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3
遼寧丹東,未滿14週歲的男孩林某想玩手機,給9歲女孩搶奪,女孩不給,男孩就奔進廚房,拿一把菜刀砍向女孩,砍了整整21刀
檢視更多2023-01-30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圖書、報刊、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網路資訊等
檢視更多2023-01-28
組織學習法律細則民生銀行濟南大觀園支行組織全體支行員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學習培訓,透過參加培訓網課、傳閱法律檔案、開展會議交流等方式,全面學習法律總則、個人資訊處理規則、個人資訊跨境提供的規則、個人在個人資訊處理活動中的權
檢視更多2023-01-24
《個人資訊保護法》是一部保護網路空間和數字社會中個人資訊權益的法律,對人的人身和財產之外的第三種利益進行專門立法保護,保護個人資訊是資料治理的重要內容
檢視更多2023-01-23
對此,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楊表示,雖然收集行為發生在個人資訊保護法生效之前,但繼續使用這些資料仍需要有相應的合法理由
檢視更多2023-01-10
但是,當事人參與的對話形成的錄音不視為違反《通訊秘密保護法》因此可以作為證據提交至法院
檢視更多2023-01-10
”嶽仲明介紹,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管理制度作了規定,這次修法將這一制度擴充套件到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根據有關野外種群保護情況,對不依賴於野外資源、技術成熟穩定、有一定養殖規模的
檢視更多2022-11-28
一、存在個人資訊保護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性質惡劣,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認定方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予以下架處置的55款App二、存在個人資訊保護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App違法違規收
檢視更多2022-09-29
1、限期修復溼地、罰款等行政處罰《溼地保護法》第44條以及57條規定,違法開採泥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草原等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導致溼地破壞的,違法行為人應當負責限期修復溼地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並
檢視更多2022-09-13
2億註冊會員的世紀佳緣網,其使用者的個人聊天記錄、瀏覽記錄等私密資訊在後臺近似“裸奔”,“紅娘”銷售人員肆無忌憚根據使用者擇偶偏好進行精準營銷
檢視更多2022-09-04
王老師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首次定義“學生欺凌”,是可以有效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現象的
檢視更多2022-08-02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七條: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檢視更多2022-07-30
《未成年人保護法》應當是一種依託,與家庭和學校一起對未成年人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教育和對法的敬畏,而非一種形式
檢視更多2022-07-26
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中發現,轄區內部分未成年人有進入網咖上網的情況,對此,房山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職能,督促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依法查處違法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咖經營者
檢視更多2022-05-25
以上案件中被告人王某在利益的驅使之下擅自買賣他人資訊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下面,讓我們透過九張圖瞭解個人資訊保護法的主要內容——報報提醒網路千萬條,守法第一條,“上網”不規範,被抓太難看
檢視更多2022-05-14
從杭州保姆縱火案看罪刑法定無意中翻開刑法,發現我國刑法第一條竟是寫著,懲罰犯罪 保護人民,第三條寫的是罪行法定
檢視更多2022-04-30
該法律是為了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而制定的法律
檢視更多2022-04-11
明確了以“告知-知情-同意”為核心的個人資訊處理規則據何婧介紹,《個人資訊保護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基於個人同意處理個人資訊的,該同意應當由個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願、明確作出
檢視更多2022-02-28
溫州市教育局法規處副處長劉輝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關注到了很多社會熱點、難點,其有關“學校不得利用假期時間組織學生補課,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的規定受到了很多家長的關注
檢視更多2022-02-27
一、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說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說認為,無論國家工作人員行使的職務行為是否適法、公正,只要其索取或者收受與其職務行為相關的不正當報酬,就侵犯了賄賂犯罪的保護法益,構成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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