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8
根據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檢視更多2021-05-18
楊甲把情況跟和尚大體說了一遍,本來準備要找那個軍官朋友同歸於盡的,結果走在路上想著,我當時幫他也沒指望著他要還我,再說我死了孩子老婆就更活不了了,想著想著,心裡就原諒了那個朋友了,全當自己沒遇到熟人,也就沒有任何指望之意了,該怎麼著自己再想
檢視更多2021-05-15
本案中,李某清享有的是普通金錢之債,不屬於法律明確規定給予特別保護的債權,雖然離婚訴訟部分裁判內容有可能影響沈某華的償債能力,對其造成事實上、經濟上不利影響,但並不構成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其對離婚訴訟標的亦不具有獨立請求權,離婚訴訟生效判決結
檢視更多2021-05-10
因為刀筆一起使用,所以古時那些做文字工作的文職官員常被稱為“刀筆吏”
檢視更多2021-05-08
2輕易簽字不看內容現如今咱們消費者的法律意識漸漸增強,生活中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也會要個收據、籤個協議,然而很多人直到發生糾紛時真正把協議拿出來仔細去看,才發現自己籤的是“不平等條約”,甚至協議內容跟當初的約定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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