活網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2-10-01

電視費可以退款嗎

日前,七星區“朝陽1號”小區的業主發現,此前開發商向每戶代收有線電視入網及安裝費1234元,然而有業主去到廣西廣播電視營業廳時發現,實際費用僅需336元/戶。此後,業主找到開發商退還另外的898元卻遇到阻礙。近日,業主與開發商雙方到工商部門進行協商調解。

桂林一小區開發商多收電視初裝費898元,業主尋求退款卻沒有門路

業主尋求退款半年未果

“朝陽1號”業主蔣女士告訴記者,之前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其中有一項“代收有線電視入網及安裝費”需要一次性繳清,每戶住宅上交1234元。

2019年6月30日收房當天,業主領到一本《廣西廣電網路使用者證》,並被小區物業告知,業主自帶身份證及使用者證去廣電營業廳免費開通即可。

“當業主帶著證件去廣電營業廳開通服務時,營業廳的經理卻告訴我們,開發商僅支付了每戶336元的初裝費,並不含任何使用費,如果需使用,還需業主另行支付費用。”蔣女士說,當時這個資訊讓所有業主都很疑惑,那開發商讓他們多交的898元究竟去了哪裡?

桂林一小區開發商多收電視初裝費898元,業主尋求退款卻沒有門路

此後半年內,業主與小區物業、開發商對接,提出能否退款的訴求,卻遲遲得不到迴應。直到工商部門介入後,要求開發商退還多收的錢款,開發商才於12月24日正面回覆,允許業主辦理898元費用退還。

業主可以退款卻又有新門檻

“第二天,也就是25號,我們去找開發商進行退款時,卻又遇到了新的難題。”

原來,12月25日有業主前去尋求退款,而開發商一名領導迴應稱,業主可以申請退還898元費用,但是不能再使用開發商額外建設的管網。

記者向開發商瞭解到,為了能讓業主正常使用網路,“朝陽1號”有一部分拉光纖網線的管道建在小區規劃的紅線範圍之外,是開發商額外支出的建設成本。

12月25日,申請退款的業主們收到了一份開發商希望他們簽訂的《承諾書》,包括“本人是朝陽1號某某業主,由於個人原因,不需要使用廣電網路。現申請開發商退還代收的有線電視入網及安裝費用,退還後本人承諾不使用小區管網引進寬頻”等內容。

桂林一小區開發商多收電視初裝費898元,業主尋求退款卻沒有門路

“開發商這意思是說,退款可以退,但是他們建的管道、拉的網線我們也不能用了。”除了這份《承諾書》之外,開發商還要求業主們簽訂一份《撤訴書》,意圖向工商管理部門取消投訴。

蔣女士對此感到很無奈,她可以理解開發商為建設小區付出的成本代價,但是額外建設的這部分管網沒有提前公示過,也沒有向業主們說明過多交的898元到底是建設費還是其他別的費用,造成業主與開發商關係緊張,於是不得不向工商部門再度提起投訴。

經現場協調開發商同意業主訴求

1月2日,開發商、業主代表於1月2日到達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雙生分局進行現場調解。幾名業主代表收集了一些業主的意見之後,系統陳述了自己的訴求,希望開發商不僅能退還898元的費用,同時允許業主使用管道網線。

開發商代表告訴記者,此前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溝通存在誤會,實際上每家每戶的網線早已拉到各自家門口,只要開通就能使用,不存在不能使用的情況。至於此前為何向每戶多徵收898元,開發商代表沒有做出正面解釋,不過現場承諾,允許業主根據需求辦理退款,並且能夠正常使用有線電視及網路。

“開發商和業主並不是站在對立面的,希望以後我們可以加強溝通。”開發商代表如此說到。

桂林晚報記者李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